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目的建立并实施"社区儿童伤害监测干预模式",降低儿童伤害发生率,改善儿童生存质量。方法选择伤害发生率比较高的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作为社区儿童伤害监测干预点,干预前后分别进行伤害发生情况的问卷调查。结果建立了"社区儿童伤害监测干预模式",伤害发生率由8.36%下降至6.4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与干预前比较,机械伤、中毒、意外跌落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结论 "社区儿童伤害监测干预模式"能有效地控制儿童伤害发生,为深圳市社区儿童伤害预防提供了新的方法。  相似文献   

2.
目的了解社区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原因,为开展学龄前儿童伤害干预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随机抽样方法,确定社区4所幼儿园为伤害监测点,建立伤害登记、报告制度。结果伤害次数发生率为31.44%,其中男童为36.90%、女童为25.47%;男女童伤害次数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0.000,P0.01);伤害类型前3位分别是跌倒或坠落(12.77%)、撞击伤(6.95%)、暴力伤(3.33%);伤害发生地主要为幼儿园(45.00%)、家(28.80%)、小区(16.80%);伤害发生部位主要是头颈部(57.50%),伤害程度以轻微伤为主(82.90%)。结论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率较高,开展学龄前儿童和家长安全教育是预防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3.
目的了解上海市某社区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情况及家长幼儿伤害相关知识、信念和行为(KAP)情况,探索基于社区的学龄前儿童伤害干预对策。方法随机整群抽取某社区幼儿园3~6岁儿童家长936名,采用问卷调查学龄前儿童的伤害发生情况及家长对幼儿伤害预防的知识、态度和行为情况。采用t检验比较发生过伤害和未发生过伤害的学龄前儿童家长KAP得分差异。结果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率为25.2%,男女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308)。最常见的伤害类型为跌倒/坠落伤(12.82%)和碰撞/挤压伤(7.59%),主要发生在家里和居住区(16.56%)。家长的知识、态度和行为得分均低于85分,儿童发生伤害的家长行为得分比儿童不发生伤害的家长行为得分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2)。结论以社区为基础的干预可以整合多部门资源,共同改善伤害高发因素。干预既要关注发生率较高的伤害类型,同时也要关注家长监护行为中比较突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药品、电源等危险物品的安置和防溺水方面,从而减少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率。  相似文献   

4.
【目的】 为了解北京市0~6岁流动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现状,为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方法】 选择北京市流动人口集中的4个社区,对在社区居住的非京籍0~6岁儿童的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同时对社区居住的京籍0~6岁儿童的家长进行调查,作为对照组进行比较。调查内容包括儿童意外伤害知识态度和行为、儿童意外伤害发生情况等。 【结果】 流动儿童非致死性意外伤害发生率为11.9%,常住儿童为12.9%,两者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119,P=0.730)。流动儿童交通伤害、锐器伤、烧烫伤、动物咬伤以及意外窒息的发生率高于常住儿童。流动儿童的伤害40.5%发生在家中,26.2%发生在休闲活动场所,33.3%发生在道路或其它公共场所;常住儿童的伤害92.3%都发生在家中。流动儿童发生意外伤害的平均住院天数、平均休息时间、平均医疗费用均多于常住儿童,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结论】 北京市流动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具有特定的流行病学特点,伤害造成的疾病负担高于常住儿童。要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减少由意外伤害所导致的社会和经济负担。  相似文献   

5.
广州市7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流行病学分布特征   总被引:10,自引:3,他引:7  
【目的】了解广州市7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分布特征,探讨伤害发生原因,为预防与控制意外伤害提供流行病学资料。【方法】通过广州市儿童意外伤害监测网络,调查7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发生情况及相关因素。【结果】儿童意外伤害主要集中在1~5岁组,以3~4岁组所占比例居多,男童多于女童,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儿童意外伤害的首位原因为跌伤,其他依次为烧烫伤、道路交通伤、动物伤。溺水和道路交通伤是致残致死的首要原因。【结论】防止儿童溺水和道路交通伤发生,是伤害干预的首要任务。跌伤、烧烫伤是伤害控制的主要危险因素,动物伤是广州市伤害控制一个新的课题。控制儿童意外伤害需要社会各部门的参与和家庭配合,采取综合措施干预。  相似文献   

6.
目的发现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类型及危险因素,评价意外伤害综合干预的效果,提高伤害对象的防护意识,降低儿童伤害的发生。方法 2013年10月至2015年1月,在重庆市渝中区以散居儿童和学龄前儿童的家长为干预对象,监测意外伤害发生情况,对干预前后的散居儿童及学龄前儿童伤害的发生率进行比较,并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价。采用SPSS 16.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采用成组资料的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果干预组伤害发生率由干预前12.83%降至干预后10.10%,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1.513,P=0.219);对照组伤害率由干预前7.77%上升至干预后12.8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285,P=0.022)。干预1年后,干预组伤害防治知识得分(8.42±0.91)分,对照组(7.35±1.69)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1.048,P0.01)。结论健康教育对降低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有效。  相似文献   

7.
【目的】 了解南宁市2~6岁学龄前儿童的意外伤害现状,为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 以2008年10月—2009年9月期间南宁市六县六城区2~6岁的学龄前儿童为研究对象,采用统一调查表进行意外伤害调查。 【结果】 南宁市2~6岁学龄前儿童的意外伤害发生率为25.9%,男女童之间、不同年龄组别儿童之间的意外伤害发生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伤害类型居前三位分别是跌倒/坠落(34.9%)、交通事故(27.7%)、碰撞/挤压(12.9%);受伤部位以头颈最多见(45.4%);伤害发生以夏季高发,发生地点排前三位是:家里(36.7%)、路上(34.3%),幼儿园(12.7%);大多数(90.4%)可治愈,少部分(5.8%)致残,伤害治疗以自费为主。 【结论】 南宁市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较高,应加强学龄前儿童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8.
【目的】研究社区"5Es"群体干预、高危儿童个体干预降低学龄前儿童意外损伤的效果。【方法】干预组给予社区"5Es"干预、高危个体干预,并逐月调查统计干预组、对照组的意外损伤情况。【结果】干预后,意外损伤发生率由一年前的15.75%下降到12.12%。干预前中重度比例为9.39%,干预后仅为4.30%,且干预组未发生重度意外损伤。【结论】依托社区、借助幼儿园进行了"5Es"群体干预、高危儿童个体干预,可以明显降低学龄前儿童意外损伤发生率,减少因意外损伤而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相似文献   

9.
【目的】 在学龄前儿童、家长及幼儿园教师中开展以预防儿童伤害为主题的健康教育,针对发现的危险因素进行干预,提高伤害对象的认知行为,降低儿童伤害的发生。 【方法】 以学龄前儿童为干预对象,监测意外伤害,对干预前后的学龄前儿童伤害的发生率进行比较,并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价。干预方法包括对幼儿老师设计安全课程,对幼儿进行健康教育;召开家长会,对家长进行健康教育等。 【结果】 干预后意外伤害的发生率较干预前降低。对家长进行健康教育后,家长对家庭中危险因素认知有所提高,改变不利因素的家庭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低于未改变的家庭,结果具有显著性意义(P<0.05)。 【结论】 健康教育对降低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有效。  相似文献   

10.
目的评价广东省深圳市社区0~6岁儿童意外伤害综合干预模式的效果。方法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深圳市12个社区作为干预地点,在幼儿园、社区和镇实施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健康教育干预措施,并对干预前后的效果进行评价。结果儿童伤害发生率由干预前的8.36%下降至干预后的6.40%(P<0.05)。机械伤、中毒、意外跌落的发生率分别从干预前的1.11%、0.56%和4.68%降至干预后的0.18%、0.10%和3.26%,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家长担心发生伤害、认为伤害是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认为预防伤害与政府、学校、个人均有关的比例分别为96.89%、80.61%和95.56%,高于干预前的95.69%、76.01%和86.18%(P<0.01)。结论社区0~6岁儿童伤害监测干预模式的实施,提高了家长对伤害的认知水平,降低了儿童伤害发生率。  相似文献   

11.
【目的】 了解武汉市儿童伤害的发生现状以与个性倾向特征的相关因素,为科学干预提供依据。 【方法】 采用分层随机整群抽样方法,按老街道、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密集地)、城关、乡镇等四个层次,抽取城区7条街道、郊区的2个城关和4个乡镇,调查表采用了儿童安全联盟(TASC)在亚洲各国普遍应用的调查表为基本模板,根据本市实际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修订。 【结果】 武汉市儿童伤害的发生率为78.7%,其中郊区儿童多于城区儿童,男童多于女童。个性倾向特征中伤害组儿童性格特征粗心、暴躁、独立、主动的儿童比例显著高于未伤害组(P<0.01),经常打架、受过他人威胁、威胁过他人、喜欢棍棒等追打、喜欢爬到高处玩耍、喜欢独自玩耍的儿童伤害比例也均高于未伤害组(P<0.05)。 【结论】 提示儿童意外伤害的高频发生不容忽视,儿童个性倾向特征部分与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有关,对控制与干预儿童意外伤害有着一定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2.
厦门市城区集居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危险因素病例对照研究   总被引:14,自引:3,他引:11  
目的 了解厦门市城区集居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影响因素,为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根据厦门市的特点,选择有代表性的两个城区,随机抽取10所幼儿园3~6岁儿童共2146名。收集1998年4月至1999年3月意外伤害的情况,筛选出病例231人进行1:1配对。结果 意外伤害发生率为16.2%;男童意外伤害发生率明显高于女童(P〈0.05);随着年龄的增加发生率呈下降趋势(P〈0.001)。意外伤害发生类型以碰伤、跌伤为主,占65.4%。经单变量配对χ^2检验及多变量条件Logistic逐步回归分析,伤害直接影响因素为:父毒的工作类型、母亲怀孕次数、分娩方式、父亲年龄、儿童参加活动情况及儿童性格行为。用多元线性逐步回归分析,发现另外一些家庭因素通过影响儿童行为对伤害产生间接影响。结论 意外伤害是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  相似文献   

13.
【目的】 了解花木社区1~3岁幼儿家长居家安全相关知识、信念、行为的现状,为实施干预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 采用系统抽样法,抽取花木社区1、2、3周岁的幼儿303名,以问卷方式了解其近一年伤害发生情况及幼儿家长居家安全认知水平。 【结果】 幼儿伤害发生率为10.58%,2周岁组幼儿伤害发生率最高,伤害类型以跌倒和刺伤为主;幼儿家长对居家安全认知不足。 【结论】 1周岁幼儿是居家伤害干预重点对象,减少幼儿居家伤害的发生,应在儿童保健门诊工作中加强幼儿家长的教育和指导。  相似文献   

14.
【目的】 探讨反复呼吸道感染学龄前儿童气质和行为特点,为能正确教育、抚养该类儿童提供理论依据。 【方法】 在5所幼儿园选择4~5岁反复呼吸道感染学龄前儿童145例为观察组,同龄健康儿童244例作为对照组,采用“NYLS 3~7岁儿童气质问卷”和“Achenbach儿童行为量表父母问卷”进行儿童气质和行为测评。 【结果】 观察组气质类型分布以及气质维度在活动水平、规律性、趋避性、适应性、反应强度、注意力分散度上和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适应性是反复呼吸道感染的相关因子;观察组男童的行为问题检出率和躯体诉述、抑郁、幼稚不成熟、分裂样、攻击5个因子与对照组男童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观察组女童的行为问题检出率和行为8个因子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 【结论】 反复呼吸道感染儿童的气质特点与正常儿童不同,适应性是发生反复呼吸道感染的相关因子,反复呼吸道感染儿童易发生行为问题。  相似文献   

15.
【目的】 通过观察引导式教育结合针刺治疗对学龄前儿童智能发育的影响,探讨对学龄前智力低下儿童行之有效的临床治疗方法。 【方法】 将60例学龄前智力低下儿童随机分成两组,每组30例。治疗组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指导家庭训练的同时进行引导式教育结合针刺的综合康复治疗。对照组指导家长在家中进行感觉统合、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家庭训练。家庭指导参照《感觉统合训练实用手册》及《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给予指导方案,尽可能保持两组家庭训练的一致性。所有患儿干预前与干预3个月后均进行智能测定。 【结果】 治疗组总有效率96.66%,对照组总有效率73.33%,干预后治疗组IQ值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治疗组干预前后IQ差值显著大于对照组(P<0.01)。 【结论】 引导式教育结合针刺治疗对学龄前智力低下儿童的智能发育以及智力水平的提高行之有效,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相似文献   

16.
【目的】 了解长宁区非户籍学龄前儿童睡眠时间及睡眠障碍检出率,探讨非户籍学龄前儿童睡眠时间和睡眠障碍的影响因素。 【方法】 采用多阶段抽样方法纳入研究对象,使用自编的一般情况问卷、参考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编制的“儿童睡眠健康问卷”进行现场问卷调查。 【结果】 长宁区非户籍学龄前儿童平时睡眠总时间(11.19±1.22) h,周末睡眠总时间(10.87±1.37) h,3~4岁儿童睡眠时间及5岁儿童周末睡眠时间均少于国外标准,不同性别之间睡眠时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不同年龄儿童睡眠时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495名非户籍学龄前儿童睡眠障碍检出率达50.30%,其中男童为50.88%,女童为 49.53%,两者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 0.089,P>0.05 )。儿童睡眠时间和睡眠障碍阳性检出率受到儿童睡前是否有剧烈活动、父母亲及抚养人睡眠习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结论】 长宁区非户籍学龄前儿童睡眠时间不足,睡眠障碍阳性检出率高,睡眠质量应引起关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