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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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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了解在儿童伤害发生中父母的有关因素所起的作用,以便为采取预防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采用病例对照研究方法,对969名伤害儿童及1 584 名对照儿童的父母亲调查,项目包括配偶有无、吸烟、饮酒与职业方面的情况。结果 母亲配偶有无、父母亲吸烟、饮酒与职业方面的情况与儿童伤害的发生有关系,父母亲饮酒是伤害发生的危险因素。母亲担任单位干部、商业工作人员、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及其他职业对儿童伤害的发生是危险因素。结论 应针对儿童伤害发生的危险因素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减少儿童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2.
目的 了解潍坊市儿童少年伤害发生现状,探讨伤害发生的危险因素,以降低青少年伤害发生率。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表调查,用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筛选儿童少年意外伤害的危险因素。结果 儿童伤害发生率为6.87%,8~15岁儿童随年龄增长伤害率有增高趋势。影响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的危险因素是年龄、性别、居住环境、离校距离、业余活动方式、父母之间的关系、安全教育等。结论 潍坊市儿童少年意外伤害现状不容忽视,应针对儿童的特点采取综合措施。  相似文献   

3.
伤害儿童的父母其相关因素的病例对照研究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目的了解在儿童伤害发生中父母的有关因素所起的作用,以便为采取预防措施提供依据.方法采用病例对照研究方法,对969名伤害儿童及1 584名对照儿童的父母亲调查,项目包括配偶有无、吸烟、饮酒与职业方面的情况.结果母亲配偶有无、父母亲吸烟、饮酒与职业方面的情况与儿童伤害的发生有关系,父母亲饮酒是伤害发生的危险因素.母亲担任单位干部、商业工作人员、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及其他职业对儿童伤害的发生是危险因素.结论应针对儿童伤害发生的危险因素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减少儿童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4.
目的:通过对闵行区12个乡镇240名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危险因素的调查分析,为社区综合干预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研究提供依据。方法:采用问卷形式,调查闵行区12个乡镇240名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发生情况。结果: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率为55.3%;意外伤害发生的地点主要是在家中;最常见类型为跌到/坠落、碰撞/挤压、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的影响因素有儿童性格好动、周围环境有危险性、家庭收入和家长陪伴时间。结论:意外伤害已经成为儿童的重要健康问题。在今后的干预措施中应以家庭为重点,将儿童及家长作为重点干预人群,以减少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5.
目的:了解医院急诊就诊儿童意外伤害的临床特征和分布,探讨儿童意外伤害的危险因素。方法:采用现场问卷调查的方法,调查2009年7~10月来湖南省儿童医院门急诊就诊的意外伤害儿童,经筛选后收回资料完整问卷66份。结果:66例意外伤害儿童中,男童意外伤害发生构成比高于女童,比例为1.36∶1;医院急诊就诊意外伤害儿童病因顺位前3位为跌落、碰撞/硬物击伤、气管异物;常见的部位是头面部(62.1%);发生地点主要在家中(51.5%);意外伤害给家庭带来沉重的心理负担、经济负担和社会负担,其中心理负担最重。结论:充分了解儿童意外伤害的临床特征、相关危险因素、预防措施以优化医院急诊抢救措施,减少意外伤害后因抢救不力引起的致残、致死率。  相似文献   

6.
王琳  崔民彦 《中国健康教育》2012,(4):289-290,300
目的分析我国3~6岁儿童主要意外伤害原因及其危险因素,总结安全检查原则以开展危险因素排查的健康教育行为干预。方法采用照片故事分享进行伤害回顾性调查方式,对伤害事件进行分类,并从图文表述中梳理出该伤害事件中的危险因素。结果 3~6岁儿童意外伤害的前5位原因为跌倒/坠落(25.0%)、烧伤/电伤(16.7%)、锐器伤(9.1%)、溺水(5.0%)、中毒(2.6%)。窗台无护栏、浴缸水不及时排空、桌角或家具棱角尖锐等为伤害的主要危险因素。结论以危险因素为前提确定简单易行的安全检查原则,以排除危险因素为目标,以行为改变为重点,从而达到预防儿童伤害发生的目的。  相似文献   

7.
目的评价在珠海市某农村社区学龄前儿童中,实施伤害健康促进项目一年后的效果。方法采用整群分层抽样的方法,在实施干预的9个幼儿园中抽样调查211名儿童、298名家长、51名教师,进行儿童伤害相关知识及危险因素调查。结果干预后,家长的儿童伤害急救知识正确率有明显提高(P<0.05);儿童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中伤害危险因素及伤害相关危险行为与习惯存在率均有明显降低(P<0.05)。干预后伤害发生率为13.7%,高于干预前的水平(5.0%,P<0.05);儿童伤害单次平均医疗费为357.6元;单次伤害的间接经济损失平均为526.8元,均较干预前明显减少。结论健康促进策略是预防控制农村学龄前儿童伤害的行之有效的措施。  相似文献   

8.
数据     
《大众医学》2011,(11):4-4
5-9岁:儿童交通事故伤害高发年龄 卫生部最近发布《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干预技术指南》。”指南”综合各方的调查数据后得出结论:5~9岁是儿童交通事故伤害的高发年龄.男童交通伤害发生率高于女童。导致儿童交通伤害的危险因素有:①儿童身材矮小.不容易看到车辆,或者不容易被车辆驾驶员看到。②低龄儿童缺乏危险意识,很容易集中心思做一件事.不理会存在的危险。  相似文献   

9.
目的调查唐山市农村儿童伤害发生现状以及影响因素,为开展健康教育及预防伤害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儿童伤害相关行为调查表,按整群抽样的方法,对唐山市部分农村地区3所小学学生进行自填式问卷调查,采用SPSS12.0统计软件对调查结果进行描述性分析、χ2检验及多元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伤害的总发生率为48.1%,各年级伤害的发生率分别为:32.0%、32.1%、45.9%、57.5%、70.9%、43.9%。伤害类型前5位依次是:跌伤、烧烫伤、穿刺伤、碰击伤、刀割伤。结论儿童伤害发生率较高,应针对伤害危险因素加强伤害的健康教育,以提高儿童对伤害的预防和自我保护意识。  相似文献   

10.
安徽省长丰县农村留守儿童伤害分布及危险因素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目的 了解安徽省农村地区留守儿童伤害的分布及危险因素.方法 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方法抽取安徽省长丰县农村3617名中小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了解留守儿童最近1年伤害的发生情况,并对其伤害发生的相关因素进行单因素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调查留守儿童1614名,占学生总数的45.83%.主要监护类型为单亲监护(55.82%).中小学生伤害发生率为32.25%,男生伤害发生率为45.22%,女生为35.2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6.245,P=0.000);其中留守儿童伤害发生率为40.90%,高于非留守儿童(24.9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01.730,P=0.000).留守儿童在跌伤、交通伤、动物咬伤等7种伤害类型上发生率高于非留守儿童,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多因素分析显示:非独生子女(OR=1.445)、性格外向(OR=1.062)、矛盾性(OR=1.150)、独立性(OR=1.110)、娱乐性(OR=1.096)可能是留守儿童伤害的危险因素,而女生(OR=0.598)、亲密度(OR=0.933)、控制性(OR=0.917)可能是留守儿童的保护性因素.结论 该地区留守儿童伤害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导致,家庭环境和个人性格起主要作用,应针对危险因素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减少留守儿童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11.
目的了解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现状,探讨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的主要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预防措施。方法采用整群抽样方法抽取乌鲁木齐市2所幼儿园3~6岁在园儿童,调查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间发生的儿童意外伤害情况。结果乌鲁木齐市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年发生率为18.84%;男女童之间、不同年龄组之间意外伤害次数发生率均无统计学差异;排在前三位的意外伤害类型依次是跌倒/碰伤(12.02%),扭伤(5.43%),交通事故(1.55%);母亲文化程度及家长是否受过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培训是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的保护因素,儿童性格特点是儿童意外伤害的危险因素。结论应加强健康安全教育,营造安全氛围,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12.
伤害     
珠海市某农村社区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情况厦危险因素的调查分析;北京市城市社区老年人伤害疾病负担的研究。  相似文献   

13.
目的了解黔北某县农村学龄儿童运动伤害状况及其影响因素,为类似地区的儿童运动伤害预防提供参考依据。方法采取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对遵义市余庆县1,060名9~16岁儿童的运动伤害相关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并分析其影响因素。结果该县农村学龄儿童运动伤害的发生率为31.6%;男、女童间无明显差异;不同年级、年龄儿童以及父母是否外出务工儿童的运动伤害发生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年级儿童的发生运动伤害的部位、伤害后相关处置行为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运动时无看护是儿童运动伤害的危险因素(OR=3.43,95%CI:1.38~8.51)。结论余庆县农村学龄儿童运动伤害发生率较高;不同年级儿童的伤害处置行为有差异。应基于伤害的危险因素进行针对性的预防,并加强运动时的看护。  相似文献   

14.
[目的]通过研究钟祥农村儿童意外伤害影响因素,为制定有效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方法]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研究对象,调查儿童一般情况和意外伤害情况.资料采用单因素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钟祥农村3~7岁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为23.36%,较大的年龄、独生子女为儿童伤害的保护因素,父母离异、抑郁因子、分裂样因子和攻击性因子水平较高为伤害发生的危险因素. [结论]意外伤害已逐渐成为钟样农村3~7岁儿童的主要健康问题,严重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针对性地开展有效预防措施已成为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5.
周桥社区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危险因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了解长宁区周桥社区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危险因素,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调查本社区6所幼儿园学龄前儿童889名及其家长的安全知识、2004年儿童意外伤害发生情况。结果 该社区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为35.22%,人年均意外伤害1.99次。发生意外伤害的有关因素包括儿童性别、早产史、父母文化程度、家庭收入和儿童自身性格、生活能力、大人陪伴时间等。结论 该社区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比较严重与多种因素有关,必须引起有关部门和家长的重视,切实加强防范。  相似文献   

16.
目的了解云南省农村地区小学生意外伤害的流行特征及其影响因素,为农村地区小学生意外伤害预防和控制策略制定提供依据。方法 2015年12月在云南省陆良县进行横断面调查研究。采用完全随机抽样方法从该县的9个乡镇中分别抽取1所小学,选取五、六年级的全部学生作为调查对象进行问卷调查,采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小学生意外伤害的影响因素。结果共调查1 631名小学生,意外伤害发生率为17.2%。单因素分析显示,意外伤害发生率以男生(19.7%)、独生子女(21.8%)、城镇户籍学生(24.2%)、留守儿童(22.1%)、伤害危险行为得分高(23.9%)、伤害相关知识得分低(27.5%)和生活满意度得分低者(18.8%)为相对较高(P值均0.05)。多因素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结果显示,男生、留守儿童和伤害危险行为得分高是意外伤害发生的危险因素,OR值(95%CI)分别为1.39 (1.06-1.83)、1.66(1.23-2.23)和2.70(1.62-4.49);而伤害相关知识得分较高和生活满意度得分较高是意外伤害发生的保护因素(OR值均1)。结论云南省农村地区小学生意外伤害发生总体情况不容乐观。应当将男生和留守儿童列入重点干预对象,开展预防伤害危险行为和伤害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以降低意外伤害发生率。  相似文献   

17.
银川市中小学生伤害危险因素调查分析   总被引:11,自引:5,他引:6  
目的 了解中小学生意外伤害的危险因素,为制定伤害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于2002年3月对银川市5所中小学2574名学生进行伤害调查和危险因素分析,并从中抽取218名伤害儿童,采用艾森克个性问卷对其进行儿童性格调查,并与对照儿童对比。结果 伤害的发生率为63.5%,前5位伤害依次为跌伤(40.7%)、碰伤(21.O%)、刀刺伤(20.9%)、骨头卡喉(19.4%)、烫伤(17.4%)。发生2次以上伤害的占42.96%,男生伤害发生率为66.98%,高于女生伤害发生率(60.03%)。结论 应针对伤害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中小学生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18.
目的:调查唐山市农村儿童伤害发生现状,为开展健康教育以及伤害的预防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儿童伤害相关行为调查表,按整群抽样的原则,对唐山所属县的3所小学学生进行自填式问卷调查,采用SPSS12.0统计软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结果:伤害的总发生率为48.1%,各年级伤害的发生率分别为32.0%、32.1%、45.9%、57.5%、70.9%、43.9%。伤害类型前5位依次是跌伤、烧烫伤、穿刺伤、碰击伤、刀割伤。软伤害发生率为50.6%,偶尔发生的为81.7%,经常发生的为18.3%。结论:儿童伤害发生率较高,应针对伤害危险因素加强意外伤害的健康教育,以提高儿童对伤害的预防和自我保护意识。  相似文献   

19.
  目的  探讨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儿童非故意伤害的危险因素。  方法  采用1:1匹配的病例对照研究,以同班级、同性别和年龄相差不超过两岁为原则,对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发生非故意伤害的的332例儿童进行1:1的匹配。调查以问卷为基础,采用EpiData 3.1软件建立数据库,SPSS 23.0软件进行单因素、多因素条件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  结果  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结果表明,看护人在儿童考试前施加压力、看护人的性格为外向型和中间型、看护人的文化程度为文盲和小学、儿童的神经症行为是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儿童发生非故意伤害的危险因素。其调整后的比值比(odd ratio,OR)和95%的置信区间(confidence interval,CI)分别为2.086(95%CI:1.263~3.444)、2.074(95%CI:1.275~3.372)、1.796(95%CI:1.158~2.784)、1.867(95%CI:1.280~2.722)、2.458(95%CI:1.169~5.168)、1.466(95%CI:1.012~2.124)。  结论  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儿童非故意伤害与其看护人以及儿童自身的危险行为有关,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非故意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20.
目的了解九江市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发生情况及影响因素,为制定防控策略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在选取的6所幼儿园中分别随机抽取大、中、小班各1个班,以抽中班级的所有儿童家长作为调查对象,由现场调查员指导每位儿童家长完成调查问卷,问卷内容包括学龄前儿童基本情况、家庭情况以及过去1年各种意外伤害发生情况等。采用单因素和多因素logistic回归方法进行伤害发生影响因素分析。结果共调查486名学龄前儿童,过去1年内发生意外伤害98例,意外伤害发生率为20.16%。男、女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分别为24.02%和15.9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相比喜静儿童,爱动儿童的意外伤害发生率(24.79%)更高(P0.01)。大、中、小班儿童的意外伤害发生率分别为23.46%、19.88%和16.44%,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母亲照顾时间较多(OR=0.312)和家庭月均收入高(OR=0.184)是学龄前儿童发生意外伤害的保护因素,儿童爱动的性格特点(OR=2.192)和父母离异(OR=1.891)是发生意外伤害的危险因素。结论学龄前儿童的性格特点以及家庭环境是影响意外伤害发生的重要因素,应加强父母的安全健康教育,预防意外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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