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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精神病学中,基于对精神障碍患者个人权利的保护和对公众安全的维护,非自愿住院及相关治疗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非自愿住院的实施历来广受争议,为平衡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与公共安全之间的矛盾,各国通过立法对非自愿住院的实施加以规范,本文简要介绍国内外针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非自愿住院的相关调查研究,为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研究以及机构依法开展非自愿医疗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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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精神科医师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四十条使用约束隔离措施时的限制条件,即“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以及“没有可替代措施”这两项的理解与态度,为完善精神卫生法以及相关配套文件提供依据。方法在上海市 6家精神卫生专科机构中对精神专科医师发放自行编制的问卷,共回收 393份有效问卷。结果超过 50%的精神科医师认为“冲动打人、毁物、试图外跑、喧哗吵闹,影响其他患者休养、反复纠缠医生或护士、拒绝服药、拒绝检查”属于“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对于何为“没有其他可替代措施”,超过 50%支持率的 4种情况分别是:药物或其他治疗效果不明显(93.9%)经工作人员言语劝阻无效(88.8%)、病房工作人员人手有限(58.0%)和时间紧迫而无法采用其他手段(83.7%)、。不同性别、学历水平、职称高低对各情形的理解分别在“拒绝参加康复活动”、“喧哗吵闹、影响其他患者修养”和“经工作人员劝阻无效”、“试图外跑”和“病房工作人员人手有限”呈现分歧。结论精神科医师对于精神卫生法规定的约束隔离的理解存在差异,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法》,出台更具可操作性的精神科约束隔离使用指南,规范精神科医务人员的临床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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