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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神经外科杂志编辑部 《中华神经外科杂志》2022,(1)
在文后志谢是表示感谢并记录在案的意思。对给予实质性帮助而又不能列为作者的单位或个人应在文后给予志谢。但必须征得被志谢人的书面同意。志谢应避免以下倾向:(1)确实得到某些单位或个人的帮助,甚至用了他人的方法、思路、资料,但为了抢先发表,而不公开志谢和说明。(2)出于某种考虑,将应被志谢人放在作者的位置上,混淆了作者和被志谢者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2.
3.
4.
中华神经外科杂志编辑部 《中华神经外科杂志》2021,(3):254-254
在文后志谢是表示感谢并记录在案的意思,:对给予实质性帮助而又不能列为作者的单位或个人应在文后给予志谢。但必须征得被志谢人的书面同意。志谢应避免以下倾向:(1)确实得到某些单位或个人的帮助,甚至用了他人的方法、思路、资料,但为了抢先发表,而不公开志谢和说明。(2)出于某种考虑,将应被志谢人放在作者的位置上,混淆了作者和被志谢者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以误诊误治为主要原因的医疗纠纷案件不断出现,减少误诊是防范医疗纠纷的首要环节。注意义务的履行程度与医方实施医疗行为当时的责任心或临床思维模式呈显著正相关,研究引起误诊的临床思维特征、医方注意义务考量维度、临床误诊归责的法律要件以及医方误诊归责的抗辩思路,对于医方误诊的归责或免责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从住院患者擅自离院外出谈医护人员的注意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分析住院患者擅自离院现象,提出医护人员在患者住院期间要尽注意义务。医疗机构应保证患者住院期间的安全,入院时依法履行告知签字制度;对要求离院患者,分析评估病情,重视医疗文书书写过程中的注意义务;对擅自离院患者,启动追踪制度;对精神反常、情绪低落、无陪护患者要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及时掌握住院患者心理状态,避免因注意义务缺失而造成的医疗纠纷。 相似文献
7.
8.
包冰锋 《南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2):49-55
在传统的辩论主义下,诉讼过程有如竞技场,无法要求对立的当事人互负保护关照义务。但是,基于现代诉讼理念的协同主义要求对方当事人负担案件事实解明义务。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在原则上毫无限制地肯定对方当事人在任何状况下均有解明案件事实的必要。因此,案件事实解明义务的产生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当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违反案件事实解明义务时,法院可以在自由心证的基础上适用拟制自认、不利推定、降低证明标准和转换证明责任等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9.
本刊编辑部 《中国介入心脏病学杂志》2020,(2):112-112
在文后志谢是表示感谢并记录在案的意思。对给予实质性帮助而又不能列为作者的单位或个人应在文后给予志谢。但必须征得被志谢人的书面同意。志谢应避免以下倾向:(1)确实得到某些单位或个人的帮助,甚至用了他人的方法、思路、资料,但为了抢先发表,而不能公开志谢和说明;(2)出于某种考虑,将应被志谢人放在作者的位置上,混淆了作者和被志谢者的权利和义务;(3)以名人、知名专家包装自己的论文,抬高论文的身份,将未曾参与工作的,也未阅读过该论文的知名专家写在志谢中。被志谢者包括:(1)对研究提供资助的单位、个人和合作单位;(2)协助完成研究工作和提供便利条件的组织和个人;(3)协助诊断和提出重要建议的人;(4)给予转载和引用权的资料、图文、文献、研究思想和设想的所有者;(5)作出贡献又不能成为作者的人,如提供技术帮助和给予财力、物力支持的人,此时应阐明其支援的性质;(6)其他需志谢者。 相似文献
10.
本刊编辑部 《中国介入心脏病学杂志》2020,(3):173-173
在文后志谢是表示感谢并记录在案的意思。对给予实质性帮助而又不能列为作者的单位或个人应在文后给予志谢。但必须征得被志谢人的书面同意。志谢应避免以下倾向:(1)确实得到某些单位或个人的帮助,甚至用了他人的方法、思路、资料,但为了抢先发表,而不能公开志谢和说明;(2)出于某种考虑,将应被志谢人放在作者的位置上,混淆了作者和被志谢者的权利和义务;(3)以名人、知名专家包装自己的论文,抬高论文的身份,将未曾参与工作的,也未阅读过该论文的知名专家写在志谢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