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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咸少桢  朱炎苗 《上海医学》2005,28(4):352-354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也是法院作为判案的重要证据,因此关系到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由此可见,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是专家鉴定组作出鉴定结论的重要程序,也是法律赋予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以下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中医方陈述和答辩的相关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2.
方莹  胡晓翔 《中国医院》2006,10(4):32-33
如果医患双方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0条而"共同委托"进行了首次鉴定,则只能"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单方面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没有法律依据,卫生行政部门不应受理."批复"的有关规定是无效条款.  相似文献   

3.
丹参 《当代医学》2003,9(11):16-18
医疗事故鉴定,一个关键问题 背景资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进行了重大改革。《条例》规定,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将由中华医学会及其在各地的分会组织实施。医学会聘请(而不是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德才兼备、经验丰富的专家建立专家库专门从事鉴定工作。《条例》还规定,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特殊情况下,可以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函件咨询。  相似文献   

4.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医务工作者均主张应用<医疗事故鉴定制度>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处理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特殊性主要是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所导致,而弥补的办法主要是通过第三方鉴定.虽然在法律适用上,医疗事故一般以民事法律规范为主体,但医疗事故的鉴定应当有专门立法.医疗事故鉴定也因此存在很多复杂的矛盾,在具体的案件中,应当充分考虑造成医疗事故医疗单位的性质、我国的医疗体制和医学专业技术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5.
刘志勤 《中国医院》2009,13(9):36-37
通过一桩案例来分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立法的旨意。指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机、损害后果认定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也没有明确规定是直接损害,还是同时包括由直接损害衍生的继发损害.以及由于患者体质因素引发的其它继发损害。故在某些方面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实践活动带来一定困难,作者指出.作为一个完善的行政法规,理应对医疗事故的鉴定时机做出明确的规定,也应当明确损害后果是直接后果,还是包括损伤所致的并发症;对于由于患者体质因素引起的其它间接损害后果如何认定,以避免医患双方对鉴定结果的质疑。  相似文献   

6.
加强科室管理提高法制观念防范和化解医疗纠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医疗纠纷是指就医者 (或家属 )在就医过程中医患双方对某一环节或结果产生的不同看法、矛盾冲突的总称。医疗纠纷多为医患双方的因素所引起。医疗纠纷的概念与医疗事故的概念不同 ,其产生的原因、性质、程度和结果亦不同。一般说来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可能在医患双方都有一定关系 (不一定有不良后果 ) ,而医疗事故是因医方的过失 ,产生不良后果 (致死、致残或功能障碍 )。必须经权威机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后方能明确。医疗纠纷可以由医疗事故引发 ,而医疗事故不一定都会发生医疗纠纷。1 医疗纠纷的原因及预防1.1 医疗纠纷的主要…  相似文献   

7.
张靖森  张云保 《实用医技杂志》2006,13(22):4089-4090
2002年9月1号起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具备高级技术职称资格的法医可以进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目前,法医参与医疗事故鉴定已被社会各界所认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法医可以接受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的挑选,不受所属行政区域的限制,这对正确认定和处理医疗事故有着积极的作用。法医参与医疗事故鉴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8.
本文旨在探讨医疗事故增加死亡赔偿金将对医患双方产生的影响.以及医疗机构应当如何正确面对这一新增内容. 1 死亡赔偿金之性质认定  相似文献   

9.
医患纠纷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社会现象.研究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目前医患纠纷案件的特点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后的趋势和难点等问题,对今后采取相应的司法对策,更好地审理医患纠纷案件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10.
目的:使医疗部门重视对医疗档案的完善保管,使得在发生医疗事故后不仅对患者负责,也是对医疗部门的负责,并能更有效地维护好双方的合法权益。方法:医疗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对医疗档案(病人入院开始发生的第一张相关记录开始,直至出院的最后一张记录)妥善管理,当患者提出医疗事故申请时,医疗部门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让患者合法使用医疗档案,合法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结果:使医患纠纷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基本准则,以合法的鉴定结果为依据。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疗科学发展。结论:使医疗部门能认识到,加强医疗档案管理在医疗事故处理中的重要性,是保护患者和医疗部门的根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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