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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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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查达永  雷马香  闵闽  杨林 《医疗保健器具》2011,18(11):1795-1796
目的了解健康教育预防儿童伤害的干预效果。方法以广州市白云区托幼机构的学龄前儿童为研究对象,对儿童和家长进行预防儿童伤害的健康教育干预,干预期为一年,通过对干预前后进行伤害监测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对比干预前后儿童伤害发生率的变化。结果与干预前比较,各类伤害发生率均有下降。经统计学检验,跌伤、道路交通伤、烧烫伤及异物伤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对学龄前儿童及其家长进行伤害教育干预,能有效预防儿童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2.
目的了解小学生预防和控制道路交通伤害的干预效果,为预防和控制小学生道路交通伤害的发生,探讨有效控制策略和方法。方法选取上海市虹口区2所小学为干预组,再选另2所小学为对照组。对干预组进行健康教育,为期1 a;对照组则不进行健康教育。在干预前后比较2组学生预防道路交通伤害的知识、近1周不良交通行为发生率以及1 a内交通事故发生率、交通伤害发生率。结果干预组干预后交通安全知识的答对率比干预前有显著上升(P0.01);干预组干预后近1周不良交通行为发生率比干预前显著下降(P0.05);干预组干预后近1 a交通事故发生率和交通伤害发生率比干预前显著下降(P值均0.01);以上4项指标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未发现交通安全知识与交通事故有统计学关联。结论以学校为基础的综合性干预可以有效减少小学生交通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3.
目的:探讨健康教育对农村留守儿童伤害认知干预的效果,为农村留守儿童伤害防控工作提供理论依据。方法: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方法选取2013年6月~2014年5月汉川市某乡镇小学三、四、五年级和中学七、八年级的401名留守儿童为干预组,同时选取另一乡镇相同年级的272名留守儿童为对照组。对干预组儿童进行为期1年的伤害健康教育干预,对照组儿童不采取任何干预措施,干预前后分别对两组儿童进行问卷调查,评价干预效果。结果:干预后,干预组留守儿童伤害认知得分高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组留守儿童对伤害认知13个指标的知晓率均高于对照组,且除"骑自行车有必要戴头盔"外,其余各指标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组留守儿童伤害发生率(7.27%)低于对照组(20.31%),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健康教育干预在提高汉川市农村留守儿童伤害认知水平和降低伤害发生率上均起到了较好的效果,今后应持续开展。  相似文献   

4.
目的评估儿童步行安全干预效果,为进一步开展儿童步行安全研究提供依据。方法采用二阶段整群抽样方法,随机抽取浦东新区花木社区2所小学三、四年级共596名学生为干预对象,对其进行儿童步行安全知识和行为教育干预,采用自行设计的问卷,分别在实施干预前、1年后对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步行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和步行安全行为进行问卷评估。结果社区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报告率从干预前1.5%下降至1.2%(P0.05);儿童对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认知率从干预前69.8%、40.4%提高到78.5%、51.6%(P0.01);不等信号灯穿行马路、不观察路口穿行马路、只要没车就穿行马路等一些与道路交通伤害发生有关的不良行为报告率从干预前29.6%、9.8%、10.8%下降至11.1%、4.8%、5.5%(P0.01),儿童在家和学校附近步行不安全感从干预前24.5%、35.6%下降至15.3%和27.7%(P0.01);过马路困难感从干预前29.9%下降至22.9%(P0.01)。结论健康教育及环境干预能提高儿童步行安全认知行为能力,减少儿童安全步行不良行为。  相似文献   

5.
评价健康教育预防农村学龄儿童伤害的干预效果,为儿童伤害防制提供依据.方法 分层整群随机抽取恩施市某乡镇小学三、四、五年级,中学七、八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共1 006人为干预组,另一个乡镇的中小学对应年级的在校学生共1 115人为对照组;对干预组儿童进行为期1a的预防儿童伤害健康教育干预,对照组不采取任何干预措施.通过对干预前后的伤害问卷对比干预前后学龄儿童伤害发生率的变化.结果 干预组学龄儿童伤害发生率由干预前的18.1%下降至于预后的10.2%(x2=25.560,P<0.05),对照组干预前后伤害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x2=1.468,P=0.226).干预组留守儿童的伤害发生率由干预前的23.5%下降至干预后的11.7% (x2=23.127,P<0.05).干预组学龄儿童的跌落伤和烧烫伤由干预前的7.8%和1.9%分别降至干预后的3.7%和0.8% (x2值分别为16.071,4.864,P<0.05).结论 健康教育干预对减少农村学龄儿童伤害,尤其是减少留守儿童的伤害发生效果明显.  相似文献   

6.
目的评价在珠海市某农村社区学龄前儿童中,实施伤害健康促进项目一年后的效果。方法采用整群分层抽样的方法,在实施干预的9个幼儿园中抽样调查211名儿童、298名家长、51名教师,进行儿童伤害相关知识及危险因素调查。结果干预后,家长的儿童伤害急救知识正确率有明显提高(P<0.05);儿童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中伤害危险因素及伤害相关危险行为与习惯存在率均有明显降低(P<0.05)。干预后伤害发生率为13.7%,高于干预前的水平(5.0%,P<0.05);儿童伤害单次平均医疗费为357.6元;单次伤害的间接经济损失平均为526.8元,均较干预前明显减少。结论健康促进策略是预防控制农村学龄前儿童伤害的行之有效的措施。  相似文献   

7.
目的建立并实施"社区儿童伤害监测干预模式",降低儿童伤害发生率,改善儿童生存质量。方法选择伤害发生率比较高的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作为社区儿童伤害监测干预点,干预前后分别进行伤害发生情况的问卷调查。结果建立了"社区儿童伤害监测干预模式",伤害发生率由8.36%下降至6.4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与干预前比较,机械伤、中毒、意外跌落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结论 "社区儿童伤害监测干预模式"能有效地控制儿童伤害发生,为深圳市社区儿童伤害预防提供了新的方法。  相似文献   

8.
宁波市城乡结合部学龄儿童伤害流行病学特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了解宁波市城乡结合部学龄儿童伤害流行特征,为制定相关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选取宁波市鄞州区5所中小学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共调查7~17岁学龄儿童6 234名.结果 1 a内伤害发生618例,发生率为9.9%,男生伤害发生率(11.0%)高于女生(8.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初中生伤害发生率最高(11.8%),高中生最低(8.8%);发生伤害的地点以学校(32.3%)和家中(30.3%)最多;发生伤害时的活动前4位分别是玩耍娱乐(26.7%)、体育运动(21.6%)、行走(16.1%)、骑车(9.1%);伤害类型以跌落伤、锐器伤、烧烫伤、钝器伤等为常见.结论 宁波市城乡结合部学龄儿童伤害发生率较高.应加强儿童早期安全教育,创建安全的环境,降低学龄儿童伤害的发生率.  相似文献   

9.
目的评价广东省深圳市社区0~6岁儿童意外伤害综合干预模式的效果。方法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深圳市12个社区作为干预地点,在幼儿园、社区和镇实施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健康教育干预措施,并对干预前后的效果进行评价。结果儿童伤害发生率由干预前的8.36%下降至干预后的6.40%(P<0.05)。机械伤、中毒、意外跌落的发生率分别从干预前的1.11%、0.56%和4.68%降至干预后的0.18%、0.10%和3.26%,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家长担心发生伤害、认为伤害是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认为预防伤害与政府、学校、个人均有关的比例分别为96.89%、80.61%和95.56%,高于干预前的95.69%、76.01%和86.18%(P<0.01)。结论社区0~6岁儿童伤害监测干预模式的实施,提高了家长对伤害的认知水平,降低了儿童伤害发生率。  相似文献   

10.
目的通过对宁波市流动儿童伤害于预,评价干预效果,为流动儿童的伤害预防提供参考。方法采用自身前后对照的类试验方法对宁波市外来民工小学学生进行健康教育、技能改变和环境改造干预,评价干预效果。结果干预后知识平均得分64.53分比干预前60.68分提高3.85分(t=5.49,P〈0.05)。干预后行为平均得分74.93分比干预前68.56分提高6.37分(t=12.08,P〈0.05)。总伤害发生率由12.88%下降至8.64%(X^2=8.3,P〈0.05)。结论以健康教育为主、技能改变和环境改造为辅的干预措施对流动儿童的伤害预防具有显著效果。  相似文献   

11.
目的在小学生伤害流行特征及危险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探索适合大型城市城乡结合区域小学生伤害综合干预方案,为儿童运动伤害干预新途径提供参考。方法建立并实施“宿主干预-环境干预-动因干预”综合干预对策,经过半年的干预,比较干预前后伤害发生及知信行等方面变化。结果干预前后干预组与对照组在运动伤害发生率方面无统计学差异(P〉0.05);干预组与对照组小学生家长运动伤害知识及态度有所变化,在以前“曾听说过伤害”、“知晓严重的意外伤害会导致残疾”等知识知晓问题中,干预组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在“愿意接受关于预防学生运动伤害的教育”态度上,干预组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民工学校家长知识及态度变化较公办学校干预前后变化更加显著(P〈0.05)。结论小学生运动伤害干预在4所学校实施取得了一定效果,可为城市城乡结合区域进行小学生运动伤害干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2.
了解相关人员对基于社区的小学生交通伤害预防与干预的看法和建议,为探索适用于我国基于社区的小学生交通伤害干预策略与方法提供参考.方法 采用个人深入访谈和小组访谈的方法,访谈对象包括行政管理人员、卫生研究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学校教师、交通部门管理人员共14名.访谈内容包括小学生交通伤害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基于社区的干预模式的看法和建议.结果 访谈中提及频次较高的小学生交通伤害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家长交通安全意识缺乏和违规行为、交通执法不严、小区内非机动车超速乱穿行、道路硬件设施缺乏以及12岁以下小学生骑共享单车.访谈专家一致认为开展基于社区的小学生交通伤害干预十分必要.以社区为基础的干预可以通过统筹协调、合理分配区域内丰富的可利用资源,提供覆盖教育干预、环境干预、执法干预等综合性干预措施.强调社区参与,尤其注重家庭在小学生交通伤害干预中的重要作用,并将干预触角延伸到校外的时段和场所.结论 基于社区的小学生交通伤害干预能够充分满足小学生交通伤害多层面的干预需求.建议开展干预时,充分考虑社区个性化的干预需求和资源配置,根据干预人群心理发展特点和兴趣点选择干预内容和形式.  相似文献   

13.
中小学生伤害干预措施的初步评价   总被引:14,自引:3,他引:11  
目的 探讨降低中小学生伤害发生率的有效措施。方法 在1998年开展伤害调查的原9所中小学校中实施干预措施,于实施干预措施后5个月和10个月重复进行伤害调查。观察伤害发生率的变化情况。结果 实施干预措施后5个月,中学生月平均伤害发生率由干预前的5.19%降至1.91%,下降了63.20%;小学生月平均伤害发生率由3.63%降至0.74%,下降了79.56%,实施干预措施后10个月,小学生的月平均伤害发生率进一步下降至0.52%,下降了85.67%,结论 伤害措施能有效预防和控制学生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14.
中学生意外伤害相关危险因素负二项回归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了解马鞍山市中学生伤害的流行病学特征,为伤害干预措施提供线索和依据。方法 采用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对马鞍山市的4043名中学在校生过去一年的伤害发生情况进行伤害回顾调查。结果 马鞍山市中学生伤害事件发生(次)率为28,05%,伤害人平均发生伤害次数为1.73次,负二项回归分析提示大家庭和重组家庭、父母亲从事的某些职业类别、家庭人均月收入、孩子每天的户外活动时间、不能集中精力是伤害发生的危险因素,母亲的文化程度为中学及以上、家庭与学校的距离很远可能为伤害发生的保护因素。结论 家庭情况、父母职业、文化程度及孩子的安全意识与伤害发生的关联显著,应在中学生中开展针对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干预。  相似文献   

15.
目的了解佛山市城市青少年故意和非故意伤害行为现状,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佛山市中心城区12所全日制学校(含初高中、职校和大学)3844名在校学生,采用中国青少年健康相关行为问卷调查表进行调查。结果15种伤害危险行为中,发生率最高的是骑车违规(50.6%)。步行违规、不安全游泳、受欺侮、上下学不安全感、斗殴等行为的发生以初中生为高,骑车违规及感到孤独、抑郁等情绪相关行为以高中学生明显。安全相关行为、离家出走行为发生率职业技术学校及普通中学较高,感到学习压力高、失眠、抑郁等不良情绪相关行为发生率重点中学较高。非故意伤害行为、安全无保障相关行为和离家出走行为发生率男比女高,不良情绪相关行为则女高于男。结论城市青少年中发生伤害危险行为情况不容忽视,建议通过学校、家庭、社区三联屏障,针对性地进行干预,达到预防、控制和减少伤害发生之目的。  相似文献   

16.
研究心理健康教育对转学初中生心理健康状况的效果,为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模式提供参考.方法 选取榆林市52所学校173名转学学生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干预组(92名)和对照组(81名).干预组参加心理健康教育,进行社会情感的培训,每周1节,共32周;对照组不参加.采用心理健康诊断测试量表(Mental Health Test,MHT)进行心理焦虑的评价.结果 干预前2组转学学生的MHT总分及分量表得分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干预1个学期后,干预组学生的MHT得分为(35.46± 14.01)分,低于对照组的(40.17± 12.97)分(t=2.29,P<0.05);干预2个学期后,2组学生的MHT得分差值进一步扩大(t=2.59,P<0.05).随着干预后时间的延长,干预组转学学生的心理焦虑水平持续降低.结论 心理健康教育有效缓解了转学初中生的心理焦虑.  相似文献   

17.
目的评价以健康教育课为主的综合干预措施对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行为的干预效果,为学校的健康促进工作提供参考依据。方法采用随机化对照实验研究方法对在山东省沂源县和寿光市中小学校随机抽取的600名干预组学生和399名对照组学生进行健康行为问卷调查。结果干预前,干预组和对照组学生对健康知识的总体知晓率分别为52.3%和51.3%,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干预组学生对健康知识的总体知晓率为70.9%,高于对照组学生的54.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干预前,干预组与对照组学生在健康相关态度和行为7道题的正确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除"吸烟不是成熟的标志"外,其他6题干预组学生的正确率均高于干预前(P<0.05)和对照组学生(P<0.01);干预后干预组学生主动向家人和朋友宣传健康知识的学生比例为90.0%,高于对照组学生的82.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在中小学生中进行以健康教育课为主的综合干预,可有效提高健康知识水平,促进其健康信念和行为的养成。  相似文献   

18.
目的 了解中国儿童道路交通伤害门/急诊病例变化趋势及现况特征,为制定相关干预措施和政策提供依据.方法 利用2006-2013年全国伤害监测系统(NISS)数据,分析儿童道路交通伤害病例变化趋势及人口学、伤害事件和临床等现况特征.结果 2006-2013年NISS儿童道路交通伤害病例数量呈上升趋势,一直居儿童非故意伤害发生原因的第二位,但占儿童非故意伤害病例总数的比例呈下降趋势.2013年儿童道路交通伤害男女性别比值为1.82,17岁年龄段占10.86%;机动车车祸病例占66.44%,7、8月、周末和17:00-18:00时为高发期,65.42%的伤害是发生在驾乘交通工具时;伤害性质73.53%为挫伤/朦伤,伤害部位33.81%为头部,轻病例占76.42%,伤者74.86%的就医结局为治疗后回家.结论 儿童道路交通伤害问题不容忽视,中学高年级男生和学龄前男童是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干预的重点人群,应针对不同年龄和性别儿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相似文献   

19.
目的掌握江西省儿童道路交通伤流行病学特征。方法采用多阶段整群随机抽样方法。结果道路交通伤发生率在儿童各类伤害中排第三位。0~17岁儿童道路交通伤发生率为750.5/10万,各年龄组以10~14岁组发生率最高,男童发生率高于女童;上学放学时间是5~17岁儿童道路交通伤发生的高危时间段;城市儿童道路交通伤发生率高于农村儿童,不同的交通模式具有不同水平的危险性,骑自行车的危险水平最高,其次为徒步、摩托车。结论道路交通伤是引起儿童伤害的主要原因,建议针对儿童的年龄特征、城乡居住环境和不同交通模式等特点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干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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