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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探讨CO2激光术后外用明欣利迪预防尖锐湿疣复发的情况.方法 治疗组采用CO2激光术后外用明欣利迪治疗12周,对照组单用CO2激光治疗.随访5个月,对两组的复发情况进行比较.结果 治疗组复发率低于对照组,两组复发率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0.05).结论 明欣利迪外用可以降低尖锐湿疣的复发率. 相似文献
2.
目的 掌握广东省中小学生贫血和蛔虫感染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为指导学生预防与控制贫血和感染蛔虫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确定调研点校,以年级分层,以教学班为单位随机整群抽样,选取7,9,12,14,17岁年龄组学生构成调查样本.采用WHO推荐的氰化高铁血红蛋白测定法检测血红蛋白;对农村7岁和9岁学生采用改良加藤厚涂片法检测蛔虫卵.结果 广东省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为5.6%,男生为5.0%,女生为6.2%;城市为4.6%,乡村为6.6%,其中边缘性贫血占总贫血的82.2%.乡村7岁和9岁学生蛔虫感染率为5.9%,男生为5.5%,女生为6.3%.结论 贫血和蛔虫感染已不是广东省学生健康的主要威胁,但应保持监测和防治工作,防止反弹. 相似文献
3.
消化道恶性肿瘤在恶性肿瘤的发病和死亡中占据前列,为更好地对广东省癌症防控提供依据,本研究根据广东省2004-2005年全死因回顾调查资料对消化道恶性肿瘤死亡特征进行分析.1.资料与方法:资料来源于广东省2004-2005年12个县(区、市)第三次死因回顾调查.采取等比例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1].利用国家统一的调查方法获得死亡名单与死亡原因,调查人口数来源于当地公安部门提供的2003-2005年每年年末分性别、年龄别的户籍人口数[1].死亡原因采用ICD-10编码[2],编码在C15~C26的定义为消化道恶性肿瘤. 相似文献
4.
目的描述广东省人群致死性溺水流行水平、特征及其危险因素,为评估溺水危害风险和制定防控策略与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利用广东省疾病监测系统2006—2010年人群死因监测资料,收集监测点居民溺水死亡个案及相关信息,监测系统包括城市地区(广州越秀、珠海全市3个区、云浮云城、汕尾城区)、农村地区(韶关南雄、梅州五华、江门台山和肇庆四会)。应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和logistic多元回归方法对广东省居民致死性溺水个案的流行特征与危险因素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2006—2010年广东省发生致死性溺水1 114例,其中男性701例、女性403例;城市296例、农村818例。全省5年平均溺水粗死亡率为3.78/10万(标化率3.87/10万),其中2006—2010年粗死亡率分别为4.81/10万、3.86/10万、3.73/10万、3.44/10万和3.11/10万,5年间死亡水平呈逐年下降趋势(P<0.01)。农村溺水死亡率(5.21/10万)高于城市(2.15/10万)(P<0.01),男性(4.73/10万)高于女性(2.79/10万)(P<0.01)。溺水死亡水平随着年龄增长出现2个流行高峰,分别是0~14岁和≥70岁老年人群。从溺水死亡例数占总死亡例数的比例曲线分析:5~14岁维持高峰平台期。溺水性质均以意外为主(占89.59%,998/1 114);溺水地点以在江、河、湖、海等天然开放性水体为主(占71.37%,332/465),夏、秋季节是溺水高发时段,其中7月比例最高,占13.91%(155/1 114)。每年因溺水死亡导致的潜在寿命损失年(YPLL)为19.61万。Logistic多因素分析显示:日均气温、低年龄、农村、文化程度为小学、文盲/半文盲以及儿童/学生是意外溺水死亡的危险因素(OR=1.087、1.026、1.362、2.561、2.682、3.819)。结论广东省近5年溺水死亡流行水平呈逐步下降趋势,但仍是0~14岁儿童的首位死因,政府应针对环境和人口社会学危险因素,制定有效控制策略和干预措施,降低溺水危害。 相似文献
5.
目的 探讨采用综合措施对农村中小学生运动伤害的干预效果,为降低农村学校青少年运动伤害提供依据.方法 在广东省一个二类农村地区中,选取县城城镇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2006年度的小学三~五年级、初中一~二年级、高中一~二年级全体学生8 647名为研究对象,推行综合干预措施1 a后,采取同一判断标准作干预前后自身对比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 学生知识得分干预后提高了24.7%,知晓率提高了88.5%,女生(25.8%,90.4%)均比男生(23.9%,86.7%)明显;但随着学段的上升,学生知识知晓率提高的幅度呈明显减少趋势 (小学生138.7%,初中生99.3%,高中生64.6%).行为得分干预后提高了55.5%,男生(87.6%)比女生(38.6%)明显,以初中生(100.1%)提升的幅度最大.运动伤害发生率干预后下降了97.6%,女生(146.0%)比男生(78.9%)明显,以初中生(131.9%)下降的幅度最大.结论 推行以健康教育为主的综合干预措施,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中小学生学校运动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6.
目的探索广东农村中小学生非致死性溺水发生的危险因素,为制订农村溺水伤害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利用纸币抽样法,抽取广东省连平县13个镇中的8个镇17所中小学,对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二年级全体学生共7 432名进行问卷调查,筛查出2006年6月6日至2007年6月6日期间曾发生过非致死性溺水的所有病例共805名;再利用便利抽样方法,在筛查出的病例中选取368名进行最近一次溺水发生情况的个案问卷调查,并进行1∶1配对病例对照研究。采用单因素和多因素条件Logistic回归对有效例数进行非致死性溺水危险因素分析。结果在病例组中,男生占67.69%,学生非致死性溺水主要发生于夏季,以下午和中午最常见,常发生在河流/池塘开放性水域,其次为游泳池。溺水发生前的活动主要为游泳、跳水/潜水和水上打闹/嬉戏,不小心跌落入水中、游泳技术太差和跳水/潜水是溺水发生的主要原因。单因素和多因素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与不曾去非游泳区游泳相比,在无大人陪护下偶尔(OR=3.05,95%CI:1.74~5.36)或经常(OR=3.58,95%CI:1.98~6.50)到非游泳区游泳、与不曾在野外池塘/河流等水边或水中玩耍相比经常在开放性水域玩耍(OR=2.26,95%CI:1.12~4.54)、与不会游泳相比游泳技术较差(OR=4.33,95%CI:2.23~8.40)或技术一般(OR=2.00,95%CI:1.13~3.42)可增加学生发生非致死性溺水的风险;与参加水上活动不穿救生衣相比平时不参加水上活动(OR=0.35,95%CI:0.18~0.69)可降低学生溺水的危险。结论农村学生非致死性溺水发生的危险因素具有多元性,应采取综合干预措施以降低学生溺水的发生。 相似文献
7.
广东省部分医院流动人口伤害流行特征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的了解广东省流动人口伤害的流行特点。方法在广东省随机抽取深圳市、珠海市、新兴县、清新县、南雄市和连平县,共16家医院作为哨点医院,其中城市医院6家,农村医院10家,研究对象为2009年1-12月到哨点医院就诊的伤害首诊患者。由各监测哨点医院医生/护士填报《全国伤害监测报告卡》。结果流动人口伤害发生率为56.0%,以15-54岁的劳动力人口为主,占82.8%,伤害原因以钝器伤(27.1%)为主,性质以挫伤/擦伤(44.1%)占第1位,大部分在休闲活动(49.9%)发生伤害,最多发生在上肢(34.9%)部位,伤害好发地点在工业和建筑场所(23.7%)。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伤害发生有明显不同,伤害发生年龄15-44岁、从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发生钝器伤、刀/锐器伤、在有偿工作和工业/建筑场所比例高于本地人口。结论伤害严重侵害流动人口的健康,威胁着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成为严重的卫生和社会问题。 相似文献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