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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了解重庆市经济欠发达(简称“欠发达”)区县肺结核患者的经济负担,为优化肺结核患者医疗保险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方法: 采用横断面的研究,选择重庆市黔江区、丰都县、开州区和巫山县结核病定点医院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间登记治疗的326例活动性肺结核患者,通过问卷调查,以及收集《医院信息系统》中的诊疗信息和费用信息,对患者因病发生的各项费用及个人负担进行分析。 结果: 326例患者平均疗程为180.0(178.0,210.0)d,确诊前的直接医疗费用为1600.0(920.0,3500.0)元,确诊后的直接医疗费用为2479.0(1218.9,5709.6)元。患病后的直接非医疗费用为1300.0(400.0,3000.0)元,因治疗肺结核损失的间接费用为3850.0(500.0,15000.0)元,总费用为14156.8(6904.7,28133.9)元。80.98%(264/326)的患者因治疗肺结核发生家庭灾难性支出。 结论: 重庆市欠发达地区的肺结核患者经济负担较重,现行医疗保险报销政策不能完全缓解患者经济负担,应考虑进一步完善重庆市结核病医疗保险报销政策,降低家庭灾难性支出。  相似文献   

2.
目的了解初治涂阳肺结核患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及其对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方法选择浙江省衢州市、黑龙江省大庆市、河南省濮阳市、重庆市万州区4个地区的4所定点医院,对2009年8月之前曾经在这4所医院接受治疗的106例初治涂阳肺结核患者进行问卷调查并查阅病案,收集患者社会经济情况、医疗费用等数据,其中对患者的社会经济基本情况以及各项费用进行描述性分析。结果4所定点医院初治涂阳肺结核患者的医疗费用中位数为11 282元,90.8%(69/76)的患者产生了灾难性卫生支出。享受医保补偿的患者报销后疾病经济负担有所下降,但仍有68.4%(52/76)的患者产生了灾难性卫生支出。因治疗肺结核而借债的人数比例为47.2%(50/106),有76.0%(38/50)的患者至调查之日还完全没有偿还借款,并且有58.5%(62/106)的初治涂阳肺结核患者自感经济负担较重。结论初治涂阳肺结核患者在结核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较高,给患者家庭造成了灾难性卫生支出。  相似文献   

3.
吴来娃  严非  王伟  贾环  沈鑫  梅建 《中国防痨杂志》2012,34(10):664-669
目的 了解上海市肺结核患者确诊及治疗过程的直接医疗费用及其对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为进一步完善肺结核减免政策,控制肺结核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提供依据。 方法 对上海市松江、杨浦、徐汇、长宁、普陀、浦东新区和闵行7个区共491例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进行定量问卷调查,主要了解肺结核患者的社会经济情况、确诊及治疗过程的各项直接医疗费用等。用秩和检验方法对不同类型肺结核患者的各项费用及相应减免比例、各项费用占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比例等进行分析。 结果 肺结核患者的直接医疗总费用及相应减免比例的中位数(上下四分位数)分别为4000(2500,10 500)元/人次、54.9%(32.3%,70.0%),有34.4%(169/491)的患者发生过住院费用,全程门诊治疗患者和曾经住院治疗患者的直接医疗总费用的中位数(上下四分位数)分别为3000(2000,4000)元/人次、14 955(9200,21 705)元/人次,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16.059, P=0.000)。涂阳患者和涂阴患者的直接医疗总费用减免比例的中位数(上下四分位数)分别为57.1%(40.0%,71.5%)、52.1%(25.0%,69.2%),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2.092, P=0.036)。全程门诊治疗患者与曾经住院治疗患者的自付医疗费用占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比例的中位数(四分位数范围)分别为9.4%(3.8%,18.0%)、29.5%(14.8%,89.2%),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7.463, P=0.000)。 结论 上海市肺结核患者确诊及治疗过程的直接医疗费用相对较高,给患者家庭造成了较重的经济负担。  相似文献   

4.
目的 分析江苏和四川省部分县(区)涂阳肺结核患者门诊直接医疗费用及支付方式,并对患者检查费用的支出内容进行溯源。方法 2014—2016年,在江苏省A市的2个县和四川省B市的3个区连续24个月纳入于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确诊的涂阳肺结核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共计430例,其中江苏省患者313例,四川省患者117例,平均年龄(49.0±21.2)岁。通过基线问卷调查获得患者的社会人口学特征和一般治疗情况等信息,建立患者队列随访至治疗终点,通过门诊信息系统和就诊病历卡收集患者诊疗过程中的各项直接医疗费用和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和治疗结局等信息。结果 江苏和四川两省涂阳肺结核患者的例均直接医疗费用中位数(四分位数)[M(Q1,Q3)]分别为1609.0(1160.5,2534.0)元和1761.0(839.5,3052.0)元;江苏省患者的例均自付费用[M(Q1,Q3)]为1186.0(829.5,2092.0)元,占直接医疗费用的73.7%(1186.0/1609.0);四川省患者的例均自付费用[M(Q1,Q3)]为1302.0(36.0,2158.5)元,占直接医疗费用的73.9%(1302.0/1761.0),四川患者的自付费用明显高于江苏省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Z=1.98,P=0.047)。估计纳入患者的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自付直接医疗费用占家庭年收入的比率≥40%)发生率为18.1%(78/430)。初治和复治患者的例均自付费用[M(Q1,Q3)]分别为1208.0(689.0,2085.3)元和1008.0(684.8,2292.5)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Z=0.04,P=0.971),41例初治患者延长了治疗疗程。99例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患者的例均自付检查和自付其他药物费用[M(Q1,Q3)]分别为635.0(528.0,925.0)元和515.5(0.0,1545.0)元,高于331例无药物不良反应患者的585.0(210.0,829.0)元和40.0(0.0,518.0)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Z值分别为3.07和4.88,P值均<0.01)。98例并发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慢性病患者的例均检查的直接费用和相应自付费用[M(Q1,Q3)]分别为1009.5(732.5,1278.5)元和680.0(394.5,905.3)元,高于332例未并发其他疾病者的936.0(588.5,1183.8)元和585.0(281.3,835.5)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Z值分别为-2.29和-2.17,P值分别为0.022和0.030)。对照“中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盖茨基金会结核病防治合作项目”(二期)推荐的肺结核患者诊疗服务包,发现基本诊疗服务包内检查项目的人均费用M(Q1,Q3)为468.5(360.0,620.0)元,高于基本诊疗服务包外检查项目的人均费用[310.0(244.0,644.0)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4.77,P<0.01)。结论 江苏和四川省部分地区涂阳肺结核患者的肺结核直接医疗经济负担较重,门诊自付费用均超过千元,检查和治疗药物均可产生不同比例的自付费用,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对患者自付费用的增加有较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目的 通过对汉中市不同结算方式下全疗程未住院肺结核患者门诊诊疗费用的分析,为制定肺结核患者筹资支付政策提供参考。方法 收集、整理汉中市结核病定点医院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治疗管理并完成疗程的1388例肺结核患者门诊诊疗费用数据,其中初治患者1204例,复治患者184例。对患者的就诊天数、就诊次数、次均诊疗费、诊疗总费用等变量采用中位数(四分位数)[M(Q1,Q3)]进行描述,不同治疗分类、医保类型、费用报销类型患者的就诊天数、就诊次数、次均诊疗费、诊疗总费用采用秩和检验,不同报销方式下的患者自付比率采用χ2检验进行统计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初治、复治患者诊疗总费用分别为1580.45元(1259.70元, 2420.23元)、1920.13元(1497.81元, 2300.44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3.267,P=0.001)。不同结算模式下,单病种定额结算、单病种据实结算、非单病种结算和患者自费次均诊疗费用分别为241.40元(199.21元,358.30元)、175.00元(144.64元,212.07元)、140.46元(128.05元,163.76元)和107.54元(94.71元,136.37元);上述患者诊疗总费用分别为2054.14元(1460.23元, 2655.98元)、1342.51元(1002.25元, 1820.33元)、1018.15元(869.65元, 1321.55元)和674.20元(495.03元,848.07元),不同结算方式之间次均诊疗费用(χ2=408.726,P=0.000)和诊疗总费用(χ2=342.875,P=0.000)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初治患者超过门诊定额标准3000元者占5.65%(68/1204),复治患者超过4000元定额标准者占4.35%(8/184);定点医院平均每例单病种定额方式结算患者可获得非服务性补偿770.00元,单病种据实结算、非单病种和患者自费结算方式为医院提供非服务性补偿为0元;单病种结算方式报销的患者平均个人自付额度为409.65元(233.82元,702.15元),个人自付比例为24.84%(619580.87/2494194.76),非单病种结算方式患者平均个人自付额度为483.90元(403.62元,587.25元),个人自付比率为51.32%(8245.05/16065.98),单病种结算患者自付比率低于非单病种结算患者,两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967.453,P=0.000);单病种定额结算患者个人自付率为24.52%(441100.08/1798921.41),低于单病种据实结算患者自付比例25.67%(1784.80.79/695273.35),两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55.422,P=0.000)。 结论 结核病患者门诊诊疗费用实行单病种定额方式结算,并未增加医院经济负担,且能够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故应该将肺结核患者门诊诊疗费用纳入单病种定额结算政策的范围内并加以推广,但在实际应用中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6.
目的 制定标准化耐多药肺结核医疗服务包,为推广耐多药肺结核免费医疗政策提供依据。方法 采用专家会议头脑风暴法建立耐多药肺结核医疗服务包,服务包包括七大类服务项目,分别为诊断、住院前检查、住院治疗、出院后随访检查、心理支持、并发症和不良反应处理、患者督导,并根据重庆市、呼和浩特市、开封市和连云港市的定点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2010年各项医疗服务及药品实际价格,分析医疗服务包费用。 结果 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全疗程医疗服务包治疗费用均值为32 617元,在各服务类别的费用中,最高的为药品费用,平均为13 722元,占平均总费用的42.07%(13 722/32 617)。在各机构的费用中,最高的为地市级定点医院费用,平均费用为26 527元,占平均总费用的81.33%(26 527/32 617)。按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全疗程24个月,分别统计各月份费用,费用最高的是需要住院治疗的第1个月和第2个月,第1个月的平均费用为5879元,占总费用的18.02%(5879/32 617),第2个月的平均费用为2651元,占总费用的8.13%(2651/32 617)。 结论 耐多药肺结核医疗服务包主要用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限制医疗费用的支出,对于全国推广规范化耐多药肺结核治疗管理工作有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7.
目的 了解调查地区地(市)级结核病定点医院耐多药肺结核诊断和治疗现状,分析其在耐多药肺结核诊断和治疗方面存在的问题。 方法 采用访谈、问卷调查和病历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调查医院和访谈结核病控制关键人物了解地(市)级结核病定点医院耐多药肺结核服务提供情况;通过调查耐多药和疑似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住院病历了解患者住院期间接受的诊断和治疗服务情况,分析地(市)级结核病定点医院耐多药肺结核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结果 政府对5家医院的财政投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例在5.0%~30.2%不等,能开展药敏试验的医院所占比例仅为1/5。住院期间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化疗方案规范率仅为13.3%,住院天数中位数为26 d,住院总费用10 893元,日均住院费用362.2元,住院费用自付费用比例59.0%,出院后转诊到结防机构的比例仅为6.6%。 结论 目前,政府对医院的财政投入较低,医院实验室耐多药肺结核的诊断能力较低。住院期间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化疗方案规范率较低,住院费用过高但医保报销比例低。出院后患者绝大部分没有及时转诊到当地结防机构,处于无人管理的自服药状态。  相似文献   

8.
目的 了解2011—2019年云南省结核病并发艾滋病患者在抗结核治疗期间死亡的影响因素,为结核病并发艾滋病患者的防治提供参考依据。 方法 利用《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收集2011年1月至2019年12月云南省接受抗结核治疗的3329例结核病并发艾滋病患者的治疗信息,描述在抗结核治疗期间死亡的246例(7.39%)患者的人口学特征、临床特征、抗病毒治疗等情况。利用Kaplan-Meier法、Log-rank检验和Cox比例风险回归模型对患者死亡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结果 246例患者中,抗结核治疗强化期死亡98例(39.84%)。死亡患者中男性占81.71%(201/246),246例死亡患者年龄中位数(四分位数)[M(Q1,Q3)]为40(33,48)岁。Cox回归模型显示,≥60岁(aHR=2.00,95%CI=1.27~3.15)、CD4+T淋巴细胞水平50~<400个/μl(aHR=3.23,95%CI=1.63~6.42)、CD4+T淋巴细胞水平<50个/μl(aHR=8.96,95%CI=4.37~18.38)、仅抗结核治疗(aHR=1.74,95%CI=1.13~2.67)、在结核病定点医院治疗(aHR=1.58,95%CI=1.19~2.10)的患者死亡风险更高。 结论 结核病并发艾滋病患者在抗结核治疗期间死亡风险较高;应重点关注≥60岁、抗结核治疗强化期的患者,并加强对定点医院医生的结核病防治培训,提升诊断治疗能力,以降低结核病并发艾滋病患者病亡率。  相似文献   

9.
杨天池  陈琴  陈同  于梅  林相 《中国防痨杂志》2019,41(11):1191-1196
目的 了解利福平耐药肺结核患者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发生情况及其影响因素。方法 选取2016—2017年宁波市耐药结核病定点医院登记并治疗满12个月的92例利福平耐药肺结核患者(经结核分枝杆菌痰培养及临床分离株对利福平和异烟肼等药物敏感性试验确诊)进行疾病经济负担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92份,回收有效问卷85份,有效率为92.4%。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给出的灾难性医疗支出建议,以自付费占家庭可支付费用(家庭年收入扣除食品支出后的部分)的40%作为阈值,计算患者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发生率;灾难性医疗支出影响因素分析先进行单因素卡方检验,以α=0.10为检验水准筛选可疑因素,再以可疑因素为自变量、α=0.05为检验水准进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71.8%(61/85)的被调查患者家庭因肺结核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与年人均收入低于1.5万元的家庭相比,年人均收入高(“2.5万元~”:OR=0.179,95%CI=0.035~0.906,P=0.038;“≥4.0万元”:OR=0.118,95%CI=0.023~0.605,P=0.010)患者家庭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的风险较低;因肺结核住院的患者家庭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的风险较高(OR=5.623,95%CI=1.739~18.178,P=0.004)。结论 利福平耐药肺结核患者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发生率高,因肺结核住院是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危险因素,家庭年人均收入高是保护因素。  相似文献   

10.
目的 调查肺结核患者的生命质量情况,分析其影响因素。方法 2018年1—12月采取简单随机抽样方法选取来自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八医学中心全军结核病研究所的住院肺结核患者336例,采用调查问卷和欧洲五维度健康量表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调查。调查共发放336份调查问卷,回收336份,应答率为100.00%,有效问卷为270份,有效率80.36%。利用SPSS 19.0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采用χ 2检验,对单因素分析有意义的结果进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270例肺结核患者视觉模拟尺度(EQ-VAS)得分为(73.59±18.24)分,EQ指数(EQ-index)得分为(0.78±0.29)分,五维度测量水平存在困难构成比在21.5%(58/270)和30.7%(83/270)之间。生命质量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自我行动能力的危险因素有年龄[OR=4.291(95%CI:1.714~10.744)]、自觉结核病严重程度[OR=5.029(95%CI:1.810~13.971)]、是否咯血[OR=2.315(95%CI:1.036~5.173)];自我照顾能力的危险因素有年龄[OR=6.652(95%CI:2.495~17.734)]、自觉结核病严重程度[OR=6.248(95%CI:2.099~18.597)];日常活动能力的危险因素有年龄[OR=3.028(95%CI:1.295~7.081)]、自觉结核病严重程度[OR=3.640(95%CI:1.471~9.010)]、是否咯血[OR=2.522(95%CI:1.146~5.554)];疼痛或不舒服的危险因素有自觉结核病严重程度[OR=7.923(95%CI:2.431~25.822)];焦虑或抑郁的危险因素有自觉结核病严重程度[OR=2.479(95%CI:1.007~6.102)]和患病后心理压力[OR=5.112(95%CI:1.736~15.052)];自我行动能力和自我照顾能力的保护因素为是否接受过结核病相关健康教育[OR=0.259(95%CI:0.105~0.638);OR=0.227(95%CI:0.085~0.606)]。结论 年龄和心理压力是影响肺结核患者生命质量的主要危险因素,应加强对肺结核患者的心理健康管理。是否接受结核病相关健康教育是影响肺结核患者生命质量的主要保护因素,应强调结核病健康教育的重要性,提高患者的保护意识和预防意识,从而改善结核病患者的生命质量。  相似文献   

11.
目的 分析上海市奉贤区肺结核患者经济负担及其影响因素。方法 搜集2018年上海市奉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疾控中心”)登记并进行社区管理且符合入选标准的136例初复治肺结核患者,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了解患者的基本资料(包括性别、年龄、有无医疗保险、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有无并发症等),并记录诊疗过程中所有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采用SPSS 17.0软件进行数据的统计学分析及最优尺度回归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果 剔除疗程中因病死亡和医疗费用数据不全者各1例,最终收集到完成抗结核药物治疗且资料完整的134例患者,其中户籍患者88例,非户籍患者46例。肺结核患者例均年收入55181.46元(人民币,下同),平均家庭收入112937.91元。例均总支出费用32035.99元,包括例均直接费用24363.97元和间接费用7672.02元;户籍患者的总支出费用中位数(四分位数)[M(Q1,Q3)]为25635.25(8361.82,45314.05)元,与非户籍患者[18847.43(9016.25,31894.65)元]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Z=-0.984,P=0.325),但直接费用[19336.34(7756.65,36700.57)元]高于非户籍患者[11658.03(6716.38,20072.61)元](Z=2.329,P=0.020),而间接费用[1000.00(0.00,4075.00)元]低于非户籍患者[3000.00(75.00,13500.00)元](Z=-2.773,P=0.006)。例均医疗保险报销经费占总支出费用的23.75%(7607.26/32035.99),政府减免经费占4.55%(1458.03/32035.99),自付费用占71.70%(22970.70/32035.99),且自付费用占家庭年均收入的20.34%(22970.70/112937.91);户籍患者医疗保险报销金额[2703.00(1024.00,10917.00)元]及政府减免金额[1210.50(820.25,1721.75)元]与非户籍患者[分别为179.00(0.00,1218.00)元和1480.50(1328.75,1802.50)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Z值分别为-5.291和-2.962;P值分别为0.000和0.003)。最优尺度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患者就诊区级机构[11535.48(6622.96,22741.41)元]、每日规范服药[14147.86(6878.47,27395.80)元]、无住院治疗[6395.98(4425.99,8878.89)元]、住院天数0d[6395.98(4425.99,8878.89)元]、无住院次数[6395.98(4425.99,8878.89)元]、疗程时间≤8个月[11474.18(6563.88,22880.65)元]、自评病情程度重[8726.80(4666.35,20642.64)元]、无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11474.18(6818.67,22880.65)元]、无医疗保险[7074.25(4741.36,8660.69)元]的直接医疗费用均明显低于就诊市级机构[15550.02(8456.05,37171.31)元]、不规律服药[15107.08(8901.53,34197.84)元]、有住院治疗[19982.64(9676.31,35013.72)元]、住院天数>30d[56713.89(37977.08,101972.01)元]、住院次数3~5次[53899.46(36421.73,113670.87)元]、疗程时间>8个月[18925.76(8616.10,36823.34)元]、自评病情程度轻[20070.70(9456.83,44849.70)元]、有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35562.35(20704.26,55516.06)元]、有医疗保险[14907.71(7335.28,29653.38)元](F值分别为5.794、5.983、6.346、11.102、70.825、8.087、11.636、31.912、5.851,P值分别为0.044、0.037、0.034、0.021、0.000、0.036、0.011、0.000、0.039)。结论 奉贤区肺结核患者的诊治经济负担较重,患者负担费用高低与主要就诊机构、每日规范服药、住院治疗、累计住院天数、住院次数、疗程时间、有无医疗保险、自评病情程度、有无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有关。  相似文献   

12.
目的:研究广东省耐多药结核病(multidrug-resistant tuberculosis,MDR-TB)患者灾难性支出发生率现状及其影响因素,为降低MDR-TB患者经济负担提供基础数据和参考依据。方法:以广东省2018—2019年9个地级市11家定点医疗机构和确诊的MDR-TB患者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收集医疗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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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菌阳肺结核减免费治疗的实施情况。方法对2004年1月至2005年3月浦东新区符合减免条件的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患者的减免总额、人均额以及减免费用构成、减免费用占治疗费用的比例进行统计分析,并比较不同类型患者减免额的差别。结果人均减免798.81元。流动人口患者、有医保的常住人口患者、无医保的常住人口患者平均减免分别为949.15、661.25、843.74元;自费患者及复治患者获得相对较多减免;住院治疗患者减免比例低于非住院患者。结论政府为菌阳肺结核患者治疗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同时仍应控制医疗机构结核病诊治的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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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上海市普陀区非户籍人口新发肺结核患者疾病经济负担及其影响因素。 方法 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对2008年普陀区新登记并完成治疗的初治非户籍人口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开展问卷调查,收集其家庭基本情况、诊疗经过及结核病诊疗全程的相关医疗费用等信息。共发出问卷105份,收回问卷97份,均为有效问卷。同时,结合病史和报表资料等核对患者基本情况、结核病诊疗全程的相关费用等信息。采用SPSS 15.0软件分析非户籍人口结核病患者2008年家庭年度不同类别收支情况和治疗相关费用及占家庭收入的比率,比较不同患者医疗费用及占年家庭收入比率的差异,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研究对象人均结核病经济负担为5177元,平均占家庭年收入的16.29%,其中医疗费用为2452元,平均占家庭年收入的8.23%。男、女性患者平均医疗费用分别为3174、1840元,占家庭年收入的平均比率分别为9.92%、5.94%,两者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Z费用=-1.722,P=0.085;Z比率=-1.664,P=0.096)。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初中、高中和(或)中专、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平均医疗费用分别为3634、3109、1997和1745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4.094,P=0.251);但四者费用占家庭年收入的平均比率分别为10.50%、9.92%、9.61%和3.7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9.225,P=0.026)。有医保、无医保及不清楚自身医保情况者平均医疗费用分别为2765、1943和6115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8.218,P=0.016);但三者医疗费用占家庭年收入的平均比率分别为8.22%、7.61%和17.60%,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3.777,P=0.151)。涂阳患者和涂阴患者的平均医疗费用分别为2046、3078元,占家庭年收入的平均比率分别为7.69%、8.50%,两者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Z费用=-0.685,P=0.493;Z比率=-0.094,P=0.925)。有住院史和单纯门诊治疗的患者平均医疗费用分别为21 001、1988元,占家庭年收入的平均比率分别为54.99%、7.27%,两者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Z费用=-5.233,P<0.001;Z比率=-4.392,P<0.001)。 结论 普陀区非户籍人口肺结核患者是结核病防控的重点人群,结核病诊断和治疗给患者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特别是有住院治疗史、无医疗保险覆盖、文化程度低的患者,其疾病负担高于其他患者,故应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方式,减轻患者在治疗期间的经济负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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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分析喀什地区初治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后复发的影响因素,为制定干预措施减少喀什地区结核病患者复发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 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方法,选取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2015年喀什地区登记并成功治疗的初治肺结核患者中的复发(216例)和未复发(216例)患者为调查对象,按照性别和年龄进行1∶1对照匹配,对432例初治肺结核患者开展问卷调查,采用多因素 logistic 回归分析肺结核治疗成功后复发的主要影响因素。 结果: 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体质量指数>24.00(OR=4.235,95%CI:1.277~7.877)、文化程度为小学 (OR=3.434,95%CI:1.861~6.337)、中等收入(OR=2.240,95%CI:1.256~3.993)、未规范治疗(OR=3.436,95%CI:1.788~6.606)、吸烟(OR=3.970,95%CI:1.419~11.113)是结核病复发的独立危险因素。无结核病密切接触史(OR=0.256,95%CI:0.137~0.477)和集中服药(OR=0.103,95%CI:0.026~0.413)的结核病患者不易复发。 结论: 落实喀什地区肺结核患者集中服药管理,对有结核病密切接触史和吸烟人群及时开展针对性干预措施,可有效降低肺结核患者复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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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肺结核并发各种类型肺外结核患者的分布及其耐药情况。方法 选取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住院治疗的347例肺结核并发肺外结核患者(男199例,女148例)为研究对象,回顾性分析患者的年龄、性别、肺外结核并发感染部位等临床特征,同时对痰菌培养阳性的结核分枝杆菌临床分离株进行药物敏感性试验。比较分析并发不同类型肺外结核患者的耐药情况。结果 347例肺结核并发肺外结核患者中,中位年龄33(24~52)岁,其中高发年龄为20~39岁,占41.8%(145/347)。常见并发肺外结核的类型依次为:骨关节结核112例(32.3%,112/347),淋巴结结核96例(27.7%,96/347),结核性脑膜炎82例(23.6%,82/347),结核性腹膜炎23例(6.6%,23/347),结核性心包炎9例(2.6%,9/347),肠结核8例(2.3%,8/347),泌尿系结核和结核性多浆膜炎各5例(各占1.4%,5/347),肾结核2例(0.6%,2/347),脾结核、女性盆腔结核、肝结核、附睾结核和鼻结核各1例(各占0.3%,1/347)。并发骨关节结核、淋巴结结核、结核性脑膜炎、结核性腹膜炎和其他类型肺外结核患者的中位年龄分别为:47(26~60)岁、26(20~42)岁、34(25~50)岁、26(20~46)岁和47(31~66)岁;上述各组中位年龄之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 2=36.25,P=0.000)。347例患者中有189例患者进行了痰培养,对其中70例细菌培养阳性的临床分离株进行的药敏试验结果显示,肺结核并发肺外结核的总体耐药率为44.3%(31/70),单耐药率、多耐药率和耐多药率分别为11.4%(8/70)、2.9%(2/70)和30.0%(21/70)。 结论 肺结核并发肺外结核的累及部位广泛,其中最为常见的累及部位为骨关节、淋巴结和脑膜。肺结核并发肺外结核的总体耐药率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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