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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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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罗建军  陈卫琼  何文生  曾涌 《安徽医药》2019,23(6):1247-1249
目的 提高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医嘱审核水平,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方法 收集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PIVAS 2015年5月至2017年12月的不合理医嘱,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不合理用药医嘱2 284份,占全部医嘱的0.90‰。不合理用药医嘱类型主要为溶媒不适宜、给药浓度不合理、配伍禁忌、给药剂量不合理、药品遴选不适宜。不合理用药医嘱率呈逐年下降趋势。结论 PIVAS药师审核医嘱,可明显提高静脉用药的安全性、合理性、有效性。该院PIVAS药师医嘱审核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相似文献   

2.
目的 探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前置审方的特点及在临床合理用药中的作用。方法 选取医院PIVAS 2020年1月至2022年9月审核处理医嘱(共120 732条)中的不合理用药医嘱,并进行分类整理与分析。结果 不合理用药医嘱共592条(0.49%)。不合理用药类型占比排名前5的分别为溶剂选择不适宜(214条,36.15%),溶剂用量不适宜(130条,21.96%),药物用量不适宜(87条,14.70%),药物用法不适宜(37条,6.25%)和给药途径不适宜(37条,6.25%);开具量占比排名前5的科室为儿科(78条,13.18%),外二科(67条,11.32%),肿瘤科(57条,9.63%),内一科(54条,9.12%),呼吸内科(53条,8.9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有至少5年工作经历和参加过省级审方药师系统培训的药师占比更高,其对不合理医嘱的成功干预率也相对更高。结论 PIVAS前置审方的特点是不合理用药干预问题集中体现在药物理化配伍及药理配伍等方面。审方药师应提升审方能力,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提高,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相似文献   

3.
目的:分析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harmacy intravenous admixture services,PIVAS)不合理用药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措施。方法:选取2021年2月—2022年2月PIVAS含有静脉输液内容的医嘱5 000份,分析其不合理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结果:PIVAS 5 000份静脉输液医嘱中,审查出不合理用药医嘱203份(占4.06%);其不合理用药原因有溶媒选择不适宜、药物配伍不当、给药浓度不合理、给药次数不合理、使用剂量不合理、给药方式不合理和医嘱电脑输入错误,其中溶媒选择不适宜40份(占19.70%)、药物配伍不当17份(占8.37%)、给药浓度不合理29份(占14.29%)、给药次数不合理26条(占12.81%)、使用剂量不合理27条(占13.30%)、给药方式不合理58份(占28.57%)和医嘱电脑输入错误6份(占2.96%)。结论:医院PIVAS用药调配存在诸多不合理用药配方,应提高临床药师专业和审方能力,积极主动与临床医师沟通,以避免不合理用药调配、增强安全用药意识,确保PIVAS静脉用药的安全性。  相似文献   

4.
目的总结我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发现的不合理处方情况,提高药品配置质量,加强临床合理用药。方法对我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2012年l~7月审核发现的不合理用药医嘱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在审核的237150条医嘱中,发现不合理用药医嘱915条(0.38%),类型包括给药方法不合理、溶媒选择不合理、配伍禁忌等。结论PIVAS药师通过纠正不合理用药医嘱,可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相似文献   

5.
<正>我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的建立及运行,在提高静脉药物治疗水平的同时,给药师提供了一个平台,让药师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在调配之前进行处方适宜性审查,纠正处方上的给药错误和配伍禁忌,为临床提供药物载体、给药时间、给药速度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干预不合理医嘱,保障了患者的用药安全[1-3]。2012年8月至2013年8月之间,PIVAS累计调配与处理的医嘱有790797条(组),干预过6784组不合理用药医嘱,占全部用药医嘱的0.86%,医嘱合格率为99.14%。这些不适宜医嘱大致可分为五种类型:理化禁忌(1210条)、药理学禁忌(29条)、溶媒选择不恰当  相似文献   

6.
目的:通过静脉药物配置中心(PIVAS)审方药师对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内科住院患者不合理医嘱的干预,以保证临床用药更加合理和患者用药更加安全。方法:以2016年5月-9月我院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内科医嘱作为研究对象,审方药师对不合理医嘱进行分析。结果:在2016年5月-9月,PIVAS内科医嘱共有1047581条,其中不合理医嘱381条,不合理率为0.04%;在不合理医嘱中,干预成功368条,干预成功率为96.59%。不合理医嘱的主要类型包括溶媒选择错误、溶媒用量错误、医嘱录入错误、药品用量错误、药品给药途径错误、配伍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结论:我院应加强静脉用药的管理力度,审方药师应提升自身业务能力,有效干预不合理医嘱,保证患者用药合理、安全、有效。  相似文献   

7.
谢林虎  刘建军 《安徽医药》2023,27(4):839-843
目的讨论某医院审方药师审核的住院病人长期医嘱静脉用药不合理情况,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方法收集 2020年 1—5月该院审方药师拦截的不合理用药医嘱 906条,绘制帕累托图,探讨其科室分布情况及影响因素。结果 906条不合理医嘱分布在该院的 23个临床科室,不合理医嘱数排在前 10位的分别是普外科、肿瘤内科、神经内科、呼吸科、胸口科(胸外科和口腔科)、介入科、重症监护、心内科、神经外科、促醒中心,合计占不合理用药医嘱总数的 77.15%(699/906),是不合理医嘱用药的主要科室;高压氧科、肾内科、全科、妇科的累计构成比介于 80%~90%,为次要科室。不合理医嘱的类型有浓度不适宜、溶媒不适宜、录入错误、医嘱未成组、配伍不适宜及给药频次不适宜等 9类。其中,药物浓度不适宜和溶媒不适宜医嘱合计占不合理医嘱用药总数的 79.59%(721/906),为主要不合理的形式;录入错误医嘱累计构成比为 90.85%,为次要表现形式。结论该院应加强对静配中心不合理医嘱的干预,积极发挥审方药师的作用,降低不合理医嘱的发生率。  相似文献   

8.
《抗感染药学》2016,(3):532-534
目的:比较静脉药物配制中心(PIVAS)建立前后医嘱单静脉用药的合理性。方法:选取PIVAS建立前(2013年1—12月)静脉用药长期医嘱单为A组,PIVAS建立后(2015年1—12月)静脉用药长期医嘱单为B组,分析医嘱单用药不合理缺陷的原因,干预临床不合理用药医嘱,促使临床合理用药。结果:A组有117 381组(每瓶输液为1组)医嘱存在用药不合理现象占20.67%;B组有45 147组占8.06%,药师分析后事前做了干预,纠正率由25.05%提高到94.78%。结论:PIVAS药师在医嘱未执行前对其审核,并采取多种干预方式干预,有效制止了不合理用药现象,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相似文献   

9.
夏巧  伍奕 《抗感染药学》2019,16(9):1488-1491
目的:分析医院静脉用药配制中心(PIVAS)审方干预不合理用药的医嘱类型及其原因,为指导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方法:抽取2018年度医院PIVAS审核医嘱3 012 197例,分析其不合理用药的医嘱类型及其原因。结果:3 012 197例审核医嘱中,不合理用药医嘱4 632例占审核医嘱0.15%,其中主要问题集中在溶媒类型选择错误和溶媒用量使用错误占61.98%,其次是药物剂量选择错误(占13.00%)和医嘱录入错误(占11.01%)。结论:审方药师通过对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审核及干预,及时拦截了不合理用药医嘱,确保了患者静脉用药的安全性。  相似文献   

10.
目的分析我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的不合理医嘱,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方法调查我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2017年7~12月的不合理医嘱,进行归纳、总结、分析。结果通过对633658条医嘱的审核,共发现697条不合理医嘱,占总数的0.11%,主要存在问题为溶媒选择类型和用量不合理、药品超剂量、配伍禁忌、给药频率不合理等。结论药师对不合理医嘱的审核,可有效减少临床用药错误,促进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提高全院合理用药水平。  相似文献   

11.
郝志英 《医药导报》2011,30(3):382-383
[摘要]目的分析静脉药物配置中心(PIVAS)在药师干预前后的合理用药情况。方法以药品说明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为依据,将不合理用药医嘱分为用法用量不当、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三大类,比较药师参与临床用药前后的差异。结果采取药师干预对策后, 不合理医嘱由原来的1.02%下降至0.39%,医嘱纠正率由56.67%提高到93.77%。结论PIVAS是药师工作的一个良好平台,能有效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相似文献   

12.
摘要:目的:探讨药师对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不合理医嘱进行干预,减少用药错误的作用。方法:对我院PIVAS 2019年3~12月所有静脉用药医嘱进行审核,并对其中不合理医嘱进行统计、分析和干预。结果:共审核198 611组医嘱,发现不合理医嘱1 020组,其中配伍禁忌类错误45组(4.41%),药品用量错误425组(41.67%),药品溶媒选择错误373组(36.57%),药品使用浓度错误154组(15.10%),其他用药错误23组(2.25%)。经药师干预后,全部进行修改后调配使用。结论:药师针对静脉用药医嘱给予审核,发现不合理医嘱及时告知,便于不合理医嘱可以得到及时修改,减少静脉用药的用药错误,提高静脉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相似文献   

13.
目的 考察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采取的干预措施对临床科室不合理静脉用药的影响。方法 依据药品说明书并结合《处方管理办法》等,对干预前后审核的静脉用药医嘱分类统计并进行分析。结果 该院干预后不合理医嘱占0.30%,明显低于干预前的0.58%,同时医生对医嘱的修改率也由58.68%提升到87.99%,PIVAS采取的干预措施初显成效。结论 PIVAS通过对医嘱审核的干预,有效地减少了不合理用药现象的产生,保障了患者的用药安全,体现了以患者为中心的药学服务理念。  相似文献   

14.
《抗感染药学》2016,(2):303-305
目的:分析2015年1—6月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不合理医嘱的类型和原因,为静脉药物临床使用提供参考。方法:从2015年1—6月间PIVAS药师审核的146 747例患者医嘱中,统计和分析不合理医嘱用药的原因,如溶媒选择不当、溶媒量不合适、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用法用量不适当。结果:591例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中溶媒选择不当占22.33%、溶媒量不合适占45.52%、药物配伍禁忌占6.77%和药物用法用量不适当占25.38%。结论:PIVAS审方药师对处方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以确保临床合理使用静脉药物。  相似文献   

15.
目的 通过帕累托图分析法对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心药房2021—2022年静脉用药医嘱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以进一步优化中心药房工作流程。方法 汇总2021—2022年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心药房审核并进行干预的静脉用药不合理医嘱442条。依据药品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21版)及相关指南、文献资料等,对442条静脉用药不合理医嘱科室分布、类型进行统计,计算各类不合理医嘱的构成比,绘制帕累托图,分析不合理医嘱的影响因素。结果 442条静脉用药不合理医嘱中,排名靠前的科室依次为放疗科(占35.29%)、消化内科(占20.59%)、普通外科(占13.57%)、肿瘤内科(占7.01%)、肝胆外科(占3.17%);不合理医嘱类型主要包括溶媒用法用量不适宜、给药途径不适宜、重复用药、用药剂量不适宜、用药频次不适宜等。帕累托图分析显示,溶媒用法用量不适宜、用药途径不适宜累计构成比为75.34%,为主要因素;重复用药、用药剂量不适宜累积构成比为14.25%,为次要因素;用药频次不适宜、适应证不适宜累积构成比为6.33%,为一般因素。在静脉用药不合理医嘱的主要因素中,溶媒用法用...  相似文献   

16.
蔡燕 《抗感染药学》2019,16(11):1882-1886
目的:分析医院静脉药物配制中心(PIVAS)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原因及其解决对策。方法:选取2018年1月—6月期间PIVAS药师审核的用药医嘱,分析其不合理用药医嘱发生的原因并提出解决对策。结果:用药医嘱中经统计不合理用药医嘱124例,其中不合理的主要原因主要为溶媒选择不适宜(占58.87%)、溶媒剂量不适宜(占22.58%)、超剂量使用(占12.90%)、用药频次不适宜(占2.42%)、药品剂量不足(占1.61%)和药品选择不适宜(占1.61%)。结论:制定"超药物说明书用药管理"和"审方药师发现不合理医嘱后的处理流程"规范,以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相似文献   

17.
目的: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六人民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的不合理用药医嘱进行分析,以期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方法:收集2010年1月-2012年12月该院PIVAS的电子医嘱共计444万余条,对医嘱的用药合理性进行分析。结果:该院PIVAS涉及不合理用药的医嘱共计2 708条,占0.61‰,主要表现为配伍禁忌、溶媒选择不当和药品用法用量不当等。结论:PIVAS的药师审方能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相似文献   

18.
陈星  任建业  李建富  李佳薇 《中国药房》2011,(42):3950-3952
目的:分析我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不合理用药医嘱。方法:调查我院2009年2月-2010年2月PIVAS63562条用药医嘱中药师所记录的不合理医嘱206条,分析不合理用药情况及药师采取的干预措施。结果与结论:经医师更正或终止的医嘱有203条,干预有效率达98.54%。PIVAS药师审核医嘱并对发现的不合理医嘱采取有效的干预,可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相似文献   

19.
目的探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harmacy intravenous admixture service,以下简称PIVAS)的干预措施对临床科室不合理静脉用药的影响。方法选取我院2014年1月至2014年5月实施干预措施前的静脉用药医嘱情况作为对照组,2015年1月至2015年5月实施干预措施后的静脉用药医嘱情况作为观察组进行对比研究,对干预前后的不合理静脉用药医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观察我院PIVAS对临床科室静脉用药医嘱的不合理医嘱情况及修改率的干预效果。结果通过对比实施干预措施前后的不合理医嘱及修改率可知,实施干预措施前不合理医嘱为1.10%,实施干预措施后不合理医嘱为0.42%;医嘱修改率也由干预前的59.21%提升到干预后的72.35%(P<0.05)。结论 PIVAS对临床静脉用药医嘱采取适宜的干预措施,能有效地减少临床科室不合理使用静脉药物,值得在医疗活动过程中继续深入推行,更好地为患者安全、合理用药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20.
目的分析本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抗肿瘤药物不合理医嘱情况,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方法对本院2013年8月-2014年8月PIVAS配置的抗肿瘤静脉输液不合理医嘱进行总结研究。结果本院PIVAS共审核抗肿瘤静脉输液用药医嘱12 652份,其中不合理医嘱267份,主要类型为溶媒选择不适宜、溶媒剂量选用不当、药物超剂量使用、给药途径错误、给药顺序不当、配伍禁忌、重复给药、忽视禁忌证、不良反应增加等。结论及时分析临床抗肿瘤药物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可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确保抗肿瘤药物的合理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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