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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谢林虎  刘建军 《安徽医药》2023,27(4):839-843
目的讨论某医院审方药师审核的住院病人长期医嘱静脉用药不合理情况,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方法收集 2020年 1—5月该院审方药师拦截的不合理用药医嘱 906条,绘制帕累托图,探讨其科室分布情况及影响因素。结果 906条不合理医嘱分布在该院的 23个临床科室,不合理医嘱数排在前 10位的分别是普外科、肿瘤内科、神经内科、呼吸科、胸口科(胸外科和口腔科)、介入科、重症监护、心内科、神经外科、促醒中心,合计占不合理用药医嘱总数的 77.15%(699/906),是不合理医嘱用药的主要科室;高压氧科、肾内科、全科、妇科的累计构成比介于 80%~90%,为次要科室。不合理医嘱的类型有浓度不适宜、溶媒不适宜、录入错误、医嘱未成组、配伍不适宜及给药频次不适宜等 9类。其中,药物浓度不适宜和溶媒不适宜医嘱合计占不合理医嘱用药总数的 79.59%(721/906),为主要不合理的形式;录入错误医嘱累计构成比为 90.85%,为次要表现形式。结论该院应加强对静配中心不合理医嘱的干预,积极发挥审方药师的作用,降低不合理医嘱的发生率。  相似文献   

2.
目的:分析并确认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harmacy intravenous admixture service,PIVAS)前置审核干预不合理用药医嘱的主次因素,完善医嘱前置审核干预,规范合理用药。方法:采用分类统计和帕累托图法分析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福建医科大学附属漳州市医院PIVAS审核干预的6746条不合理静脉用药医嘱,根据医嘱的错误类型和所涉及的病区,均按ABC分类法分类,并对各类因素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结果:对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原因进行分析,A类主要因素类型有超剂量给药、配伍用药不适宜、用药频次不适宜,占比为71.4%;B类次要因素类型有溶媒品种和用量,占比为18.1%;C类一般因素类型有药品用法、规格不适宜,医嘱录入错误等,占比为10.5%。对不合理用药医嘱涉及的病区进行分析,A类主要因素所涉及病区有神经外科一、三病区,肝胆胰脾病区,胸心外科,胃小肠病区,占比为75.6%;B类次要因素所涉及病区有神经外科二病区和肿瘤放疗病区,占比为14%;C类一般因素所涉及病区有结直肠科、五官科、乳腺外科等,占比为10.4%。结论:审方药师通过对不合理静脉用药医嘱的分析与总结,提升了前置审核和干预能力,促进了合理用药。  相似文献   

3.
目的:分析儿科门诊不合理用药医嘱的情况及原因,为促进临床安全合理用药提供参考。方法:对我院儿科门诊2018 年 847 例不合理用药医嘱进行统计,采用帕累托图分析造成不合理用药的主要、次要及一般原因。结果:不合理用药主要因素:用 量不适宜(40.61%)、给药途径不适宜(26.92%)、给药频次不适宜(12.51%);次要因素:用药与诊断不符(7.56%);一般因素: 电脑输入错误(3.78%)、用药禁忌(3.78%)、重复用药(1.77%)、溶媒不适宜(1.77%)、其他(1.30%)。结论:药师根据不合理 用药类型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和药学服务,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对主要因素进行控制,有助于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相似文献   

4.
目的 了解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静脉药物配置中心抗肿瘤药物的不合理医嘱情况,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方法 提取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2016年1月-2018年12月静脉药物配置中心抗肿瘤药物的不合理医嘱,分析不合理用药原因并进行归类汇总和分析。结果 临床科室存在抗肿瘤药物不合理使用现象,肿瘤介入科的构成比(51.58%)最高,其次为血液科(15.44%)。在审核的33 261份抗肿瘤药物医嘱中,不合理用药285份,构成比为0.86%;不合理用药主要表现在浓度与溶媒量不适宜(54.74%)、给药顺序不适宜(18.24%)、溶媒选择不适宜(17.89%)、给药剂量不适宜(6.32%)、给药途径不适宜(2.81%)。结论 药师应对抗肿瘤药物不合理医嘱进行及时干预,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5.
目的了解某院静脉药物配置中心2019~2020年不合理医嘱情况,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方法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对2019年10月~2020年9月抽取的59089份医嘱进行处方点评分析。结果发现不合理用药率为0.72%,其中包含溶媒选择不适宜,溶媒量不适宜,用法与用量不适宜,药物联合使用不合理等。结论静脉药物配置中心需加强医嘱审核,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理处方,加强药师与临床的紧密联系,规避用药风险,提高药学服务质量。  相似文献   

6.
目的:分析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用药医嘱不合理用药及其有效干预措施的应用效果。方法:选取2015年-2016年期间我院静脉药物配置中心接收的4000份静脉用药医嘱作为研究对象,其中两年份分别对应医嘱各2000份,统计2015年(用药医嘱不合理用药有效干预措施实施前)不合理用药医嘱发生率,再分析2016年(干预后)不合理事件发生率,观察对比干预前后不合理用药医嘱发生率的变化。结果:医嘱不合理用药干预控制措施实施后2016年其发生率0.9%明显低于2015年的1.75%(x2=5.526,p=0.018)。结论: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用药医嘱不合理用药主要类型有用法用量不合理、配伍禁忌、稀释溶媒选择不当、药物药效学相互作用等,为降低或避免不合理用药事件发生率首先医师应避免常规出错,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水平,同时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药剂师还应配合严格审核,及时发现不合理处并纠正给药,使患者安全用药得到保障。  相似文献   

7.
目的:探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不合理医嘱干预的效果。方法:选择某院于2015年11月~2016年11月期间实施对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不合理医嘱干预后的239754条医嘱作为观察组研究资料,另选择2014年10月~2015年10月期间干预前的238496条医嘱作为对照组研究资料,对干预前后不合理医嘱情况进行比较分析。结果:干预后不合理医嘱总计发生率为0.32%,低于干预前的1.24%,P0.05;医务人员在静脉用药调配相关知识培训前及培训后相关知识考核成绩分别为(75.05±7.88)分、(93.35±6.41)分,差异明显,P0.05。结论:在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加强对不合理医嘱的干预利于降低不合理医嘱发生率,保证静脉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8.
目的:分析某院重点监控药品不合理用药医嘱的情况及原因,并通过持续整改提高合理用药质量。方法:收集某院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重点监控药品专项点评不合理医嘱1 131份,利用帕累托图对其进行统计、分类、分析,确定重点监控药品不合理使用存在的主要类型,再应用鱼骨图分析不合理使用的根本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进行整改。结果:重点监控药品不合理医嘱1 131例,其中整改前(1-6月)的不合理用药医嘱792例,整改后(7-12月)339例;帕累托图分析显示不合理用药类型中,主要问题类型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适应证不适宜(占36.52%)、用法用量不适宜(占28.38%)、遴选药品不适宜(占14.94%)。经整改后重点监控药品占药品总费用比例从第一季度的11.72%下降至四季度的7.10%;合理率从58.75%上升至82.34%。结论:临床药师通过应用帕累托图+鱼骨图分析法分析重点监控药品不合理用药具体情况,继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和药学服务,有效促进了重点监控药品合理用药质量持续提升。  相似文献   

9.
目的研究静配中心采取用药干预对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影响。方法将本院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期间研究的123654份全院静脉用药医嘱作为实验分析样本,均开展回顾性分析,了解用药不适宜医嘱的基本情况,采取用药干预方式来改善不合理情况。结果本次分析了123654份全院静脉用药医嘱,用药不适宜医嘱占据比例为0.43%;经用药干预之后,没有更改医嘱占据比例7.50%,及时更改医嘱占据比例92.50%。不适宜的溶媒选择占据49.90%;不合理给药浓度占据29.45%;多药联用出现配伍禁忌占据18.71%;超剂量用药占据6.56%;不适宜给药途径占据11.25%;其他占据0.93%。结论配液前药师医嘱审核干预,可降低不合理用药发生率,可减少药品发生不良反应的概率,对于提升用药有效性和安全性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10.
目的:分析静脉药物配置中心( PIVAS)用药医嘱不合理用药及干预措施效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方法对某院2013年1月1日-7月31日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用药医嘱记录共224480份的审核结果和干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在审核的224480份静脉用药医嘱中,共有4383份不合理,占1.95%。不合理用药主要包括:溶媒选择不当、用法用量不当、配伍禁忌及相互作用。通过与临床医师、护士的沟通,纠正医嘱1789份,不合理医嘱由1.95%下降到1.16%(P<0.05)。结论药师审核PIVAS医嘱,可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理用药,保障了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有效。  相似文献   

11.
目的通过对该院静脉药物配置中心(PIVAS)不合理医嘱的分析,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方法 对2014年1~12月该院34个临床科室的1 285 754份长期医嘱进行回顾性统计分析。结果1 285 754份长期医嘱中不合理医嘱735份(0.057%);不合理医嘱类型为用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49份(占不合理医嘱6.667%、占总医嘱0.004%)]、超说明书用药[136份(占不合理医嘱18.503%、占总医嘱0.011%)]、医嘱不成组[80份(占不合理医嘱10.884%、占总医嘱0.006%)]、配伍禁忌[105份(占不合理医嘱14.286%、占总医嘱0.008%)]、药品溶媒选择不适宜[275份(占不合理医嘱34.966%、占总医嘱0.020%)]、录入错误[108份(占不合理医嘱14.694%、占总医嘱0.008%)]等。结论 PIVAS药师对临床不合理医嘱的干预降低了临床不合理用药发生率,促进了临床静脉用药安全、经济、有效。  相似文献   

12.
目的 分析药师对天津医院住院患者静脉用药不合理医嘱的干预结果,为临床的合理用药提供参考。方法 对天津医院2018—2020年拦截的住院患者静脉药物不合理医嘱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2018—2020年不合理医嘱854份,占总配置数量的0.27%;按错误类型排名前3位分别是溶媒选择不当、给药频次错误、用药剂量错误;按药品类别统计依次为普通药品、抗菌药物、细胞毒药物与全静脉营养药物;创伤病区不合理医嘱数量最多。在药师的干预下,静脉药物不合理医嘱发生率从2018年的0.305 5%下降至2020年的0.219 5%。结论 药师进行用药干预可有效减少不合理医嘱,显著提高天津医院静脉药物的合理用药水平。  相似文献   

13.
目的:统计分析我院外科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不合理医嘱,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方法:对我院外科药房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2012年7月的全部静脉用药医嘱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共审查出2096条不合理医嘱,占医嘱总数的0.83%,不合理医嘱类型主要涉及:溶媒选择不当、给药频次不适宜、载体量不适宜、超出加液量、给药剂量不适宜、配伍禁忌等。结论:我院外科药房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用药医嘱存在一定的不合理现象,药师应积极发挥对不合理医嘱的干预作用。以促进临床更为合理的用药。  相似文献   

14.
摘 要 目的:评价某院肿瘤科医嘱的合理性,分析临床药师干预的效果。方法: 选取该院2013年1~6月肿瘤科出院病历180份作为干预前组,2014年1~6月肿瘤科出院病历180份作为干预后组,调查比较干预前后药物选择、用药途径、用法用量等医嘱的合理性。结果: 干预前后不合理率分别为41.11%和8.3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合理用药主要为适应证不适宜、用法用量不适宜、更换药物不适宜、联合用药不适宜、辅助用药不合理等。结论:通过临床药师的干预,可以显著减少肿瘤科不合理用药现象,提高医院合理用药的水平。  相似文献   

15.
目的:调查我院老年病区药房审核PIVAS医嘱情况,以及对不合理医嘱进行干预的情况。方法:对我院老年病区药房2010年10月–2011年12月静脉药物配置中心297 335条医嘱进行实时审核,并对不合理或不合格医嘱通过电话告知和联络信沟通的方式进行干预,对审核结果和干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共审核出3256条不合理或不合格医嘱,占全部医嘱的1.1%,主要涉及配伍禁忌、药量-溶媒量不适宜、溶媒种类不适宜、加液量不适宜和营养袋标识不适宜5类问题,其中,干预成功878条医嘱,平均干预成功率为27.0%,不合理或不合格医嘱多出现于心血管内科。结论:通过医嘱审核,静脉用药医嘱得到了有效规范,药师在提高静脉用药合理性和适宜性、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临床特殊给药方案的审核和干预方法仍需进一步探索。  相似文献   

16.
目的:探究医院住院患者医嘱点评工作的实施效果,分析行政干预对改善不合理用药的影响。方法:收集2016年10月—2017年9月间住院病例医嘱377份,统计医嘱中不合理用药情况,同时根据对点评结果干预与否将其分为行政干预前189份和行政干预后188份,比较和分析不合理医嘱产生的原因。结果:377份医嘱中,干预前不合理用药医嘱67份(占35.45%),干预后不合理用药医嘱45份(占23.94%);不合理用药类型前3位分别为超说明书用药、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用药频次不合理;干预后不合理率显著低于干预前(23.94%vs 35.45%,P<0.05)。结论:医嘱中超说明书用药、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是医院住院患者医嘱用药不合理的主要类型,医嘱点评与行政干预措施相结合有助于降低住院患者医嘱用药的不合理率,确保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相似文献   

17.
目的:探索针对不合理医嘱的有效干预途径,提高我院合理用药水平。方法:回顾性分析我院静脉药物配置中心(PIV-AS)2011年2-8月静脉输液医嘱50466份,药师依据药物说明书等资料对不合理医嘱进行归纳整理,并采取打电话沟通等方式进行干预。结果:PIVAS不合理医嘱共294份,其中溶媒选择不合理136份(占46.3%);给药剂量不合理94份(占32.0%);药物配伍不合理53份(占18.0%);给药方式不合理24份(占8.2%);重复给药3份(占1.0%)。干预后,不合理医嘱由0.61%下降为0.18%,修改率为99.0%。结论:药师在医嘱未执行前对其进行审核把关,并对不合理医嘱进行干预,有效减少了不合理用药现象,提高了合理用药水平。  相似文献   

18.
《中国药房》2017,(34):4842-4845
目的:降低我院肠外营养不合理医嘱的发生率,促进肠外营养的合理使用。方法:收集我院普通外科2016年第一季度的肠外营养医嘱,统计其不合理医嘱数量及发生类型,然后运用FOCUS-PDCA(Find-organize-clarify-understand-select-plan-docheck-act)循环管理对肠外营养医嘱开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善,再收集改善后(2016年第三季度)的肠外营养医嘱对其不合理医嘱数量及发生类型进行统计,评价管理效果。结果:我院通过采取成立营养支持小组、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与沟通、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加入肠外营养审方模块等多项措施进行持续改进,使普通外科肠外营养的不合理医嘱发生率由改善前的48.25%(1 433/2 970)下降至改善后的5.67%(120/2 118),不合理类型中阳离子超量、遴选药品不适宜、配伍不适宜发生率降为0。结论:采用FOCUS-PDCA循环管理可降低肠外营养不合理医嘱发生率,促进医院肠外营养的合理使用。  相似文献   

19.
目的根据某院静脉药物终浓度不合理医嘱,提出干预措施,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方法收集整理2020年7月~2021年6月某院静配中心静脉药物终浓度不合理医嘱,分析具体原因。结果常见浓度不合理医嘱以电解质类、抗生素类、抗肿瘤药物为主,分别占23.79%、20.19%、11.64%,与药物溶解不完全、增加不良反应及不能达到有效浓度等有关。结论临床应根据药物理化性质,合理配置静脉药物终浓度,更好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  相似文献   

20.
目的:对PIVAS(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药师对肠外营养不合理医嘱干预措施和效果进行分析。方法:选择某院PIVAS 2017年1月~2017年12月肠外营养医嘱共计5900组作为本文研究的实验组,另选择2018年1月~2018年12月肠外营养医嘱共计4700组作为本文研究的对照组。对照组该阶段不予以做任何干预,研究组该阶段予以综合干预,比较干预前后不合理医嘱的发生率变化。结果:较之于干预前的4.4%,干预后的临床不合理用药比例为0.8%,相比显著下降(P<0.05);PIVAS肠外营养不合理医嘱主要表现在液体容量比不当、pH值高、电解质稳定性、超说明书剂量用药、重复用药及其它。结论:药师对PIVAS肠外营养不合理医嘱进行有效干预,能有效减少不合理用药情况的发生,保证静脉用药安全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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