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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了解杭州市下城区市售动物性水产品中重金属镉污染水平。【方法】于2013—2018年4—11月在下城区随机采集6类293份动物性水产品测定镉含量,按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评价检测结果,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评价污染程度。采集11份梭子蟹分部位检测镉含量。【结果】超市和农贸市场水产品镉含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不同种类水产品中镉含量存在差异(P 0.05),镉超标率依次为:海水甲壳类(28.6%)头足类(11.1%)淡水甲壳类(8.4%)双壳类(6.9%),鱼类均合格。海水甲壳类镉均值高达0.466 3 mg/kg,超标率为28.6%,其中海蟹镉均值1.101 mg/kg,超标率达66.7%。梭子蟹镉含量分部位检测结果显示:膏黄胸肌/腿肌(P 0.05);胸肌和腿肌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结论】下城区市售动物性4种水产品镉含量超标,可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市民应减少食用镉含量高的甲壳类水产品。  相似文献   

2.
罗莎  赵帅  高春海  纪艳  马洁 《现代预防医学》2022,(22):4090-4093
目的 了解天津市市售螃蟹中重金属污染水平及其在螃蟹体内分布,为水产品的重金属污染防控提供依据。方法 根据《国家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风险监测工作手册》要求,在天津市范围内采用随用机抽样方法,采集市售代表性螃蟹样品275份。按照国家标准检测方法对其中的铅、镉、汞、砷含量进行检测,并采用单因子污染评价指数法评价污染程度。结果 275份螃蟹样品中四种重金属元素总体含量水平依次为镉(0.058 mg/kg)、铅(0.056 mg/kg)、无机砷(0.027 mg/kg)、甲基汞(0.019 mg/kg)。四种元素中镉超标率最高(49.09%),无机砷次之(4.29%),铅最低(0.48%);海水蟹中镉、无机砷超标率(75.71%、7.48%)高于淡水蟹(22.66%、0.97%);蟹黄/蟹膏中镉超标率(46.91%)高于胸肌(8.36%)、腿肌(3.27%)。单因子污染指数评价结果显示,海水蟹蟹黄/蟹膏中镉处于重度污染水平(Pi = 5.12),胸肌中镉(Pi = 0.25)及蟹黄/蟹膏中无机砷(Pi = 0.22)处于轻度污染水平;淡水蟹蟹黄/蟹膏中镉(Pi = 0.44)处于轻度污染水平。结论 天津市市售螃蟹中铅、镉、甲基汞、无机砷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镉、无机砷污染较为严重,建议加强监管并引导居民合理膳食。  相似文献   

3.
目的 了解烟台市2 807份食品中镉、总汞和总砷的污染状况。方法 采用随机采样的方法于2013 - 2017年间采集烟台市售17类2 807份食品,依据国标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检测。结果 镉总体合格率为99.75%(2 770/2 777)。超标样品为6份梭子蟹和1份扇贝。藻类、水产品和食用菌镉含量较高,均值分别为0.756 mg/kg、0.0901 mg/kg和0.0487 mg/kg;乳及乳制品、水果及其制品和饮料镉含量较低,均值分别为0.000625 mg/kg、0.000142 mg/kg和未检出。总汞总体合格率为99.96%(2 666/2 667)。超标样品为1份姬松茸(干制品)。水产品、藻类和食用菌总汞含量较高,均值分别为0.0761 mg/kg、0.0310 mg/kg和0.0106 mg/kg。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和饮料总汞含量较低,均值分别为0.000272 mg/kg、0.000195 mg/kg和未检出。总砷总体合格率为100%(2 677/2 677)。藻类、水产品和食用菌总砷含量较高,均值分别为35.410 mg/kg、1.0087 mg/kg和0.0575 mg/kg。豆类、蛋类和饮料总砷含量较低,均值分别为0.00467 mg/kg、未检出和未检出。2013 - 2017年镉检出率分别为77.84%、61.90%、62.06%、31.52%和28.33%。2013 - 2017年总汞检出率分别为13.77%、15.00%、29.76%、9.69%和14.44%。2013 - 2017年总砷检出率分别为14.77%、7.38%、45.57%、11.50%和12.68%。结论 烟台市2 807份食品中镉、总汞、总砷的污染水平较低。  相似文献   

4.
目的了解绍兴地区常见水产品中铅、镉和总汞的污染水平。方法采用国家标准检测方法,2007—2014年检测了绍兴地区常见水产品中铅、镉和总汞的含量,按GB 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评价检测结果,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和金属污染指数评价污染程度。结果共检测7类992份水产品,铅、镉和总汞的含量均值分别为0.075、0.17和0.018 mg/kg,超标率分别为0.91%、6.45%和0。海水甲壳类中镉含量均值为0.51 mg/kg,超标率22.17%,单因子污染指数均值为1.02,其中梭子蟹中镉超标率38.38%,单因子污染指数均值为1.80。金属污染指数最高为海水甲壳类0.046,最低为淡水鱼类0.011。结论绍兴地区水产品中铅和总汞总体污染水平不高,海水甲壳类中镉污染较突出,其中以梭子蟹最为严重。  相似文献   

5.
目的了解绍兴地区食品中重金属的污染水平,为绍兴地区食品中重金属污染的监管和环境污染治理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国家标准检测方法,于2014年对绍兴地区部分食品中铅、镉、总汞、总砷、镍、铬和铜的含量进行检测,按GB 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评价检测结果。结果共检测10类1384份食品中铅、镉、总汞和总砷,超标率分别为2.0%、3.0%、1.5%和0.22%,中位值分别为0.019、0.0085、0.0024和0.015 mg/kg;共检测8类273份样品中镍,检出率为48.4%,中位值为0.010 mg/kg;共检测7类255份样品中铬,检出率为14.9%,中位值为0.0050mg/kg;共检测9类486份样品中铜,检出率为94.0%,中位值为1.34 mg/kg。水产品、动物内脏和粮食的重金属超标率相对较高,分别为16.9%、7.9%和7.3%,梭子蟹中镉超标严重,超标率为38.9%。结论 2014年绍兴地区食品中重金属整体污染水平不高,但部分食品(水产品、动物内脏和粮食等)污染相对较突出,存在铅、镉、总汞和总砷超标问题。  相似文献   

6.
目的分析2013—2015年舟山市市售海产品铅、镉、甲基汞污染情况。方法 2013—2015年在舟山市具有代表性的农贸市场采集海水鱼类(40种240份)、软体类(15种90份)和甲壳类(8种48份)海产品共63种1 134份,采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铅、镉含量,采用液相-原子荧光联用法测定甲基汞含量,依据GB 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评价海产品的食用安全性。结果 1 134份海产品样品中,检出铅含量0.011 5~0.555 mg/kg,超标率为0.44%(5/1 134);镉含量0.000 3~0.328 mg/kg,超标率为0.26%(3/1 134);甲基汞含量ND~0.302 mg/kg,未检出超标。铅2013年和2015年超标率分别为0.79%和0.53%,2014年未检出超标样品;镉2013年超标率为0.79%,其他年份未检出;甲基汞3年均未检出超标样品。5份铅超标海产品为海水鱼类和甲壳类,样品分别为鲨鱼、雪刹鱼、剥皮鱼、对虾和红狮头,检测值分别为0.555、0.532、0.518、0.554和0.532 mg/kg(标准:≤0.5 mg/kg)。3份镉超标海产品均为海水鱼类,样品分别为炮弹鱼、橡皮鱼和鲨鱼,检测值分别为0.184、0.164和0.162 mg/kg(标准:≤0.1 mg/kg)。结论舟山市市售海产品铅、镉、甲基汞污染处于较低水平,部分甲壳类海产品铅含量和海水鱼类铅、镉含量超标,需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7.
目的 了解2018—2021年江西省6类1 065件食品中铅、镉污染状况对居民膳食暴露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估,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方法 统计1 065件食品中铅、镉含量,依据GB 2762—2017对样品中铅、镉超标情况进行判定,同时采用危害系数(HQ)对食用途径所致铅、镉的暴露量及健康风险进行评估。结果 食品中铅、镉平均含量分别为0.037 6 mg/kg、0.119 mg/kg,超标率分别为0.75%、7.66%。从年份看,2020和2021年镉的超标率明显高于其它年份;不同地区铅、镉检出率范围为75.47%~90.57%,超标率范围为0~12.96%。江西居民铅、镉每日暴露量分别为0.516μg/(kg·d)、2.036μg/(kg·d),HQ值分别为0.145、2.452。结论 部分食品中铅、镉含量存在着一定超标,江西居民经食品摄入铅HQ值小于1,处于安全水平,但摄入镉HQ值大于1,存在健康风险,可适当减少镉含量较高食物的摄入量。  相似文献   

8.
目的分析宁德市各类食品中重金属铅和镉污染水平和趋势,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采取防控措施提供依据。方法从各类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处采集10类155份样品开展重金属铅和镉的监测。结果 10类155份样品中,铅检出率87.1%,超标率12.3%,平均0.461mg/kg(0.005-5.66mg/kg),含量最高为茶叶类(5.66mg/kg),禽畜肝脏类超标100.0%;镉检出率47.7%,超标率6.5%,检出范围0.001-0.566mg/kg,平均0.055mg/kg,最高含量为紫菜(0.566mg/kg),仅粮食类镉超标12.5%。结论宁德市售食品存在铅、镉的轻度污染。  相似文献   

9.
目的了解上海市市售水产品中重金属含量水平。方法在上海市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水产品6类685件,测定铅、镉、总汞和总砷(部分无机砷)的含量。采用重金属污染指数(MPI)评价其污染程度。结果不同种类水产品中重金属水平存在差异,其中铅均未超标,镉的超标率依次为海水甲壳类(28.1%)、头足类(20.0%)和双壳类(13.6%),海水甲壳类中海水蟹中镉污染较为严重,平均值为0.913 mg/kg(超标率61.7%)。大闸蟹分组研究结果显示,肌肉组织和蟹膏蟹黄的重金属(镉、总汞、总砷)污染水平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MPI评价重金属污染总体程度为双壳类海水甲壳类头足类淡水甲壳类海水鱼类淡水鱼类。结论上海市市售水产品有一定程度的重金属污染,尤其以双壳类、海水甲壳类和头足类中镉超标比较严重。  相似文献   

10.
宁波市鲜活水产品重金属含量调查及评价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的:对宁波市场水产品中的重金属含量进行调查和评价。方法:随机选择35个采样点,共采集230份样品,采用国标中规定的食品中重金属检测方法进行测定。结果:铅检出范围为ND~2.921 mg/kg,超标率0.4%;砷检出范围为ND~6.673 mg/kg,超标率19.1%;镉检出范围为ND~0.34 mg/kg,未超标;汞检出范围为ND~0.192 mg/kg,未超标;铜检出范围为0.098~85.9 mg/kg,超标率0.4%;锌检出范围为0.146~187.8 mg/kg,超标率0.4%;锰检出范围为0.03~47.82 mg/kg,超标率6.9%;铁检出范围为ND~2824.76 mg/kg,超标率8.3%;铬含量的检出范围ND~8.272 mg/kg,超标率22.6%。砷、锰、铁超标率在蟹类中要高于鱼类和虾类(P〈0.01)。海水养殖产品中砷超标率高于淡水产品,淡水养殖产品中锰和铁超标率高于海水产品(P〈0.001)。结论:宁波市鲜活水产品含量超标的重金属主要是砷、锰、铁和铬,长期食用将损害人体健康。  相似文献   

11.
2011~2012年大连市食品中镉、汞含量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调查市售主要食品中镉、汞污染状况,为制订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采集市售大米、蔬菜、畜肉、4类海产品等共309份样品,用国标法检测镉、汞。结果镉的检出率较高(58.45%),大米、蔬菜、畜肉均有检出,且中位数较高,有的大米样品达到标准限值的4倍;超标率只有海蟹较高(36.36%),干海参的中位数最高。汞的总超标率高达15.56%,海鱼的中位数最高,有的畜肉样品超过标准限值的140倍。结论需要重点关注的是海蟹、干海参的镉污染,海鱼的汞污染。个别品种畜肉的汞、大米的镉污染超标严重。  相似文献   

12.
目的 通过分析深圳市市售水产品中镉污染水平及居民对水产品的消费量,评估食用水产品中镉的膳食暴露风险。方法 采用单纯随机抽样方法,在深圳市采集各类水产品样品共1 405份,结合居民水产品消费量调查结果,采用点评估方法评估深圳市居民食用水产品中镉的暴露风险,并对照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推荐的镉暂定每月耐受摄入量(PTMI)进行评价。结果 共检测样品1 405份,总超标率为16.44%(231/1 405),各类水产品中镉含量平均值范围在0.002~1.439 mg/kg之间。镉平均含量较高的是贝类、藻类、头足类,分别为1.439、1.171、0.367 mg/kg。深圳市居民食用水产品消费量较高的是淡水鱼、海水鱼和头足类,每天平均消费量分别为0.763、0.595、0.137 g/kg Bw。水产品中镉的平均暴露量和 P90暴露量分别为5.04μg/kg Bw和11.67 μg/kg Bw,分别占PTMI的20.16%、46.68%。贝类、头足类和藻类是深圳市居民摄入水产品中镉暴露的主要来源,从这3类膳食中摄入的镉占深圳市居民每月水产品镉平均暴露量的96.54%。结论 深圳市食用水产品中镉有一定的超标情况,但对居民膳食暴露风险低于健康指导值,通过摄入市场上的水产品尚不会对居民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13.
目的 为了解吉林省食品中镉的污染状况,对吉林省居民主要膳食镉暴露进行风险评估。方法 利用吉林省居民膳食消费量数据和2015-2016年食品安全风险中1379份食品中镉含量的检测数据,结合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设立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制订的食品中镉的暂定每月可耐受摄入量(PTMI),采用点评估和概率评估2种方法对居民主要膳食中镉的暴露进行评估。结果 吉林省主要食品中镉含量平均值为0001927mg/kg,检出率为486%,其中水产及其制品中的镉检出率最高,为983%,其次是谷类及其制品,为701%。主要食品每月膳食镉暴露量为0000746mg/(kg·BW),远远低于JECFA规定的PTMI标准,并且安全限值(MOS)均大于1。吉林省居民主要膳食镉的主要来源为蔬菜类及其制品(488%)、肉类及其制品(252%)和谷类及其制品(992%)。结论 吉林省居民消费的食物中镉的污染程度较轻,吉林省居民主要膳食摄入的镉对人体健康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相似文献   

14.
2012年广东省市售大米镉含量调查及初步膳食暴露评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了解广东省市售大米镉含量水平,并对广东省居民来源于大米的镉膳食暴露情况进行初步评估。方法于2012年按照简单随机抽样方法确定样本量,采样范围覆盖全省21个地级市和顺德区,每个地市(区)采集30~50份大米,其中每个地市(区)的采样点包括1个中心城区、2个具有代表性的县城区及其下属各1~2个乡镇,每个采样点在市场、超市、商店、专卖店中随机选择2个以上经营单位采集样品;采集的大米样品依据GB/T 5009.15—2003《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测定镉含量;采用2002年广东省居民膳食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的大米消费量数据,分别计算不同年龄和性别人群对大米的一般消费(P50)和高消费(P97.5)水平下镉的膳食暴露情况。结果共采集广东省各地区市售大米样本1 060份,其镉含量范围为0.000 5~2.100 0 mg/kg,中位数为0.078 0 mg/kg,其中48份大米镉含量超过国家标准(0.2 mg/kg),总体超标率为4.5%;大米镉含量的中位数和超标率在22个地级市(区)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1),以粤北韶关地区的大米镉含量最高,其中位数为0.188 0 mg/kg,超标率为42.0%(21/50);城市和农村的大米镉含量中位数分别为0.075 0和0.083 0 mg/kg,城乡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对于大米一般消费水平(每人每月大米消费量为9.68 kg)人群,其来自大米的镉膳食平均暴露量是12.59μg/(kg·bw),为暂定每月耐受摄入量[PTMI,25μg/(kg·bw)]的0.50倍,但2~7岁年龄组人群大米镉暴露量则超出PTMI,达到26.07μg/(kg·bw);对大米高消费水平(每人每月大米消费量为17.95 kg)而言,其平均镉膳食暴露量为23.34g/(kg·bw),为PTMI的0.93倍。结论 2012年广东省流通市场的市售大米镉含量总体不高,但有一定比例的超标率(4.5%),个别地区大米镉超标比较严重。从总体上看,广东省居民来源于大米的镉摄入水平是安全的,但需要关注少年儿童和大米高消费人群的潜在风险。  相似文献   

15.
2011年深圳市水产品卫生状况及风险评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根据2011年深圳市水产品监测情况,找出主要危害因素,对人群暴露的风险进行评估。方法对深圳市售水产品重金属、致病菌、贝类毒素、寄生虫进行监测,找出主要危害因素,结合2008年深圳市居民膳食调查中水产品消费量,计算出深圳市居民通过食用水产品,暴露于危害因素的可能风险。结果副溶血性弧菌检出率很高,为29.63%。由于监测的均是生鲜样品,经烹调加工后均可杀灭,对人体造成的直接危害较少,但需合理烹调消除。铅的超标率为6.19%,按深圳市居民每天水产品的消费量计算,通过水产品摄入铅平均值和偏高值均低于FAO/WHO推荐的暂定每日可耐受摄入量PTDI值3μg/kg·d,风险较低;镉的超标率为25.22%。通过水产品摄入镉的量平均值低于FAO/WHO推荐的暂定每月可耐受摄入量PTMI值0.025mg/kg·bw,偏高值为PTMI值的1.2倍,说明如果过多摄入含镉量高的水产品,可能使镉暴露的风险加大;检出腹泻型贝类毒素超标率为18.8%,麻痹型贝类毒素超标率为17.2%,提示食用过多贝类存在一定的风险。结论深圳市水产品存在部分污染,过量食用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一定危害。  相似文献   

16.
目的 了解江西省主要食品中镉含量状况,对居民膳食镉暴露量及其引起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估。方法 对江西省11类食品中的镉含量进行统计分析,结合居民膳食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数据,参考镉的暂定每月可耐受摄入量(PTMI),对居民日常膳食镉暴露量进行评估,同时应用美国环保署(USEPA)的健康风险模型评价其安全性。结果 江西省11类食品中镉平均含量为0.00027~0.36mg/kg,总检出率和超标率分别为63.5%和1.68%,超标样品主要是动物肾脏、淡水蟹和大米;江西省居民膳食镉的月平均暴露量和偏高暴露量分别为0.021和0.054mg/kg·BW,分别占PTMI的84%和216%,镉暴露的来源主要是大米和蔬菜,二类食品的贡献率占到85.5%;应用USEPA模型评价,以平均暴露量引起的健康风险值略高于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的推荐标准,但低于USEPA致癌风险评价指南推荐值,而高暴露人群的健康风险较高。结论 江西省大部分市售食品镉含量较低,大部分居民通过日常膳食摄入的镉基本上处于可接受水平,但高摄入量人群仍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应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17.
目的 了解江西省市售茶叶中9,10-蒽醌污染状况,初步探究蒽醌污染来源。方法 从江西省11个地市采集4类茶叶样品共112份,样品中的9,10-蒽醌经有机溶剂提取,凝胶色谱净化,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进行测定,同位素内标法定量。结果 112份茶叶中9,10-蒽醌检出率为100%,检出范围为0.004~0.081mg/kg,平均含量为0.023mg/kg。根据欧盟法规条例(EU)No 1146/2014对茶叶蒽醌限量0.02mg/kg判定,4类茶叶共超标44份,总超标率为39.3%。其中红茶超标率最低为27.3%,绿茶和青茶超标率分别为35.0%和38.5%,黑茶超标率最高为78.6%。不同包装类型中,定型包装和散装超标率分别为52.2%和30.3%。不同采样环节中,商店和农贸市场采样超标率分别为38.8%和34.4%。结论 江西省市售的4类茶叶中9,10-蒽醌污染较为严重,尤其以定型包装的黑茶污染水平最高,初步分析茶叶的制作工艺和包装材料可能是蒽醌的主要污染来源,提醒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来源,建议政府部门加大对茶叶中蒽醌的监测力度,制定蒽醌限量标准以保障百姓的饮食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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