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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与农村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家庭负担   总被引:9,自引:3,他引:6  
目的:探讨城市与农村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家庭负担及其影响因素。方法:用家庭会谈量表(FIS)对家住城市或农村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各70例的主要照料者进行评定,以及对患者病情与一般资料进行评定。结果:城市与农村患者照料者的FIS总平分分别是26.03&;#177;7.47与25.71&;#177;7.54,客观负担以经济负担最明显,其次是娱乐与家庭日常活动的负担,两组无显著性差异。城市患者家庭负担与其病期正性相关,农村患者家庭负担与病情严重程度正性相关。结论:对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早期有效的防治同时,给予这些特殊家庭更多的经济与社会支持是很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2.
目的研究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庭照料者负担的影响因素及干预措施,从而减轻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庭照料者的负担。方法采用人口统计学问卷(自制)和照料者负担量表(caregiver burdenscale)对96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庭照料者进行调查。结果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庭照料者负担的影响因素包括:照料者的年龄、文化水平、婚姻状况、居住地、与患者的关系以及患者的工作状况。结论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庭照料者在照料活动中承受了相当大的负担,应针对精神分裂症家庭照料者的年龄、文化水平、婚姻状况、居住地、与患者的关系以及患者的工作状况等进行个体化护理干预,从而减轻家庭照料者的负担。  相似文献   

3.
目的 探讨居家精神分裂症患者直接照料者所承受的负担及其影响因素.方法 应用问卷对106名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直接照料者进行调查.结果 精神分裂症患者直接照料者经济、心理方面的负荷较大.经配对t检验,经济负担、心理健康因子与其它因子两两之间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与常模相比,直接照料者更多采用消极应对方式,并与照料者负担呈正相关(P<0.05);照料者负担还与患者的病程、康复状况、生活满意度、家庭关怀度指数相关(均P<0.05).结论 应重视精神分裂症患者直接照料者负担,指导其采用积极应对方式,加强其家庭支持系统,积极鼓励患者自理,以减轻直接照料者负担.  相似文献   

4.
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社区和家庭进行治疗和康复 ,其家庭既是他们的监护者 ,又是照料者 ,就需要承担起更多的照料责任。为了解其家庭照料者的心理卫生状况 ,对精神分裂症家庭照料者的心理状况进行测定分析 ,现将结果报告如下。1 对象与方法所有入组对象均符合下列标准 :①符合CCMD - 2 -R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 ;②所有家庭照料者在患者入院前与其共同生活一年以上 ;③家庭照料者无精神障碍史。采用症状自评量表 (SCL - 90 ) [1 ] ,在患者入院时由作者对其家庭照料者进行评定 ,并与中国常模[2 ] 相比较。共收集资料 1 0 0例 ,其中男 73例 …  相似文献   

5.
目的探讨家庭康复培训对农村精神分裂症患者照料者的影响。方法采用随机抽样法对60例农村精神分裂症患者分成康复组及对照组。康复组及其照料者进行家庭康复系统培训12个月,对照组仅上门定期随访。于入组前、康复培训6个月、12个月时对患者采用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及社会功能缺陷量表(SDSS)评估,对照料者采用自制量表,评定精神病知识及家庭和睦。结果与对照组相比,康复组照料者在经系统家庭康复培训后,精神病知识和家庭和睦程度明显改善,康复组也在BPRS、SDSS评分方面改善明显。结论家庭康复培训有助于改善农村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症状,提高其照料者的精神病知识和家庭和睦程度。  相似文献   

6.
目的了解精神分裂症家庭照料者的生活质量,分析其相关因素。方法采用自编的人口统计学问卷和世界卫生组织生存质量量表简表对96位精神分裂症家庭照料者进行调查。结果精神分裂症家庭照料者的生活质量较差,与家庭月收入、身体状况、文化程度及与患者的关系、患者的工作状况有关。结论精神分裂症家庭照料者在照料患者过程中自身生活质量受到影响,应给予健康指导,以提高其生活质量。  相似文献   

7.
目的探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住院期间的医疗护理费用、非医疗费用和患者照料者的精神负担及其相关因素。方法入选组精神分裂症患者238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住院期间直接经济负担和照料者误工所致的间接经济负担通过直接调查获得,应用单因素方差分析和逐步线性回归分析的方法来分析照料者精神负担的相关影响因素。结果开放式管理模式下家庭的经济负担较高于封闭式管理模式下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两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家庭关系的影响,处于封闭式管理模式下的患者家庭受的影响大于开放式,两者比较具有统计学差异(P〈0.05);并且应激水平与疾病家庭负担量表(FBS),出院时生活质量量表(SQLS)、出院时日常生活功能量表(ADL)的分值呈正相关,而与入院时SQLS、入院时ADL、病程的分值呈负相关。结论影响照料者应激水平最主要因素是其家庭负担;患者出院时精神分裂症病人生存质量、日常生活能力下降严重程度,是增加病人照料者应激水平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8.
目的探讨阿尔茨海默病(AD)患者的生存质量、照料者负担及相关影响因素。方法该研究为横断面研究,选择该院神经内科确诊的84例AD患者及其照料者,采用AD患者生存质量量表(QOL-AD)评估患者的生存质量,使用照料者负担量表(CBI)、家庭负担量表(FBS)评价AD患者照料者的负担。患者生存质量、照料者家庭负担总分与患者因素的相关关系采用Pearson相关分析,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影响患者生存质量和照料者负担的相关影响因素。结果 AD患者生存质量QOL-AD总分为(30.7±4.8)分,各因子评分由高到低依次为:精力、家庭关系、情绪、对自己的整体感觉、身体健康状况、生活整体情况、进行娱乐能力、经济状况、居住环境、做家务能力、朋友关系、婚姻状况、记忆力。照料者负担CBI总分为(53.4±17.3)分,各因子排序依次为:发展受限负担、身体性负担、情感性负担、时间依赖负担、社会性负担。家庭负担FBS总分为(17.2±9.8)分,各因子排序依次为:家庭日常活动、家庭经济负担、家庭娱乐活动、家庭关系、家庭成员躯体健康和家庭成员心理健康,其中除家庭成员躯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外均为中度负担。AD患者生存质量与照料者负担(r=-0.232,P=0.013)及照料者家庭负担(r=-0.229,P=0.005)之间均呈负相关关系。多因素分析显示,对照料者负担CBI总分有影响的因素(按影响程度排序)有痴呆程度、日常生活能力、生存质量;对照料者家庭负担FBS总分有影响的因素(按影响程度排序)有生存质量和痴呆程度。结论 AD患者的生存质量普遍偏低、AD患者的痴呆程度、日常生活能力和生存质量照料者及家庭负担的影响较大。  相似文献   

9.
为探讨精神分裂症病人家庭照料者的应付行为及有关影响因素,调查50例患者与其同住6个月以上家庭照料者。调查工具分别为家庭应付行为问卷(FCQ)、GHQ-28、PANSS、WHO/DAS。结果,总体应付行为父母好于配偶、子女及其他照料者,家庭照料者的应付行为与患者的精神症状尤其是“阳性症状”,社会功能有着显著正相关,且与照料者本身的心理健康水平呈正相关。提示,精神分裂症家庭照料者多数存在不良的应付行为。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其家庭照料者进行家庭干预,不仅有利于患者精神症状的缓解、社会功能的恢复,对照料者本身也有着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0.
老年性痴呆患者亲属照料负担与心理健康的相关性分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目的;了解老年性痴呆患者家庭照料者的照料负担和心理健康状况,提高患者的家庭照料质量和延缓疾病进程,为社区心理卫生服务提供目标依据。方法;采用自编一般情况问卷表、照料负担量表(BCS)、照料者生活变化问卷及90项症状清单量表(SCL-90)对275例老年性痴呆患者的家庭照料者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共216位照料者接受调查。BCS及照料者生活变化问卷测评显示,老年性痴呆患者的照料负担依次为经济负担〉心理健康〉家庭生活〉家庭关系〉躯体健康〉家庭活动。SCL-90测评显示照料者心理健康水平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且照料负担与SCL-90总分呈正相关性,提示家庭照料负担越重,对照料者心理健康影响越大。结论;医生应帮助照料者认识该病,了解照料技巧,适应生存环境及改善其负性心理;同时加强对社区内老年性痴呆疾病的健康宣教,提高收治率,以解决照料者的后顾之忧。  相似文献   

11.
目的探讨以家庭为中心的干预对精神分裂症照料者情感表达及监护水平的影响。方法将临床"痊愈"出院的263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分为研究组(132例)和对照组(131例),两组患者出院后均给予抗精神药物维持治疗和一般的心理教育,研究组在此基础上实施以家庭为中心的护理干预。在干预前和干预后1年,采用自制调查表评定两组照料者的监护方式和精神分裂症知识水平,采用坎伯威家庭问卷中文版评定照料者的情感表达,并比较两组患者的复发率。结果干预1年后,照料者认为患者对急性期、缓解期治疗的态度和监护方式以及对患者的日常生活和患者对外关系的监护方式方面,两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研究组照料者的批评、敌对、情感过分参入评分及高情感表达的发生率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1),热情性及赞扬性评分则明显高于对照组(P0.01);研究组患者复发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以家庭为中心的干预有助于改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疗态度,提高照料者家庭监护水平,降低患者疾病复发率。  相似文献   

12.
目的 探讨老年精神病患者照料者的抑郁状况及相关影响因素,为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提供依据.方法 对98例老年精神病患者及98名照料者进行调查.自拟一般资料问卷统计患者及照料者一般资料,采用Beck抑郁问卷评定照料者抑郁状况,Zarit照料者负担问卷评定照料者负担状况,采用社会支持评定量表及健康状况量表评定照料者社会支持度和生理健康状况;采用日常生活功能量表、神经精神量表、简易智力状态检查表评定患者的日常生活功能、精神症状及智力水平状况.结果 照料者抑郁发生率高达20.4%;照料者抑郁组Zarit照料者负担问卷总分显著高于非抑郁组(P<0.05),而健康状况量表(生理健康部分)总分显著低于非抑郁组(P<0.01);照顾负担与照料者抑郁状况呈显著正相关(OR=1.028,95%CI=1.001-1.055),生理健康状况与照料者抑郁状况呈显著负相关(OR=0.956,95%CI=0.928-0.984).结论 老年精神病照料者抑郁发生率较高;照料者照料负担及自身健康状况与发生抑郁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13.
目的:探讨农村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残疾功能恢复的方法及社会职业技能训练的效果。方法:2000-06/2003-06将枣庄市3个农村精神疾病社区康复试点乡镇已登记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中符合入组条件的300例患者随机分成训练组和对照组,每组各150例。两组均服小剂量抗精神病药(折合氯丙嗪剂量为<300mg/d),其中训练组同时接受社会技能训练及个案职业康复训练;于入组时和随访每1年末评定1次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同时进行残疾功能评定分级,3年共评4次。结果:①入组时训练组与对照组相比SDSS和残疾等级评定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②综合干预1年时,训练组SDSS的职业和工作(0.76±0.70)、婚姻职能(0.27±0.54)、父母职能(0.26±0.54)、社会性退缩(0.55±0.61)、家庭外的社会活动(0.63±0.64)、家庭内活动过少(0.29±0.48)、家庭职能(0.33±0.54)、个人生活自理(0.20±0.40)、对外界的兴趣和关心(0.83±0.70)、责任心和计划性(0.84±0.72)10个因子评分和量表总分(4.32±4.69)明显低于对照组(P<0.01),残疾程度明显地轻于对照组,差异有非常显著性意义(P<0.01),这一结果一直持续到随访结束。结论:社会职业技能训练方法能有效地改善农村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功能,降低残疾程度。  相似文献   

14.
目的 探讨老年痴呆照料者的精神负担及其影响因素.方法 将47名社区老年痴呆照料者设为社区组,52名老人院照料者设为老人院组,21名医院照料者设为医院组,采用一般情况调查表、简易智能量表、日常生活能力量表、临床痴呆评定量表、简明精神病量表对3组患者进行评定;采用汉密顿抑郁量表、亲属应激量表、社会支持量表、家庭负担会谈量表对照料者进行评定.结果 社区组以家庭照料者为主,老人院组和医院组均以护工照料者为主;社区组汉密顿抑郁量表评分显著高于医院组和老人院组,社区组和医院组亲属应激量表评分显著高于老人院组;照料者家庭负担会谈量表评分和患者临床痴呆评定量表、简明精神病量表评分对照料者亲属应激量表评分影响显著.结论老年痴呆社区照料者的抑郁情绪和心理应激水平较高,家庭负担对其心理应激水平影响最大,其次为痴呆的严重程度和伴随的精神症状.  相似文献   

15.
目的:探讨阿尔兹海默病(AD)患者生活质量与照料者家庭疾病负担、社会支持水平的关系及其影响因素。方法:选取某三甲专科医院门诊或住院的114例AD患者及照料者,采用阿尔茨海默病生命质量测评量表(QOL-AD)评价AD患者生活质量,采用家庭疾病负担量表(FBS)、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SRS)评价照料者家庭疾病负担及社会支持水平,采用Pearson相关性分析AD患者生活质量与照料者家庭疾病负担、社会支持水平的关系,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AD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因素。结果:AD患者QOL-AD总分(31. 15±3. 10)分,照料者FBS总分(16. 66±8. 92)分,SSRS总分(25. 55±6. 14)分; Pearson相关性分析结果显示,AD患者QOL-AD总分与照料者FBS总分呈负相关(r=-0. 412,P 0. 05),与照料者SSRS总分呈正相关(r=0. 391,P 0. 05);多因素Logistic回归显示,年龄、照料者身份、居住情况及是否伴有精神行为症状是AD患者生活质量的主要影响因素。结论:AD患者生活质量与照料者家庭疾病负担呈负相关,与照料者社会支持水平呈正相关;其中年龄、照料者身份、居住情况及是否伴有精神行为症状是AD患者生活质量的主要影响因素,应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16.
目的:研究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探究性眼球轨迹运动,并与抑郁症、复发性精神分裂症患者作比较。方法:选择来源于2003-11/2004-12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的住院和门诊患者。应用探究性眼球轨迹运动标记记录仪(Type-Ⅳ)对31例首发精神分裂症与31例抑郁症分别两次检查,两次检查间隔时间为(33.74±8.15)d。同时首发精神分裂症组在两次检查时以阳性和阴性量表(由阳性量表7项、阴性量表7项和一般精神病理量表16项,共30项,及3个补充项目评定攻击危险性组成)评定精神症状;抑郁症组以汉密顿抑郁量表(采用0~4分的5级评分法,0分为无此项症状,4分为极重度)评定抑郁症状。41例复发性精神分裂症进行一次探究性眼球轨迹运动检查,并与31例首发精神分裂症进行比较。结果:103例患者均进入结果分析,无脱落者。①眼球轨迹运动检查结果:眼球轨迹运动主要指标在首发精神分裂症组与复发性精神分裂症组比较其差别无显著性(P>0.05);首发精神分裂症组两次检查时眼球轨迹运动主要指标比较其差别无显著性(P>0.05);首发精神分裂症组第1次与第2次判别分析值高于抑郁症组、反应性探究分低于抑郁症组(1.82±1.76,0.52±1.58;1.81±1.51,0.79±1.44;8.10±1.89,9.39±1.63;8.26±1.69,9.13±1.65,P<0.05,P<0.01)。②阳性和阴性量表评定结果:首发精神分裂症组第2次检查时的阳性和阴性量表总分、阳性症状分、阴性症状分及综合分与第1次相比均降低(42.00±12.96,76.87±19.03;9.06±3.52,21.77±7.09;11.45±4.84,20.19±6.74;21.81±5.66,35.19±10.18,P<0.01)。③汉密顿抑郁量表评定结果:抑郁症组第2次检查时汉密顿抑郁量表评分与第1次相比降低(17.48±7.82,32.14±5.72,P<0.01)。结论:探究性眼球轨迹运动是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特征性指标;抗精神病性药物、病程长短对探究性眼球轨迹运动影响不大。精神分裂症和抑郁症比较其差异有显著性。探究性眼球轨迹运动检查在精神分裂症和抑郁症的各自对照比较一致性相对稳定。  相似文献   

17.
包炤华 《中国康复》2016,31(5):331-334
目的:探讨综合性康复干预对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效果。方法:随机抽取无锡市滨湖区在册管理的104例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各52例,干预组给予"医院、社区、家庭"综合性康复,对照组接受常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分别在干预前、干预1年末采用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华文认知能力量表(CCAS)、精神分裂症患者生活质量量表(SQLS)、家庭负担会谈量表(FIS)评估患者病情、认知功能、生存质量以及家庭负担。结果:与治疗前比较,干预组1年末PANSS、CCAS、SQLS总分及各因子分、FIS总分均明显改善(P0.05,0.01);对照组PANSS总分及精神病理因子分、SQLS症状/副作用因子分较治疗前明显改善(P0.05,0.01),但其他各评分指标较前无明显变化。组间比较,干预组PANSS总分及阴性因子分、CCAS操作因子分、SQLS总分及心理社会、精力/动机因子分、FIS总分改善程度均优于对照组(P0.05,0.01)。干预1年末,两组复发率、住院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结论:综合性康复干预在改善精神分裂症患者病情的同时,能促进认知功能恢复,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和降低家庭照料负担,是理想的社区康复模式。  相似文献   

18.
目的探讨家庭护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照料者心理健康的影响。方法选择临床"痊愈"出院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照料者112人,按出院时间的先后顺序分观察组57人和对照组55人。对照组给予常规出院健康宣教和康复护理指导,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进行为期6个月的家庭护理干预。在出院时、出院6月末采用症状自评量表对两组照料者进行评定。结果出院时,两组照料者的症状自评量表各因子分及总均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出院6月未,观察组照料者的症状自评量表各因子分及总均分均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家庭护理干预能提高精神分裂症照料者的心理健康水平。  相似文献   

19.
目的:探讨在家庭自由的环境和低价的条件下,精神科医生登门干预对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功能及生活质量的影响。方法:将2001-06/2003-01山东省郓城县辖区内的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112例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各56例,入选患者均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关于精神分裂症的诊断、病情处于缓解期、主要的照料者是患者的1级和/或2级亲属。两组均维持原抗精神病药治疗、日用剂量不变,观察组在此基础上由精神科医生至少每月上门进行家庭干预1次,实施6个月。对所有患者分别于治疗前及治疗6个月末采用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进行评估,并于治疗6个月末进行世界卫生组织生活质量量表评估,比较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社会功能的变化及治疗后生活质量的差异。结果:按意向处理分析,随访率100%(112/112)。①经过6个月的家庭干预后,观察组患者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总分(4.26±2.37)明显低于对照组[(6.43±2.92)],(t=3.78~6.92,P均<0.01)。②观察组治疗6个月后生活质量量表中的精神健康(9.27±2.63)、认知功能(11.47±3.62)、自我评估(8.19±2.74)、工作能力(8.32±2.16)、家务和生活自理(3.87±1.24)、休闲活动(3.62±1.09)、人际关系(5.14±1.18)、独立性(1.57±0.62)、躯体健康(8.62±4.15)、社会支持(8.16±3.92)  相似文献   

20.
目的:探讨个别系统家庭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庭功能和社会功能的作用。方法:将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221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家属按入院顺序分层随机法,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待患者病情缓解出院后随访3年。前半年进行10次系统精神医学知识指导,研究组进行个别系统家庭干预,对照组进行集体系统家庭干预,于出院时和出院后1,2和3年末评定两组家庭功能量表、社会功能缺陷量表(SDSS)。结果:出院3年后研究组家庭功能的问题解决能力(1.35±0.78),沟通能力(1.39±0.45),角色定位和转换(1.22±0.46),情感的协调性(1.48±0.78),情感介入(1.62±0.95),行为控制(1.22±0.58),总分(1.27±0.66)较对照组降低明显,差异有显著性(t=2.10~2.79,P<0.05~0.01);研究组社会功能评定量表的职业和工作(0.69±0.11),婚姻职能(1.13±0.23),父母职能(0.66±0.16),社会交往(0.94±0.21),家庭外的社会功能(1.00±0.21),家庭内的社会功能(1.00±0.28),家庭职能(1.00±0.26),个人卫生自理能力(0.78±0.22),对外界的兴趣和关心(0.93±0.26),责任心和计划性(1.05±0.23)和总分(9.15±0.54)较对照组降低明显,差异具有显著性意义(t=1.97~2.63,P<0.05~0.01)。结论:个别系统家庭干预能显著改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家庭功能和社会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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