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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脑素合并碳酸锂治疗抑郁症对照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探讨健脑素合并碳酸锂对抑郁症的疗效及安全性.方法采用随机、单盲对照法将69例抑郁症患者分为健脑素合并碳酸锂治疗组35例(研究组)和氟西汀合并碳酸锂治疗组34例(对照组).两组疗程均为6w.于治疗前和治疗第1、2、4、6w末采用汉密顿抑郁量表评定临床疗效,副反应量表评定不良反应.结果两组治疗后各周汉密顿抑郁量表评分均较治疗前显著降低(P<0.01),治疗2w末对照组汉密顿抑郁量表减分率较研究组多(P<0.05),4、6w末无差异.疗程结束时两组显效率和有效率差异无显著性(P>0.05),副反应量表评分研究组低于对照组,差异有显著性(P<0.01).结论健脑素联合碳酸锂治疗抑郁症与氟西汀联合碳酸锂疗效相当,但副反应少于后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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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比较氟西汀与曲唑酮对老年期抑郁症患者认知功能的P300影响。方法将60例(年龄≥60岁)符合CCMD-3抑郁症诊断标准患者作为实验组。随机将实验组分为氟西汀治疗组(实验组1)及曲唑酮组(实验组2),对两组在治疗前、治疗8周后进行P300检测及汉密顿抑郁量表评定。与实验组性别、年龄匹配的正常老年人60例作为对照组,比较各组之间治疗前后P300及HAMD评分的差异。结果与对照组相比,治疗前实验组P2、N2、P3潜伏期及反应时间明显延长,P2、N2、P3波幅明显降低(P〈0.05或P〈0.01)。治疗后.实验组1P2、N2、P3潜伏期及反应时间比治疗前明显降低,波幅明显增高(P〈0.05或P〈0.01);实验组2P2、N2潜伏期及反应时间比治疗前明显降低,P2、N2、P3波幅明显增高(P〈0.05或P〈0.01);治疗后实验组2P3潜伏期及反应时间比实验组1明显延长(P〈0.05或P〈0.01);实验组2HAMD评分明显高于实验组1(P〈0.01)。结论氟西汀与曲唑酮均有改善老年期抑郁症认知功能的作用,氟西汀优于曲唑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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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相抑郁症患者自杀行为的遗传方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对双相抑郁症患者自杀行为的遗传方式进行分析,以探讨抑郁症患者自杀行为的遗传实质。方法:来源于1983—07—01/2003-06—01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和住院诊断为抑郁症,无严重躯体疾病或脑器质性疾病,既往至少有一次躁狂发作的患者235例。359名对照组为患者的朋友、同事及领居,与研究对象无血缘关系。以双相抑郁症患者为先证者,采用自行编制的精神病家系调查表(内容主要包括患者及一级亲属所有成员社会人口学资料、疾病发作特点及次数、自杀情况),由两名主治医师或以上的研究人员对每一家系进行调查。由两名研究人员在互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抑郁发作及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4版(DSM-Ⅳ)双相抑郁标准对每一患者进行再诊断。对所有先证者及一级亲属中有自杀行为者进行面检(面检率〉95%);对无自杀行为的一级亲属则进行信函调查(54%)及面检(46%)。已死亡及不能进行面检者的资料由一两名一级亲属提供有关情况填写调查表。观察双相抑郁症患者自杀行为的遗传方式。用医学遗传数学方法中分离分析和多基因阈值理论进行遗传方式的探讨。结果:完成家系调查的共209例,其中可纳入分析的共184例(男68例,女116例),对照组共359名(男134名,女225名)。经分离分析表明本组双相抑郁症自杀行为不符合单基因常染色体显性遗传,不符合单基因常染色体隐性遗传,亦不符合性连锁遗传;双相抑郁症自杀行为的加权平均遗传率及标准误为(50.15&;#177;9.7)%;一级亲属自杀行为预期发病率为1.38%,实际发病率为1.27%,两者差异无显著性意义(u=0.3056,P〉0.05)。结论:双相抑郁症自杀行为遗传方式符合多基因遗传。根据多基因遗传因素所起的作用,应注意对有自杀行为的双相抑郁症患者及其亲属加以监测,以防止自杀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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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激励法对社区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交技能的康复效果.方法:将80例社区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40例;2组均参加常规社交技能训练,观察组另外加入激励法训练,共12周.对2组采用阴性和阳性症状量表(PANSS)、社会功能缺陷量表(SDSS)进行评定,并进行上课率、作业完成率、知识掌握率评定.结果:训练结束3个月后,2组的SDSS及PANSS评分均较治疗前显著降低,且观察组更低于对照组(均P<0.01).观察组上课率、作业完成率、知识掌握率也明显高于对照组(均P<0.01).结论:激励法能充分调动患者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训练效果,明显改善精神症状和社会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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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双相抑郁症患者自杀行为的遗传方式进行分析,以探讨抑郁症患者自杀行为的遗传实质。方法:来源于1983-07-01/2003-06-01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和住院诊断为抑郁症,无严重躯体疾病或脑器质性疾病,既往至少有一次躁狂发作的患者235例。359名对照组为患者的朋友、同事及领居,与研究对象无血缘关系。以双相抑郁症患者为先证者,采用自行编制的精神病家系调查表(内容主要包括患者及一级亲属所有成员社会人口学资料、疾病发作特点及次数、自杀情况),由两名主治医师或以上的研究人员对每一家系进行调查。由两名研究人员在互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抑郁发作及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4版(DSM-Ⅳ)双相抑郁标准对每一患者进行再诊断。对所有先证者及一级亲属中有自杀行为者进行面检(面检率>95%);对无自杀行为的一级亲属则进行信函调查(54%)及面检(46%)。已死亡及不能进行面检者的资料由一两名一级亲属提供有关情况填写调查表。观察双相抑郁症患者自杀行为的遗传方式。用医学遗传数学方法中分离分析和多基因阈值理论进行遗传方式的探讨。结果:完成家系调查的共209例,其中可纳入分析的共184例(男68例,女116例),对照组共359名(男134名,女225名)。经分离分析表明本组双相抑郁症自杀行为不符合单基因常染色体显性遗传,不符合单基因常染色体隐性遗传,亦不符合性连锁遗传;双相抑郁症自杀行为的加权平均遗传率及标准误为(50.15±9.7)%;一级亲属自杀行为预期发病率为1.38%,实际发病率为1.27%,两者差异无显著性意义(u=0.3056,P>0.05)。结论:双相抑郁症自杀行为遗传方式符合多基因遗传。根据多基因遗传因素所起的作用,应注意对有自杀行为的双相抑郁症患者及其亲属加以监测,以防止自杀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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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比较有无自杀行为单相抑郁症患者间父母生育年龄及胎次效应有否差异。方法:调查标本来源于1983-06-01/2003-05-31在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和住院诊断为抑郁症、无严重躯体疾病或脑器质性疾病及任何类型的躁狂发作的患者177例。以单相抑郁症患者为先证者,采用自行编制的精神病家系调查表(内容主要包括患者及一级亲属所有成员社会人口学资料、疾病发作特点及次数、自杀情况),由两名主治医师或以上的研究人员对每一家系进行调查。由两名研究人员在互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每一患者进行再诊断。对所有先证者及一级亲属中有自杀行为者进行面检(面检率>95%);对无自杀行为的一级亲属则进行信函调查(53%)及面检(47%)。已死亡及不能进行面检者的资料由一两名一级亲属提供有关情况填写调查表。观察有自杀行为单相抑郁症患者及无自杀行为单相抑郁症患者父母育龄及胎次的效应。结果:按实际处理分析,共收集到有自杀行为的单相抑郁症患者59例无自杀行为的单相抑郁症患者56例。有自杀行为的单相抑郁症患者之一级亲属自杀危险性3.8%(14/373)较无自杀行为患者的一级亲属自杀危险性1.4%(5/363)高(χ2=4.14,P<0.05),有自杀行为单相抑郁症患者与父母生育年龄及胎次的关系非常显著(C=2.4>2,P<0.01,6A>M;6A为各组每个家系的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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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奥氮平对儿童少年期精神分裂症患者听觉事件相关电位P300的影响.方法 随机选自6~15岁之间符合DSM-Ⅳ精神分裂症标准患者30例作为实验组,30例正常儿童少年作为对照组.实验组应用奥氮平治疗8周,予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评价疾病严重程度.比较2组间P300潜伏期、波幅的差异.结果 实验组PZ点潜伏期(312±60)ms长于对照组(296±21)ms,差异具有显著性(P<0.01);实验组FZ、CZ、PZ、OZ点波幅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或P<0.01).对照组PZ点波幅最高(F=7.514,P<0.01).实验组FZ点波幅最低(F=4.095,P<0.05);F3波幅[(3.1±1.6)μV]比F4波幅[(3.5±1.9)μV]低,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治疗后PZ点潜伏期(300±20ms)比治疗前明显缩短,差异具有显著性(P<0.01),FZ、CZ、PZ、OZ点波幅比治疗前升高,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或P<0.01).结论 奥氮平能够改善儿童少年期精神分裂症认知功能,P300对儿童少年期精神分裂症疗效具有客观的评价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