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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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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了解京沪两地妇女保健(以下简称"妇保")物力资源适宜程度,探讨基于文献量化比较差异的可行性。方法综合物力资源数量不足、种类不全、质量保证与及时更新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的量化评分,计算物力资源适宜程度。用Spearman相关分析、回归分析分析其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结果 2000—2017年妇保物力资源适宜程度,京沪两地都不断增强,北京市由29.4%上升到56.6%,上海市由32.4%上升到58.9%。适宜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负相关(相关系数都大于0.5)。结论京沪两地妇保物力资源适宜程度逐年提高。上海市的物力资源适宜程度比北京市的物力资源适宜程度对孕产妇死亡率降低的影响更大些,重点需要加强床位数量、设备更新与维护。适宜的妇保体系的物力资源种类齐全应是设施设备和物资的数量适宜、种类齐全、质量保证、更新及时4个方面。研究验证了基于文献量化比较不同地区妇保物力资源适宜程度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2.
目的了解京沪两地妇女保健(以下简称"妇保")物力资源情况,探讨品种齐全程度及量化文献严重程度比较差异的可行性。方法收集1995—2017年所有涉及京沪两地妇保资源种类不全严重程度判断的文献,量化文献有关问题严重程度(0分表示不存在问题,5分表示非常严重),将物力种类资源不全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进行Spearman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结果 2000—2017年,京沪两地妇保物力资源种类不全程度均呈现下降趋势,分别从3.64分下降到2.13分、从3.38分下降到1.96分。总体上北京市略高于上海市(t=1.755,P0.1)。两地妇保物力资源种类不同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都呈正相关(相关系数都大于0.5)。结论京沪两地妇保物力资源种类齐全适宜程度不断提高。上海市的物力资源比北京市的物力资源对孕产妇死亡率降低的影响更大些,但都存在血库建设、药品品种不全等突出问题。适宜的妇保体系其物力资源种类齐全应是设施、设备和物资的种类与结构能够保障功能实现。研究验证了量化妇保物力资源种类齐全适宜程度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3.
目的分析京沪两地妇女保健(以下简称"妇保")物力资源数量的严重程度及其差异的可信度,探讨数量适宜性的重要性及基于文献量化比较差异的可行性。方法收集1995—2017年所有涉及京沪两地妇保资源数量不足严重程度判断的文献,量化文献有关问题严重程度(0分表示不存在问题,5分表示非常严重),利用Spearman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分析其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结果 2000—2017年京沪两地妇保物力数量不足严重程度都呈现下降趋势,分别从3.48分下降到2.59分,以及3.20分下降到2.15分,北京市比上海市略严重些(t=2.212,P0.05),上海市孕妇死亡率低于北京市。两地物力资源数量不足严重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之间正相关(相关系数均大于0.5)。结论京沪两地妇保物力资源数量适宜程度在逐年增加,上海市物力资源数量在孕产妇死亡率降低中作用更大些,但都存在结构有待优化的问题。研究验证了量化妇保物力资源数量适宜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4.
目的了解京沪两地妇女保健(以下简称"妇保")资源配置演变,探讨其适宜程度及基于文献和公开信息量化比较差异的可行性。方法综合京沪两地妇保人力、财力、物力的适宜程度和信息资源的收集利用程度,加权计算转化为妇保资源适宜程度。利用Spearman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分析妇保资源配置适宜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结果 2000—2017年,京沪两地的妇保资源适宜程度不断提升,北京市由19.1%上升到38.0%,上海市由19.6%上升到49.3%。两地妇保资源配置的适宜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均呈负相关(相关系数都大于0.5)。结论京沪两地妇保资源适宜程度逐年提高。上海市妇保资源配置适宜程度比北京市妇保资源配置适宜程度对孕产妇死亡率降低的影响更大些,尤其需要重点提升信息资源适宜程度。妇保体系的资源适宜应体现在人力、财力、物力的适宜和信息资源的收集利用程度。研究验证了量化比较不同地区妇保资源配置的适宜程度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5.
目的评价京沪两地妇女保健服务的定量可考核状况及其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探讨对服务设置定量考核指标的重要意义及其量化评价的可行性。方法在系统收集所有涉及北京市、上海市妇女保健(以下简称"妇保")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量化计算妇保服务的定量可考核程度,使用Spearman相关分析和线性回归分析其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结果京沪两地妇保服务定量可考核程度逐渐改善,北京市从1971年的0上升至2017年的70.0%,上海市从1971年的0上升至2017年的90.0%。两地妇保服务的定量可考核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均呈负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分别为-0.818、-0.837。结论适宜的妇保体系应通过设立量化考核指标推动服务质量的提升,以满足公众需要。京沪两地妇保服务基本实现定量可考核,且有效发挥了保证服务质量的作用,但北京仍有部分育龄期保健服务尚未设置量化考核指标。同时,对京沪两地的评价结果验证了服务定量可考核程度量化方法基本可行。  相似文献   

6.
目的基于文献视角,分析京沪两地妇女保健(以下简称"妇保")服务提供不公平性的严重程度及其差异,探索提升服务公平性的重要意义以及定量评价服务公平性的可行性。方法系统收集1995—2017年所有涉及北京、上海两地妇保服务公平性问题的文献,采用"五分度评分法"半定量评判服务提供不公平性的严重程度。运用Spearman相关分析和线性回归分析分析服务提供不公平性的严重程度评分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结果京沪两地妇保服务提供不公平性的严重程度均呈下降趋势,北京市从2000年的4.00分下降至2017年的2.60分,上海市从2000年的4.00分下降至2017年的2.71分。两地的妇保服务不公平性严重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之间均呈正相关,相关系数分别为0.515和0.715。结论京沪两地妇女保健服务公平性得到改善,上海市服务公平性改善的作用优于北京市,但两地仍有提升空间。适宜的妇保体系应确保城乡、不同族群、不同区域、不同收入人群获得服务的公平性。同时,验证了基于文献分析评价妇保服务公平性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7.
目的评价京沪两地妇女保健服务的覆盖状况及其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探讨服务覆盖公众健康问题的重要意义及其量化评价的可行性。方法系统收集所有涉及北京市、上海市妇女保健(以下简称"妇保")相关的政策文件,量化评价服务覆盖程度,并使用Spearman相关和线性回归分析其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结果北京市的妇保服务覆盖程度从1971年的10.0%上升至2017年的80.0%,上海市从1971年的10.0%上升至2017年的90.0%。两地服务覆盖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均呈负相关关系(相关系数绝对值均大于0.8)。结论适宜的妇保体系应全面提供各项保健服务。京沪两地妇保服务覆盖面较广,上海市服务覆盖完善的作用更优,但两地针对更年期抑郁均未提供相应服务。未来需要进一步拓展覆盖范围,加强服务的落实。同时,对京沪两地的评价结果验证了服务覆盖程度量化方法基本可行。  相似文献   

8.
目的分析京沪两地妇女保健(以下简称"妇保")服务的健全程度及其差异,探讨健全妇保服务的重要意义以及定量评价健全程度的可行性。方法系统收集所有涉及北京、上海市妇保相关的政策文件以及1995—2017年涉及两地妇保服务公平性问题的文献,综合服务的覆盖程度、定量可考核程度以及公平性程度,量化评价服务的健全程度。运用Spearman相关分析与线性回归分析服务健全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结果 2000年京沪两地妇保服务健全程度分别为56.9%、64.3%,2017年分别增长至71.6%、76.6%。京沪两地服务健全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呈现负相关(相关系数均大于0.5)。结论京沪两地提供的妇保服务基本健全,且其对健康结果的决定作用逐步显现,但两地仍需重点改善服务公平性;适宜的妇保体系应做到服务健全、覆盖全人群,并确保服务的公平性;同时,研究结果验证了综合量化评价服务健全程度的方法基本可行。  相似文献   

9.
目的分析2000—2017年京沪妇女保健人员素质不足严重程度及孕产妇死亡率的变化趋势,明确两地差异,探讨妇女保健人员素质适宜程度。方法收集1995—2017年所有涉及京沪妇女保健资源问题的文献,系统筛选涉及妇女保健人员素质主题的有关文献,进而计算妇女保健人员素质不足严重程度评分。上海纳入165篇文献,北京纳入147篇。运用Spearman相关、线性回归等方法分析妇女保健人员素质不足严重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结果北京妇女保健人员素质不足严重程度从2000年的3.53分降至2017年的3.12分,上海则由3.70分降至2.12分。上海孕产妇死亡率与妇女保健人员素质不足严重程度相关有统计学意义(r=0.758,P<0.01)。上海的回归方程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京沪两地妇女保健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上海妇女保健人员素质在孕产妇死亡率降低中发挥更大作用,但人员专业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适宜的妇女保健体系应"人员能力胜任工作需要";验证了量化妇女保健人员素质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0.
目的评价京沪两地妇女保健法律地位保障程度及其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验证适宜妇保体系的法律地位定位及其于京沪的意义。方法系统收集两地所有妇女保健相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摘录"文件类型""地位表述"等内容,量化计算法律地位的保障程度,并使用Spearman秩相关和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妇女保健法律地位保障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结果京沪两地妇女保健法律地位保障程度均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均从1990年的81.5%上升至2017年的96.3%,并且与孕产妇死亡率均呈负相关(相关系数均大于0.65)。拟合回归方程显示,京沪法律地位保障程度对孕产妇死亡率变化的解释程度分别为46.3%和68.5%。结论适宜的妇女保健体系,应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体系的地位、目的、行为规范和各方的权责关系等。两地妇保工作均已逐步得到法律规制的保障,但尚需通过明确职责、增强约束来充分发挥保障作用。  相似文献   

11.
目的分析2000—2017年京沪妇女保健人员数量不足严重程度及孕产妇死亡率的变化趋势,明确两地差异,探讨妇女保健人员规模适宜程度。方法收集1995—2017年涉及京沪妇女保健资源问题的文献,系统筛选所有妇女保健人员规模主题的相关文献(北京纳入79篇,上海纳入87篇),摘录人力数量不足问题的相关表述,计算妇女保健人员数量不足严重程度评分。运用Spearman相关、线性回归等分析妇女保健人员数量不足严重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结果北京妇女保健人员数量不足严重程度从2000年的3.76分降至2017年的3.40分,上海则由4.00分降至2.10分。上海孕产妇死亡率与妇女保健人员数量不足严重程度相关有统计学意义(r=0.756,P 0.01)。上海的回归方程有统计学意义(P 0.01)。结论京沪两地妇女保健人员规模适宜程度逐步提高,上海妇女保健人员规模在孕产妇死亡率降低中作用更大,但人员结构存在问题;适宜的妇女保健体系应"人员数量满足工作开展需要";验证了量化妇女保健人力规模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2.
目的分析京沪两地经济环境支撑健康优先战略妇保领域资源配置的落实程度,比较其差异并论证其重要意义。方法系统收集京沪两地所有涉及妇保工作的政策文献,量化分析资源优先配置的"制度保障程度""职责明确程度""职责落实程度",以及"落实健康战略的奖惩程度"和"社会经济对公众健康投入程度"等,分析京沪两地经济环境对健康优先战略妇保领域资源配置的支撑程度。结果两地健康战略资源优先配置的制度保障程度均为75%、资源保障部门的职责明确程度均为0%、资源保障部门的职责落实程度均为50%、落实健康战略的奖惩程度均为0%、社会经济对公众健康投入程度上海市和北京市分别为49.1%和74.6%,总体上经济环境对健康战略资源配置总体支撑程度上海市和北京市分别为42.1%和54.8%,健康战略中等水平影响两地资源优先配置的落实程度。结论适宜的妇保体系应围绕健康战略对资源配置形成优先投入的制度保障,并根据职责分工落实所需的资源。北京市健康战略资源优先配置的落实程度略高于上海,但两地仍需围绕健康战略强化落实。  相似文献   

13.
目的分析2000—2017年京沪妇女保健人员激励不足严重程度及孕产妇死亡率的变化趋势,明确两地差异,探讨妇女保健人员激励适宜程度。方法收集1995—2017年所有涉及京沪妇女保健资源问题的文献,筛选所有涉及妇女保健人员激励主题的相关文献(上海纳入61篇,北京纳入54篇),摘录人力激励不足问题的相关表述,计算严重程度评分。运用Spearman相关、线性回归等分析妇女保健人员激励不足严重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结果北京妇女保健人员激励不足严重程度从2000年的3.79分降至2017年的2.61分,上海则由3.45分降至2.13分。上海孕产妇死亡率与妇女保健人员激励不足严重程度相关有统计学意义(r=0.542,P 0.05)。上海和北京的回归方程均有统计学意义(P 0.05)。结论京沪两地妇女保健人员激励不断强化,上海妇女保健人员激励对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影响更大,但仍存在激励不够稳定的问题;适宜的妇女保健体系应"激励有效";验证了量化妇女保健人员激励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4.
目的比较京沪妇女保健信息系统防控风险的程度,明确妇女保健风险防控的意义,尝试量化表达风险防控程度并验证其可行性。方法系统收集2004—2017年京沪通过妇保信息系统发布的对具体妇女健康风险提出干预及防控措施的研究文献和公开信息,综合量化京沪风险防控程度,运用spearman秩相关分析风险防控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结果 2004—2007年北京每年发布的风险防控信息资料低于4篇,风险防控程度由4.73%降至3.58%。2008年开始每年发布在5~11篇,14年间累计发布81篇,风险防控程度由5.42%上升7.61%。上海每年发布低于5篇,14年累计发布仅26篇,风险防控程度由0%提升至2014年的3.73%,后又略降至2017年的3.11%。两地的孕产妇死亡率与风险防控程度间均未呈现相关性。结论北京、上海妇保信息系统风险防控功能的发挥提升缓慢,上海低于北京;京沪两地的风险防控效果并不突出;适宜的妇女保健体系应采取有效干预和控制措施、及时降低和消除主要妇女健康风险;探索量化表达风险防控程度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5.
目的分析2000—2017年京沪妇女保健人力资源适宜程度及孕产妇死亡率的变化趋势,明确两地差异,探讨妇女保健人力资源适宜程度。方法收集1995—2017年涉及京沪妇女保健人员规模问题(166篇)、人员素质问题(312篇)、人员激励问题(115篇)文献,综合人员规模适宜程度、素质适宜程度、激励适宜程度等3个指标,计算妇女保健人力资源的适宜程度。运用Spearman相关、线性回归等分析妇女保健人力资源适宜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结果北京妇女保健人力资源适宜程度从2000年的26.20%升至2017年的39.00%,上海则由25.60%升至57.60%。上海孕产妇死亡率与妇女保健人力资源适宜程度回归方程有统计学意义(P 0.01)。结论京沪两地妇女保健人力资源适宜程度逐年提高,上海妇女保健人力资源在孕产妇死亡率下降中影响更大,但妇女保健人员规模仍有待进一步优化;适宜的妇女保健体系应"规模适宜、能力胜任、激励有效";验证了量化妇女保健人力资源适宜程度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6.
目的评价京沪两地法律体系对妇女保健的保障程度及其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验证适宜的法律保障程度的定位及其于京沪的意义。方法系统收集两地所有妇女保健相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综合法律体系完备程度、法律地位保障程度、刚性约束程度以及主动完善相关法律的程度,量化计算法律体系的保障程度,并使用Spearman秩相关和线性回归模型分析法律体系的保障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结果京沪两地妇女保健的法律体系保障程度均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北京由1990年的30.2%上升至2017年的69.8%,上海由1990年的43.5%上升至2017年的70.6%。两地的妇保法律体系保障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均呈负相关(相关系数均大于0.75)。拟合回归方程显示,京沪法律体系保障程度对孕产妇死亡率变化的解释程度分别为57.5%和82.8%。结论完备的法律体系对引领、规范妇女保健体系的运行与发展的作用不可替代。两地已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但在法律的刚性约束程度方面均需要进一步加强。  相似文献   

17.
目的分析京沪两地发布孕产妇健康信息的及时程度,探索量化比较孕产妇健康信息发布及时程度的可行性。方法系统收集涉及京沪两地关于妇女保健需要的公开信息报告和研究文献,量化计算及时性程度;运用Spearman相关、线性回归分析及时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之间的关系。结果 2017年京沪两地政府、专业机构和研究机构最早发布信息的及时程度分别为76.8%和80.3%,信息发布更新及时程度均为83.3%;北京发布孕产妇健康信息的总体及时程度由2000年49.5%上升至2017年的80.1%,上海由2000年的74.2%上升至2017年的81.8%;两地发布孕产妇健康信息的总体及时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8.17/10万vs 1.01/10万)呈明显负相关(相关系数分别为–0.530、–0.599,P 0.05),对孕产妇死亡率变化的解释程度分别为27.6%和38.7%。结论京沪两地发布孕产妇健康信息的及时程度逐步提升,专业机构应形成规范的信息发布机制,进一步提高发布健康信息的及时性;量化一个国家(地区)发布孕产妇健康信息的及时程度是科学可行的,该方法可推广应用于其他地区和其他公共卫生领域。  相似文献   

18.
目的分析2000—2017年京沪妇女保健财力资源适宜程度及孕产妇死亡率的变化趋势,明确2地差异,探讨妇女保健财力资源适宜程度。方法收集1995—2017年涉及京沪妇女保健财力投入政府主导问题(202篇)、投入总量问题(205篇)和投入增长问题(122篇)文献,综合投入政府主导适宜程度、投入总量适宜程度、增长适宜程度等3个指标,计算财力资源的适宜程度。运用Spearman相关、线性回归等分析妇女保健财力资源适宜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结果北京妇女保健财力资源适宜程度从2000年的28.40%升至2017年的42.60%,上海则由22.60%升至69.40%,北京和上海的回归方程均有统计学意义(上海P 0.01,北京P 0.05)。结论京沪2地妇女保健财力资源适宜程度逐年提高,上海财力资源在孕产妇死亡率下降中作用更大,但财力投入稳定增长仍是薄弱环节;适宜的妇女保健体系应"政府负责、投入适宜、稳定增长";验证了量化妇女保健财力资源适宜程度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9.
目的分析京沪妇女保健信息系统风险识别程度的现状及差异,探讨对其量化表达的方法,并验证其可行性。方法系统收集2004—2017年京沪妇保信息系统发布的识别妇女健康风险的文献和信息,综合量化比较京沪风险识别程度,运用Spearman秩相关及单因素回归等分析风险识别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结果 2004—2017年北京累计发布221篇有关识别妇女健康问题的信息与文献,其风险识别程度从2004年的10.32%上升至2017年的20.05%,上海2004—2017年累计发布129篇,风险识别程度从0%上升至11.82%。上海风险识别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呈现负相关(r=0.565, P=0.04),北京未呈现相关性。结论京沪妇保信息系统风险识别程度逐步提升但仍不足,上海略低于北京,上海妇保信息系统的风险识别的作用对健康水平的提升作用初步体现;适宜的妇女保健体系应能识别主要妇女健康风险,掌握本底情况及危害程度;本研究的量化方法和结果验证了风险识别程度科学、可行。  相似文献   

20.
目的比较京沪两地妇女保健组织体系各方职责明确状况的差异,明确其意义,探索对其量化评估的可行性。方法穷尽的方法收集2000—2017年上海、北京公开发布的涉及妇女保健工作的政策文件,共收集上海417份、北京232份,从中提取并量化相关信息,评价各方职责明确状况,利用Spearman相关、线性回归,分析其与孕产妇死亡率的关系。结果京沪两地妇女保健各方职责明确状况分别由2000年的1.8%、9.5%上升为2017年的23.7%、28.0%,总体偏低,上海略高于北京;两地各方职责明确状况与孕产妇死亡率呈负相关。结论京沪两地职责明确状况呈上升趋势,促使妇保健康结果的改善,但仍需切实明确除业务条线部门以外各相关部门的职责;适宜的妇保体系应各方权责明确;本研究所探索采用的量化评价方法具备可行性和可推广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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