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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了解深圳市南山区哨点监测医院急诊14岁以下儿童伤害病例的流行病学特征,为预防控制儿童伤害提供依据。方法选取南山区监测哨点医院的伤害监测资料,对2012年急诊首诊儿童的伤害病例进行分析。结果 2012年共报告0~14岁伤害儿童8 316例,男女童性别比1.73∶1,0~5岁组所占比例为最高(48.77%);伤害原因前5位分别为跌倒/坠落(64.10%)、动物伤(16.45%)、钝器伤(9.96%)、锐器伤(4.81%)、交通伤(2.40%);家中、学校、公路/街道依次为儿童伤害发生的3大地点;活动类型以休闲活动时发生伤害居首位(94.14%);伤害意图以非故意伤害最多(99.30%);伤害的严重程度以轻微的浅表伤(98.80%)为主;伤害结局中治疗后回家占98.02%。结论 2012年深圳市南山区儿童伤害病例以家中和学校等地点休闲活动中跌倒/坠落等意外伤害为主,应针对性地开展有效预防措施。  相似文献   

2.
目的 了解深圳市南山区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伤害发生特点,为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收集2007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因伤害到南山区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的0~18岁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的伤害监测报告卡,采用SPSS 13.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0~18岁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伤害发生原因前3位均为跌倒/坠落、钝器伤和动物伤.流动儿童因钝器伤、刀/锐器伤、机动车/非机动车车祸受伤比例大于本地儿童.0~18岁流动儿童伤害发生地点前3位为家中、公共居住场所和学校与公共场所,本地儿童伤害发生地点前3位为家中、学校与公共场所和公路/街道.流动儿童发生在公共居住场所、工业和建筑场所、贸易和服务场所的伤害比例大于本地儿童.0~18岁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受伤害部位前3位的均为头部、上肢和下肢.结论 深圳市南山区0~18岁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伤害发生原因、地点、受伤部位分布均不同,影响不容忽视,应针对各类儿童及早开展相应的干预控制.  相似文献   

3.
目的:探讨乌鲁木齐市18岁以下儿童青少年伤害的流行特征,以寻求有效的干预措施,控制和降低伤害的发生。方法:选取2006~2013年乌鲁木齐市3家伤害监测哨点医院前来就诊的首诊儿童青少年伤害病例,对其发生的原因、地点、性质、意图、结局、患者年龄和性别等特征进行分析。结果:男生构成比为66.7%,女生为33.3%,男女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伤害原因前4位顺位分别为跌倒/坠落(54.5%)、机动车车祸(14.6%)、钝器伤(10,6%)、刀/锐器伤(7.1%)。伤害发生地点前3位顺位分别为家中(28,0%),其中主要是0~4岁儿童(57.7%)、学校与公共居住场所(25.5%),其中主要为10~18岁(36.3%),公路/街道(19.7%)。伤害性质主要为挫伤、擦伤(57.8%)。伤害意图以非故意(92.4%)为主,而中、重度伤需要接受住院治疗的以15~18岁的青少年为主(29.9%)。结论:儿童青少年伤害是乌鲁木齐市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应加强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并加强多部门合作预防儿童青少年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4.
目的分析江苏省伤害监测医院儿童伤害病例特征,为制定江苏省儿童伤害干预策略提供依据。方法收集2015—2017年因伤害在南京市浦口区、张家港市和无锡市9家哨点医院首诊的儿童病例资料,对儿童伤害病例的人口学特征、发生原因、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受伤部位和严重程度等进行描述性分析。结果 2015—2017年9家哨点医院共报告儿童伤害病例22 706例,其中男童15 057例,占66.51%;女童7 582例,占33.49%。0岁~组7 279例,占32.06%;6岁~组7 593例,占33.44%;12~17岁组7 834例,占34.50%。伤害发生以5月最多,2 185例占9.62%;1月最少,1 251例占5.51%。伤害发生原因前五位分别为跌落伤、动物伤、钝器伤、刀/锐器伤和道路交通伤,分别占39.70%、22.14%、12.23%、10.20%和8.03%。伤害主要发生在家庭(52.21%)、学校与公共场所(18.98%)和公路/街道(12.32%);伤害发生时多为休闲活动(59.69%);伤害性质主要是挫伤/擦伤(41.66%);受伤部位主要集中在上肢(33.56%)。88.04%的儿童为轻度伤害;97.30%的儿童伤害为非故意伤害(意外事故)。结论儿童伤害病例前三位伤害发生原因分别为跌落伤、动物伤和钝器伤;伤害主要发生在5月;男童是伤害防制的重点人群。  相似文献   

5.
了解2009-2011年淮北市儿童伤害病例的分布特征,为儿童伤害的干预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对因伤害首次在淮北市3家伤害监测哨点医院就诊的儿童病例进行描述性分析.结果 3 a共收集儿童伤害病例3 277例,占伤害总病例数的16.41%,其中男女性别比为2.36∶1,病例年龄以5~14岁为主(45.19%).儿童伤害病例发生原因前5位依次为跌倒坠落、机动车车祸、钝器伤、烧烫伤和刀锐器伤(46.48%,16.20%,9.09%,9.00%,7.78%);伤害发生地点前4位依次为家中、公路街道、学校与公共场所和公共居住场所(37.26%,23.80%,21.27%,11.02%);发生时活动前4位为休闲活动、体育运动、家务学习和驾乘交通工具(61.37%,8.09%,7.84%,7.75%);伤害意图以非故意伤害为主(93.38%);伤害部位前3位为头部、上肢和下肢(44.19%,23.01%,18.86%);伤害程度以轻度和中度为主(59.53%,37.50%);伤害结局以治疗后回家和观察/住院/转院为主(54.44%,45.29%).结论 儿童主要伤害类型为跌倒坠落伤和交通事故伤害,伤害干预重点为男性和5 ~14岁年龄段人群.伤害干预策略应充分考虑儿童的年龄与发育阶段等因素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目的 了解厦门市14岁以下儿童伤害流行病学特征,为开展儿童伤害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 收集、分析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首诊于厦门市伤害监测哨点医院的0~14岁儿童伤害病例,分析伤害流行病学特征。 结果 共收集病例70 239例,男女比例1.763∶1;1~3岁年龄组伤害发生例数最高,共25 636例(36.50%);伤害发生地点主要为家中(52.34%);伤害原因以跌倒/坠落(55.46%)和钝器伤(18.69%)为主;伤害性质方面,前四位依次是挫伤/擦伤(48.23%)、锐器伤/咬伤/开放伤(19.51%)、扭伤/拉伤(13.37%)和骨折(11.03%);伤害部位则主要集中在头部(41.44%)和上下肢(32.46%、17.88%);伤害严重程度以轻度(75.18%)为主;伤害意图以非故意为主(95.97%);伤害结局以处理后离院(98.42%)为主。不同性别伤害发生的原因不同(χ2=75.760,P<0.001);不同年龄段的伤害原因、伤害性质、伤害部位、伤害严重程度、伤害意图和伤害结局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799.204, χ2=1 898.434, χ2=3 385.066, χ2=145.200, χ2=362.855, χ2=17.879,P<0.05)。 结论 不同年龄别、性别儿童的伤害流行病学特征不同,应就各自特点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相似文献   

7.
目的了解常山县伤害监测病例的流行病学特征,为制定伤害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方法收集2017年全国伤害监测系统常山县哨点医院所有门急诊首诊伤害病例监测数据,采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分析伤害监测病例的基本特征、伤害发生原因、伤害发生地点、伤害意图、伤害部位及伤害严重程度和结局。结果 2017年常山县哨点医院累计报告伤害监测病例18 457例,男女性别比为1.52∶1,主要集中在15~65岁,13 493例占73.11%。伤害发生原因前四位分别为跌倒/坠落、交通伤、刀/锐器伤和钝器伤,分别占33.48%、21.12%、17.53%和12.76%。伤害发生地点前三位分别为家庭、公路/街道和工业/建筑场所,分别占30.68%、24.00%和15.43%。伤害意图以非故意伤害为主,17 391例占94.22%。伤害部位前三位分别为头部、下肢和上肢,分别占42.24%、21.59%和18.33%。重度伤害156例,占0.85%,以交通伤、跌倒/坠落和中毒为主,分别占40.38%、33.97%和12.82%。死亡19例,占0.10%,以交通伤、跌倒/坠落和窒息/悬吊为主,分别占47.37%,26.32%和10.53%。结论 2017年常山县伤害监测病例以15岁~65岁人群为主,伤害发生原因主要为跌倒/坠落和交通伤。  相似文献   

8.
目的了解富阳市14岁以下儿童伤害分布特征并探讨伤害发生原因,为儿童伤害干预提供依据。方法选取富阳市3家监测哨点医院,采用统一制定的伤害监测登记表对2011年前来就诊的首诊儿童伤害病例进行登记。对伤害发生的地点、类别、严重程度、患者职业、性别和年龄等进行描述性分析。结果全年累计收集0~14岁伤害儿童977例,男女性别比为1.61∶1。伤害发生地点前3位分别为住宅(81.78%)、学校(9.31%)和街道/城区(4.81%)。伤害原因前5位分别为动物伤(49.74%)、跌落伤(25.90%)、钝器伤(14.02%)、刺割伤(3.07%)和烧烫伤(1.84%)。伤害发生时的活动情况前3位分别为空闲时(81.68%)、学校活动(6.04%)和运动(4.71%)。伤害的严重程度以轻微的浅表伤(89.97%)为主。伤害意图以非故意伤害为主(98.60%)。结论儿童伤害是富阳市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应加强对儿童的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儿童伤害特别是动物伤的发生。  相似文献   

9.
目的了解湖北省伤害监测点0~14岁儿童伤害流行情况,为制定伤害干预策略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2016年湖北省3个伤害监测点哨点医院首次因伤害就诊的儿童伤害病例进行分析。结果共报告14岁以下儿童伤害病例2 805例,男童1 908例。前3位伤害原因为跌倒/坠落(56.97%)、动物伤(13.12%)和道路交通伤(9.66%);伤害发生地点主要为家中(54.69%)、学校与公共场所(19.82%)和公路/街道(16.47%);伤害发生时的主要活动是休闲活动(36.90%);伤害性质以挫伤/擦伤(33.44%)为首位;伤害部位主要是头部(36.72%)。结论跌倒/坠落是造成儿童伤害的主要原因,家中是伤害首要发生地点。应加强对儿童的安全教育,提高儿童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减少环境隐患和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10.
2006—2010年江苏省城市和农村地区儿童伤害监测结果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了解2006—2010年江苏省城市和农村地区儿童伤害发生情况,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收集2006—2010年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和张家港市监测点伤害监测哨点医院儿童伤害病例资料,用SPSS16.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儿童伤害病例32 853例,男性儿童伤害病例多于女性,城市与农村男女性别比分别为2.07∶1和1.83∶1;伤害发生前2位原因均为跌倒/坠落伤和交通伤害,城市为47.9%、17.5%,农村为33.1%、20.1%;发生地点以家中最多,城市和农村分别为26.2%和43.8%;城市和农村意外事故分别占93.3%和95.9%;伤害性质前2位为挫伤/擦伤以及锐器伤/咬伤/开放伤;伤害严重程度轻伤约占80%;仅有1%左右为重度伤害。城乡儿童病例在一般信息、伤害事件情况和临床信息方面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江苏省城市和农村监测点儿童伤害事件分布特征不同,在进行干预活动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优先干预的方向。  相似文献   

11.
目的 了解我国儿童非故意与故意伤害的主要流行特征。方法 对2006-2014年全国伤害监测系统收集的0~17岁儿童伤害病例的主要特征进行分析。结果 2006-2014年在哨点医院门诊和急诊收集的儿童伤害病例中的故意伤害病例所占比例呈现降低趋势。2014年收集病例中,男性非故意伤害和暴力/攻击病例多于女性,不同性别自残/自杀病例所占比例接近。非故意伤害前三位发生原因是跌倒/坠落、道路交通伤害和钝器伤,自残/自杀病例前三位发生原因是中毒、刀/锐器伤和跌倒/坠落,暴力/攻击病例前三位发生原因是钝器伤、刀/锐器伤和动物伤。非故意伤害和自残/自杀病例首位发生地点是家中,暴力/攻击病例首位发生地点是学校与公共场所。自残/自杀病例中、重度病例比例高于非故意伤害和暴力/攻击病例。不同性别、年龄儿童伤害发生原因、发生地点、严重程度和结局均有差别。结论 儿童非故意伤害和故意伤害防控需根据其流行特征采取有针对性的策略和措施。  相似文献   

12.
目的分析2011—2012年上海市浦东新区外来务工人口伤害情况,为制定降低其伤害发生率的措施提供参考。方法采用描述性研究方法,以2011—2012年上海市浦东新区外来务工人员中伤害患者为研究对象,分析患者年龄、性别和伤害类型、原因、发生地点和伤害发生时的活动的关系。结果共报告20 105例外来务工人口伤害病例,平均年龄为(34.54±10.88)岁,男女性别比3.64∶1;外来务工人员伤害患者前3位的伤害类型依次为锐器伤或咬伤或开放伤(54.48%)、挫伤或擦伤(27.95%)、颅脑外的其他骨折(6.53%),主要发生原因依次为刀或锐器伤(44.88%)、钝器伤(23.31%)和跌倒或坠落(18.26%);有59.56%的伤害发生在工业和建筑场所,70.33%为工作时发生。结论浦东新区外来务工人员主要是20~50岁人群受到的职业伤害,其伤害预防的优先领域是刀或锐器伤。  相似文献   

13.
目的 掌握江苏省伤害哨点医院门急诊就诊老年病例的分布特征,从而为制定有效的伤害防治策略提供依据。方法 对2006-2013年因伤害首次在江苏省伤害监测哨点医院门急诊就诊的60岁及以上老年病例进行描述分析。结果 2006-2013年江苏省6家监测医院共报告老年伤害病例52 818例:老年伤害的发生原因前三位依次为跌倒/坠落伤(40.48%)、道路交通伤(27.79%)、刀/锐器伤(9.95%);伤害经常发生的地点为家中(44.00%);伤害发生时活动主要为娱乐活动(45.15%);伤害性质位于前三位的是挫伤/擦伤(38.07%)、骨折(26.99%)和锐器伤/咬伤/开放伤(20.37%);伤害部位前三位依次为下肢(27.98%)、上肢(24.48%)和头部(22.24%)。结论 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伤害发生的原因均以跌倒/坠落伤和道路交通伤为主,因此应实施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降低老年伤害的发生率。  相似文献   

14.
目的了解浙江省慈溪市哨点监测医院0~14岁儿童门诊伤害发生情况和流行病学特征,为预防控制儿童伤害提供依据。方法利用慈溪市3家监测哨点医院的伤害监测资料,对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门诊首诊0~14岁儿童伤害病例进行分析。结果共报告0~14岁儿童伤害病例21 758例,男女性别比为1.97∶1;造成伤害的前3位原因分别是跌倒/坠落(51.82%)、动物伤(19.32%)和机动车车祸(7.77%);家中、公路/街道以及学校与公共场所为伤害发生的三大地点,分别占43.72%、19.90%和18.02%;死亡病例41例,占0.19%,溺水为首位死因。结论跌倒/坠落、动物伤和机动车车祸是0~14岁慈溪市儿童伤害的主要原因,溺水为0~14岁儿童伤害的首位死因,应针对不同的伤害类型开展相应的干预和健康教育。  相似文献   

15.
目的 分析2006 - 2015年间西藏自治区伤害监测点报告病例分布情况,为西藏自治区开展伤害干预工作提供依据。方法 依据《全国伤害监测工作手册》的相关标准和定义,对2006 - 2015年3所哨点医院的监测数据进行描述分析。结果 伤害以男性(70.18%),年龄20~45岁者(66.5%)为主,商业、服务业者(17.3%)以及小学学历者(39.1%)是伤害的常见人群。伤害发生原因主要为跌倒/坠落(29.7%)、机动车车祸(27.5%)、钝器伤(16.9%),在2007 - 2015年间,伤害发生原因顺位没有发生变化;地点主要为公路/街道(33.9%)、公共居住场所(17.4%)及家中(15.1%),在每年的伤害发生地点中,公路与街道始终位居首位;伤害发生时活动主要为家务(36.9%)、休闲活动(20.2%)、学习(19.8%);伤害性质主要为挫伤/擦伤(43.3%)、锐器/咬伤/开放伤(22.7%)及骨折(15.7%),10年间,伤害性质的顺位基本不发生变化;部位主要是头部(30.3%),始终居于首位;伤害意图每年都以非故意(77.8%)为主;严重程度每年都以轻度(71.3%)为主。结论 男性青壮年是干预的重点人群,公路/街道是干预的重要地点,跌倒/坠落是干预的重要原因,头部是重要干预部位,需积极采取高危人群-高危地点-高危原因-高危部位四位一体综合防控干预措施。  相似文献   

16.
目的了解浙江省慈溪市户籍居民非致死性伤害的发生状况,为制定伤害防控措施提供依据。方法采用两阶段抽样法对5个乡镇的10个行政村中的2098名居民进行回顾性问卷调查。结果慈溪市户籍居民的半年标化伤害发生率为11.43%。构成比位于前3位的伤害原因是意外的跌倒/坠落(34.85%)、刀/锐器伤(24.07%)和道路交通伤害(9.13%),各年龄组人群的首位伤害原因均为意外的跌倒/坠落。伤害在家中发生最多(46.47%),其次是工业和建筑场所(18.26%),再次为公路/街道(13.69%)。伤害病例在2010年5—10月的构成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伤害发生时间在一天中的分布不均,绝大多数伤害发生在6∶00—12∶00时段(45.15%),发生在0∶00—6∶00时段的伤害最少(1.27%)。在127例次需要就诊治疗的伤害中,有18例次分布于全国伤害监测哨点医院(人民医院11例次,第二人民医院7例次)。结论慈溪市户籍居民半年伤害发生率较高,已成为威胁居民健康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  相似文献   

17.
2010年广东省部分医院伤害住院病例流行病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了解广东省伤害住院病例的流行特点,为开展居民的伤害预防干预提供依据。方法选取广东省2个城市、3个县共9家医院作为哨点医院。2010年1—12月在哨点医院住院,并据《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10次修订本诊断明确的伤害住院患者为调查对象,描述其流行病学特征。结果共有伤害住院病例19 194例,其中男性13 696例,占71.4%,女性5498例,占28.6%,性别比为2.49∶1。前3位的伤害类型是运输事故(29.3%)、跌倒(24.3%)、暴露于无生命机械性力量下(22.8%),上下肢损伤最多(43.6%),流动人口占总伤害住院病例的52.6%,流动人口伤害类型构成比的前3位是暴露于无生命机械性力量下(30.5%)、运输事故(23.5%)、跌倒(19.3%)。住院医疗总费用及日平均花费的中位数分别为4940.26元和629.79元。结论伤害的医疗负担沉重,应根据伤害的流行特征,加强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及干预工作。  相似文献   

18.
  目的  探讨2015-2019年云南省儿童青少年意外伤害死亡的流行病学特点, 为制定预防儿童意外死亡的干预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方法  对2015-2019年云南省儿童青少年意外伤害死亡病例性别分布、年龄组分布、死因顺位等特征作回顾性分析, 采用Poisson回归模型估计死亡率的变化趋势, χ2检验比较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段间死亡率的差异。  结果  云南省5~19岁儿童青少年意外伤害粗死亡率从2015年的19.15/10万下降至2019年的18.35/10万(Z=-3.36, P < 0.01)。道路交通事故、溺水、意外跌落、其他意外伤害、意外中毒、火灾死亡率男生均高于女生(χ2值分别为867.01, 11.69, 147.60, 190.34, 7.23, 702.97, P值均 < 0.05)。意外伤害前3位死因为道路交通事故、溺水、意外跌落。除了意外跌落外, 道路交通事故、溺水、其他意外伤害、意外中毒、火灾、全意外伤害死因15~19岁组死亡率高于5~9和10~14岁组(χ2值分别为764.47, 75.91, 31.75, 9.24, 114.96, 327.64, P值均 < 0.05)。前3位交通类型事故为骑(乘)摩托车人员的损伤、轻型货车或篷车事故损伤和驾(乘)小汽车人员的损伤, 分别占27.83%, 10.57%和7.90%。  讨论  需根据不同地区、年龄阶段、性别的儿童青少年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 减低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和死亡率。  相似文献   

19.
BACKGROUND: Few data are available addressing occupational and other injury risks among children of migrant Hispanic farm workers. METHODS: We conducted the U.C. Davis Farm Worker Injury Study (UCD-FWIS), a longitudinal follow-up study of injury among migrant Hispanic farm worker families living in six Northern California Migrant Housing Centers (MHCs). Nine hundred forty-one children (age < 18 years) were interviewed through parental proxy. RESULTS: Fifty-one injuries resulting in medical care or at least one-half day of lost or restricted work or school time occurred among 49 children (3.8 injuries/100 person-years). Open wounds (31.4%) and fractures (29.4%) were most common. Falls comprised over one-third of the cases, followed by being struck and bicycle injuries. Over three-quarters of subjects never use a helmet when riding a bicycle. Seventy-eight (8.3%) children reported employment in the preceding year, typically involving manual agricultural tasks. Two injury cases were occupational and involved agricultural work. CONCLUSIONS: Occupational injury was uncommon in this group of children in migrant Hispanic farm worker families. Injury prevention in this population should include a focus on the home and surrounding environment as well as the work place.  相似文献   

20.
目的 了解北京市石景山区衙门口村社区流动儿童伤害现况。方法 采用自行设计的问卷对流动儿童父母进行调查。结果 2 564名流动儿童年龄2~16岁,伤害总发生率为38.1%;976名有过伤害的儿童在2015年6月前共发生1 490人次伤害。3~6岁是伤害高发年龄段;跌落伤、摔伤、碰撞伤是伤害的首要类型(31.1%),其次是烧烫伤(20.7%)、动物咬伤(19.5%);儿童伤害后就医率为82.4%;父母是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儿童伤害发生率最高(χ父亲组2=19.01,P<0.001;χ母亲组2=20.28,P<0.001)。结论 流动儿童面临更大的伤害威胁,应提高儿童看护人,主要是母亲的文化程度、安全意识,为流动儿童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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