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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了解十堰市儿童疾病负担情况,为制定相应的儿童预防保健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 分析十堰市城区2007-2009年死因监测数据,采用WHO推荐方法计算十堰市城区儿童死亡率、早死损失寿命年(years of life lost,YLL)、伤残损失寿命年(years lost due to disability,YLD)及伤残调整寿命年(disability adjusted life year,DALY),评价十堰市城区儿童的疾病负担。 结果 十堰市2007-2009年儿童平均死亡率男性1.11‰,女性0.69‰,男女合计0.90‰;感染性、孕产妇、围生期和营养性疾病(Ⅰ),非感染性疾病(Ⅱ),伤害 (Ⅲ)死亡率分别为0.36‰,0.28‰,0.23‰,不同死因的死亡率存在年龄和性别差异,三类死因死亡率0~4岁组均高于5~14岁组,男童死亡率高于女性。男童DALY为84.15/千人,女童为51.56/千人,男女合计为68.47/千人,男童高于女童。以死亡率进行疾病负担评价,围生期疾病(0.289‰)、意外伤害(0.204‰)、恶性肿瘤(0.079‰)、先天异常(0.072‰)、心血管疾病(0.066‰)等疾病排在前5位。以DALY评价疾病负担,前5为排序变为神经精神疾病(31.60‰)、围生期疾病(12.12‰)、意外伤害(11.25‰)、呼吸系统疾病(5.33‰)、先天异常(4.23‰)。 结论 儿童疾病负担要从疾病死亡负担和健康负担进行综合评价,围生期疾病、伤害是导致儿童疾病负担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2.
目的掌握江西省儿童道路交通伤流行病学特征。方法采用多阶段整群随机抽样方法。结果道路交通伤发生率在儿童各类伤害中排第三位。0~17岁儿童道路交通伤发生率为750.5/10万,各年龄组以10~14岁组发生率最高,男童发生率高于女童;上学放学时间是5~17岁儿童道路交通伤发生的高危时间段;城市儿童道路交通伤发生率高于农村儿童,不同的交通模式具有不同水平的危险性,骑自行车的危险水平最高,其次为徒步、摩托车。结论道路交通伤是引起儿童伤害的主要原因,建议针对儿童的年龄特征、城乡居住环境和不同交通模式等特点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干预措施。  相似文献   

3.
1990年与2013年中国0~14岁儿童伤害疾病负担分析   总被引:6,自引:6,他引:0       下载免费PDF全文
目的 分析1990年与2013年中国0~14岁儿童伤害疾病负担及变化情况。方法 利用2013年全球疾病负担中国及中国分省数据,采用死亡率和伤残调整寿命年(DALY)率等指标,分析1990年与2013年中国0~14岁儿童伤害疾病负担及变化情况。结果 2013年中国0~14岁儿童伤害死亡数为73 766人、死亡率为29.46/10万、DALY率为2 449.36/10万。男童伤害疾病负担各项指标均高于女童。各年龄组随着年龄增加伤害疾病负担逐渐降低。0~14岁儿童伤害死亡率和DALY率前5位地区均依次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0~14岁儿童伤害死亡率和DALY率前三位伤害类型均为溺水、道路交通伤害和暴露于机械性力量。与1990年相比,0~14岁儿童伤害疾病负担各项指标均有明显下降,男童下降程度略低于女童,各年龄组也有不同程度下降,除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省和重庆市以外,其余各地区0~14岁儿童伤害疾病负担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结论 近年来中国0~14岁儿童伤害疾病负担有较明显改善,但伤害仍是中国0~14岁儿童面临的重要健康威胁之一。4岁以下男童的伤害疾病负担仍较严重,溺水和道路交通伤害是1~14岁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部分地区需要进一步加强0~14岁儿童伤害防控工作。  相似文献   

4.
目的 探索江西省儿童非故意伤害和社会经济地位之间的关系.方法 利用PPS抽样在江西省的住户中抽取约10万户进行入户调查,对住户中的所有儿童进行伤害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非故意伤害发生情况,根据世界银行推荐的方法 进行有关社会经济地位的调查.结果共调查儿童98 335名,发生非故意伤害5429例,死亡52例;发生率为5.52%,死亡率为52.88/10万.儿童家庭社会经济地位高的其伤害死亡率低于其他各组,但是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儿童轻微伤害的发生率和社会经济地位之间兄相关性,而男童的严重伤害发生率随着社会经济地位的上升而降低.跌倒、交通伤害的轻度伤害发生率是随着社会经济地位的提高而上升;而动物致伤的轻度伤害发生率随着社会经济地位的提高而下降.结论 在江西省儿童非故意伤害发生率受卫生服务利用的影响;不同伤害类型受社会经济地位的影响也不同.  相似文献   

5.
目的:了解三峡库区7个区县0~14岁儿童的出生缺陷现状。方法:按ICD-10所列病种设计调查表,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现场对0~14岁儿童出生缺陷开展调查,包括出生缺陷的种类、发生率、城乡儿童出生缺陷发生比例、不同部位发生情况等,收集出生缺陷/遗传病信息数据。结果:获得有效调查问卷7 977份,出生缺陷种类24种患儿158例,出生缺陷发生率19.81‰。前4位为:唇裂73例,发生率9.152‰;肢体畸形17例,发生率2.137‰;脑积水14例,发生率1.755‰;心脏畸形12例(男童5例,女童7例),发生率1.504‰。其中男童95例,出生缺陷发生率22.37‰;女童63例,出生缺陷发生率16.89‰,男童明显高于女童(χ2=204.44,P<0.005)。城市儿童2 198例(27.55%)中出生缺陷42例,农村儿童5 779例(72.45%)中出生缺陷116例;城市儿童出生缺陷发生率19.11‰,农村为20.07‰,两者比较无统计学差异(χ2=0.076,P=0.782)。发生部位第一位是面部缺陷86例(54.43%),第二位为神经缺陷20例(12.66%),第三位为四肢缺陷17例(10.76%),第四位为心脏缺陷12例(7.59%),第五位为泌尿生殖缺陷6例(3.80%),其他缺陷17例(10.76%)。结论:对出生缺陷扩大监测地区、监测时间、监测病种,加强孕前优生指导和检查,做好出生缺陷预防干预,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相似文献   

6.
深圳特区儿童行为问题调查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应用Conners父母症状问卷(PSQ)调查了深圳特区城市979名和农村409名3~5岁儿童行为。结果城市儿童行为问题发生率为17.97%,农村为10.76%,城市男童发生率为20.04%,女童发生率为15.31%;农村男童发生率为11.67%,女童发生率为9.47%。儿童问题行为发生率城市显著高于农村P<0.01,男童高于女童,发生率有高度显著性差异(P<0.01)。  相似文献   

7.
陕西省4668名0~12岁农村儿童意外伤害现状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目的 了解陕西省农村0~12岁儿童意外伤害现状.方法 采用三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法,于2010年对陕西省5个县农村0~12岁4668名儿童一年中意外伤害的发生情况进行调查.结果 4668名儿童意外伤害年发生率为27.3%,男童为28.7%,女童为25.6%,男童明显高于女童(x2=5.91,P=0.015);不同年龄组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存在明显差异(x2=9.91,P=0.007),0~3岁组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最高,其次为7~ 12岁组和4~6岁组;在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中,跌落伤的发生率占首位;随家庭经济状况的下降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率不断上升.结论 陕西省农村儿童意外伤害的类型主要是跌落伤;伤害的高发年龄段为0~3岁;家庭经济状况对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有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8.
儿童意外伤害2 543例原因分析及干预对策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为防止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针对儿童意外伤害的好发年龄、性别特点以及伤害类型进行分析,探索其干预措施。【方法】对2002年1月1日~2007年6月30日2543例意外伤害住院病例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儿童意外伤害中外伤占首位,各种异物占第二位;男童的意外伤害发生率高于女童;农村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高于城市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的高峰年龄为0~3岁。【结论】针对儿童意外伤害的不同特点探索有效的干预措施,减少意外伤害的发生率,降低其死亡率和致残率。  相似文献   

9.
目的 对西安市2006-2015年5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死亡发生率进行模型拟合和预测,为制订相应预防和控制对策提供理论依据。方法 描述西安市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的一般情况,应用灰色模型GM(1,1)进行拟合和预测。结果 西安市城市儿童意外伤害死亡较多,意外窒息、交通意外居死因前两位。应用GM(1,1)对未来3年儿童意外伤害死亡发生率预测,结果显示总意外伤害死亡发生率逐年下降;男童死亡率较为平稳;女童死亡率逐年下降;窒息死亡率上升,交通意外死亡率较为平稳。结论 未来3年西安市儿童意外伤害死亡发生率总体呈下降趋势。  相似文献   

10.
目的 了解福建省0~14岁儿童伤害死亡原因和流行病学特征,为制定防控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用福建省2007-2015年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资料,对0~14岁儿童伤害总死亡率、性别死亡率、伤害别死亡率和时间趋势等进行分析.结果 2007-2015年,福建省0~14岁儿童年均伤害死亡率11.26/10万,占死亡总数18.4%,居第3位死因.溺水、道路交通伤害和意外跌落为儿童伤害前3位死因,占儿童死亡总数70.6%;男童伤害年均死亡率(13.94/10万)高于女童(8.26/10万).男童溺水、道路交通伤害和意外窒息死亡率均高于女童.意外窒息是婴儿组首位死因(47.5%).2007-2015年福建省儿童伤害死亡率无明显变化.结论 意外窒息、溺水、道路交通伤害严重威胁福建省儿童生命,应该采取综合性措施做好儿童伤害的预防控制工作.  相似文献   

11.
目的 掌握2014 - 2018年江西省脑卒中死亡情况及所致疾病负担。方法 以江西省20个国家死因监测县(区)2014 - 2018年常住居民脑卒中死因监测数据和人口学信息为基础,采用死亡数、死亡率、标化死亡率、潜在减寿年数(PYLL)、减寿率(PYLLR)和平均潜在减寿年数(AYLL)等指标进行描述,卡方检验进行比较分析。结果 2014 - 2018年江西省脑卒中年均粗死亡率为114.286/10万,年均标化死亡率为108.912/10万;以出血性脑卒中为主(占56.040%,年均粗死亡率64.046/10万);脑卒中年均粗死亡率呈逐年上升趋势(χ2趋势=236.559,P<0.001),脑卒中后遗症上升速度最快(年均增长率21.759%)。脑卒中死亡率均为男性高于女性(χ2 = 566.663,P<0.001);农村高于城市(χ2 = 434.133,P<0.001);随年龄增加而升高(χ2 = 578670.193,P<0.001);冬春季高于夏秋季(χ2 = 603.930,P<0.001)。脑卒中PYLL为309762.00人年,PYLLR为7.64‰,AYLL为15.70年/人,其中出血性脑卒中均位居首位(215 765.00人年、5.32‰、16.77年/人);男性PYLL、PYLLR、AYLL(209 820.50人年、10.09‰、16.08年/人)均高于女性(99 941.50人年、5.06‰、14.96年/人);PYLL及PYLLR均为农村(211 960.00人年、8.02‰)高于城市(97802.00人年、6.92‰),AYLL城市(16.76年/人)高于农村(15.26年/人)。结论 江西省常住居民脑卒中死亡负担重,冬春季高发,应关注男性、农村、中老年及城市中青年的重点科学防控,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降低脑卒中发生和死亡。  相似文献   

12.
邹威    胡松波  李中坚  颜玮  赵军  陈小娜 《现代预防医学》2022,(12):2126-2130
目的 了解江西省居民伤害死亡流行情况及其疾病负担,为科学制定本省伤害防制策略和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利用中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2014—2019年江西死因监测数据,应用Excel 2007和SPSS 17.0软件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采用死亡数、粗死亡率、标化死亡率、构成比、潜在减寿年数(PYLL)、减寿率(PYLLR)和平均潜在减寿年数(AYLL)等指标进行统计学描述,趋势变化采用年度变化百分比(APC)进行分析。结果 2014—2019年江西报告伤害死亡25 638人,年均粗死亡率为 50.81/10万,年均标化死亡率为 49.55/10万。男性死亡率高于女性、城市死亡率高于农村。伤害死亡前5位死因分别为道路交通事故、跌落、溺水、自杀和中毒。溺水、交通事故、跌落分别是0~14岁、15~44和45~64岁、≥65岁的首位伤害死因。2014—2019年江西省前5位伤害死因中,跌落粗死亡率呈上升趋势(APC = 8.22%),中毒粗死亡率均呈下降趋势。2014—2019年伤害PYLL为692 196.73人年,PYLLR为14.24‰,AYLL 为 33.77年。PYLL及PYLLR 交通事故最高,AYLL最高的为溺水。15~44岁年龄组PYLL最高。结论 江西省伤害死亡负担较重,应根据不同人群的伤害死亡特征制定相应的防控策略和措施。  相似文献   

13.
目的 分析天津市0~14岁儿童伤害死亡谱的特征、变化情况及城乡差异。方法 1999-2021年天津市儿童伤害死亡数据来源于天津市全人口全死因监测数据库,计算不同亚组人群和主要伤害原因的构成比、粗死亡率和标化死亡率并比较城乡差异。采用Cochran-Armitage趋势检验分析死亡原因构成比的时间变化趋势。采用Joinpoint回归分析变化趋势,计算平均年变化百分比(AAPC)。伤害死亡风险的季节差异用死亡率比值及其95%CI表示。结果 1999-2021年,伤害是天津市0~14岁儿童的第3位死因。农村儿童死于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为31.08%,低于城市的37.82%。儿童伤害的总体标化死亡率呈下降趋势(AAPC=-5.54%,P<0.001)。溺水和道路交通伤害的标化死亡率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呈下降趋势(P<0.001)。意外中毒的标化死亡率仅在农村地区呈下降趋势(AAPC=-8.09%,P<0.001),在城市地区无明显变化趋势(P>0.05)。自杀标化死亡率在城市地区无明显变化趋势(P>0.05),在10~14岁农村儿童中呈上升趋势(AAPC=4.58%)。跌倒/坠落标化死亡率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均无明显变化趋势(P>0.05)。伤害死亡的总体风险和溺水死亡风险在城乡均为夏季最高;道路交通伤害在城市为秋季最高,在农村为夏季最高;意外中毒死亡风险在城乡均为冬季最高。结论 近年来天津市儿童伤害死亡情况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儿童伤害死亡水平仍存在较大差异,在未来政策制定中,应充分考虑缩小城乡差距。  相似文献   

14.
目的 了解2012—2021年重庆市儿童青少年交通伤害死亡特征及变化趋势,为开展交通伤害干预提供建议。方法 2012—2021年重庆市儿童青少年交通伤害死亡(ICD-10:V01-V99)个案信息来自重庆市死因监测系统,采用SPSS 25.0统计分析死亡率、构成比,不同性别、地区死亡率比较采用χ2检验,死亡率的趋势分析采用年度变化百分比(annual percent of change, APC)表示。结果 重庆市儿童青少年交通伤害死亡率由2012年的6.80/10万下降至2021年的1.83/10万,APC为-14.62%,变化趋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5.088,P<0.001)。2016年前男性交通伤害死亡率高于女性,2014年前农村地区交通伤害死亡率高于城市,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男性、女性、城市、农村儿童青少年交通伤害死亡率分别以年均14.96%、14.02%、10.60%、15.21%下降,变化趋势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0~4岁、5~9岁、10~14岁、15~17岁交通伤害死亡率分别以年均13.84%、1...  相似文献   

15.
目的了解2004—2005年广东省居民意外交通伤害死亡状况及其疾病负担情况。方法以广东省2004-2005年居民死亡原因登记系统数据和交通伤害抽样调查资料为基础,采用多级整群抽样方法,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在广东省抽取12个调查点,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分析其居民交通伤害死亡情况,通过计算潜在寿命损失年(YPLL),评价交通伤害死亡的疾病负担。结果2004-2005年广东省居民意外交通伤害死亡3237例,交通伤害死亡率为21.3/10万,标化死亡率为20.1/10万,占伤害死亡的41.9%(3237/7721),占总死亡的3.2%(3237/99919)。交通伤害标化死亡率农村(21.9/10万)高于城市(16.3/10万),男性(29.2/10万)高于女性(11.0/10万)(均P〈0.01);交通伤害死亡主要集中在15~59岁年龄段,占全部交通伤害死亡的71.3%(2308/3237)。交通伤害死亡的主要人群是行人、骑摩托车者、骑自行车者,分别占交通伤害死亡的41.9%、20.1%、3.2%。12、1、2月的交通伤害死亡人数较多,分别为292、317和281例,占全年交通伤害死亡的9.0%、9.8%、8.7%;另一个高峰是夏季的6、7、8月,死亡人数分别为266、293和284例.占全年交通伤害死亡的8.2%、9.0%和8.8%。2004-2005年广东省因交通伤害死亡造成的YPLL为10.2万人年,YPLLR为674.2/10万,交通伤害死亡YPLL占伤害死亡YPLL的44.3%;其中农村和城市分别为7.7万人年和2.5万人年;男性和女性分别为7.4万人年和2.7万人年;15—29岁年龄组损失最高(3.8万人年),占该年龄组伤害YPLL的55.9%;30—44岁年龄组次之(3.4万人年),占该年龄组伤害死亡YPLL的49.3%。结论交通伤害死亡是广东省居民伤害死亡的主要原因,不仅危害青壮年人群健康和生命,还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政府应尽快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干预。  相似文献   

16.
目的探讨意外伤害对丽水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影响及其有效干预措施。方法对2003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期间全市359例5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死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7年间5岁以下小儿意外伤害平均死亡率为2.32‰,占总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20.34%,意外死亡率从2004年的2.36‰降至2010年的1.83‰,但其死亡构成比从2004年的16.62%上升至2010年的20.22%(P>0.05)。农村意外死亡率、死亡构成比均高于城镇(P<0.01);男童意外死亡率、死亡构成比均高于女童(P<0.05)。意外死亡的前三位死因是意外窒息、溺水、交通意外。意外死亡1岁内占35.65%,1岁组占20.61%,2岁组占17.27%,3岁组占13.93%,4岁组占12.53%,其中意外窒息死亡集中于1岁以内婴儿,溺水、交通意外以1岁以上儿童为主。结论意外伤害是造成丽水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死因之一。应采取综合预防措施,有效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相似文献   

17.
目的 了解安徽省居民伤害死亡特征和潜在寿命损失情况,为制定防控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利用2013 - 2018年安徽省全国死因监测点数据,用SPSS 20.0和Excel 2007软件分析伤害死亡率及其年度变化百分比(APC)、潜在减寿年数(PYLL)、减寿率(PYLLR)、平均减寿年数(AYLL)等指标。结果 2013 - 2018 年安徽省伤害标化死亡率47.40/10万,呈逐年下降趋势(t = - 6.77,P <0.01)。伤害死亡率男性>女性,农村>城市,皖北>皖中>皖南。伤害是全人群第5位死因(占7.94%),是0~44岁组首位死因。伤害死因前5位依次是交通事故、自杀、意外跌落、溺水和意外中毒。溺水、交通事故、自杀分别是0~14岁、15~64岁、≥65岁组首位伤害死因。伤害PYLLR为10.73‰,AYLL为26.53年,居全死因第1位。其中交通事故PYLL最高,溺水AYLL最高。结论 安徽省伤害死亡疾病负担较重,应根据不同人群的伤害死亡特征制定相应的防制策略。  相似文献   

18.
中国人群1991~2000年伤害死亡的流行趋势和疾病负担   总被引:94,自引:5,他引:94       下载免费PDF全文
目的 了解1991~2000年中国人群伤害死亡的变化趋势、地区特点和疾病负担。方法使用全国疾病监测资料,经漏报调查结果进行调整,描述伤害的死亡水平和主要死亡原因,并计算伤害导致的平均潜在寿命损失年和潜在工作寿命损失年,以及伤害死亡、寿命损失和潜在工作寿命损失占总死亡的比例。结果 1991~2000年伤害死亡基本维持在恒定水平,经漏报率调整后10年平均伤害死亡率为66.56/10万,男性为81.41/10万,女性为51.17/10万。城市和农村人群的10年平均伤害死亡率分别为38.68/10万和74.63/10万。西部农村伤害的死亡率为81.02/10万,东、中、西部农村地区伤害死亡率之比为1:1.14:1.21。伤害是儿童和青年的主要死因,交通事故、自杀、淹溺、意外中毒、意外坠落是伤害的主要死因。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交通事故死亡率上升明显,至2000年已成为第一位死因。因伤害导致的潜在减寿年数是2132年/10万,导致的工作减寿年数为1587年/10万,分别占总死亡减寿年数的24.56%和26.51%。结论 伤害带来的疾病负担是严重的,由于“早死”,使伤害死亡带来更多的社会和经济损失,特别是交通伤害死亡率的上升应该引起更多重视,不同地区应针对本地区的重要伤害死亡谱和目标人群制订有效的控制策略。  相似文献   

19.
广东省2004-2005年老年人伤害死亡原因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分析广东省老年人伤害死亡原因,为制定老年人伤害优先干预措施和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等比例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广东省有代表性的12个县(区、市)作为监测点,收集2004-2005年监测点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年人伤害死亡资料进行分析。结果2004-2005年广东省12个调查点60岁及以上老年人总人口数为1756981人,伤害死亡人数为2576例,占总死亡数的2.58%,平均伤害死亡率为146.6/10万。60岁及以上男性伤害死亡率为166.9/10万(1333/798489),女性为129.7/10万(1243/958492),男性伤害死亡率高于女性(P〈0.01);城市老年人伤害死亡率为96.5/10万(510/528312),农村为168.1/10万(2066/1228669),城市老年人伤害死亡率低于农村(P〈0.01)。死亡率居前5位的死因分别是运输事故死亡796例(45.3/10万)、跌倒死亡747例(42.5/10万)、故意自害死亡545例(31.0/10万)、意外淹溺和沉没死亡183例(10.4/10万)、有毒物质中毒死亡67例(3.8/10万),其构成比分别为30.9%、29.0%、21.2%、7.1%、2.6%;前5位死因死亡例数占该年龄组伤害死亡总数的90.8%(2338/2576)。结论广东省老年人伤害死亡不容忽视,应优先开展老年人交通伤害和跌倒干预,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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