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浅析我国《药品管理法》对假劣药的界定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赵健  邵蓉 《药学进展》2004,28(8):379-381
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扩大了假劣药定义的外延并加大了对制售假劣药品的处罚力度,而要如实恰当地对违法行为量刑处罚,就必须对假劣药品赋以明确概念。因此,界定假劣药品的意义十分重要和必要。以美国对不合格药品的划分为对照,探究我国对假劣药的界定及存在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2.
秦玲  田侃  王越  王艳翚 《中国药房》2012,(45):4225-4227
目的:分析2001年版《药品管理法》中关于假劣药的相关内容,为《药品管理法》的再修订提供立法建议。方法:通过对现行法律条文的逻辑分析和比较分析,探求假劣药的内涵与外延。结果:我国现行的《药品管理法》在假劣药的界定、流通及相关法律责任的承担这3个层面的规定内容上存在不足。结论:有必要调整和改变现行的假劣药认定标准,填补可能的规制空白点以加强国家对药品质量的管理。  相似文献   

3.
对我国劣药法定条款的深层解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邵蓉  袁泉  蒋正华 《中国药事》2010,24(6):538-540,589
目的为全面准确理解《药品管理法》关于劣药的界定及其处罚的条款提供参考。方法就我国现行法律对劣药界定的条款进行深层解析。结果与结论实践中对《药品管理法》研究最多、使用频次最高的条款莫过于对假、劣药的界定及其处罚条款。执法部门执法除了要认定违法事实,还要准确定性,才能准确适用法律予以制裁。  相似文献   

4.
对我国假药界定条款的深层解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邵蓉  袁泉  蒋正华 《中国药事》2010,24(5):426-430
目的为全面、正确理解《药品管理法》关于假药界定及其处罚条款提供参考。方法就我国现行法律对假药界定的条款进行深层解析。结果与结论执法实践中,对《药品管理法》研究最多、使用频次最高的条款莫过于对假药、劣药的界定及其处罚条款(第四十八、四十九、七十四、七十五条)。执法部门执法时,除了要认定违法事实,还要准确定性,才能准确适用法律予以制裁。  相似文献   

5.
目的:为药品检验机构等相关单位落实《药品管理法》,规范高效开展假劣药认定检验提供参考。方法:通过对比研究、文献研究和政策分析,从假劣药定义、认定依据等方面的变化,分析新修订 《药品管理法》对假劣药认定检验的影响,以及假劣药认定检验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提出落实《药品管理法》做好假劣药认定检验的建议。结果: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对假劣药的重新定义缩减了形式而增加了实际内容,对假劣药认定依据仅原则性规定应当载明检验结论,相关行政责任条款实施中要求判断是否属于假劣药,这都为假劣药认定检验带来了挑战。并且,假劣药认定检验实践中存在机构之间衔接协作制度机制不健全、药品检验机构相关功能定位未明确、受技术能力不足和样品不合规等条件限制、检验结论出具及收费和经费保障要求需进一步明确等问题。结论:建议明确药品检验机构关于假劣药认定检验的定位分工,完善药品检验机构之间的协作及与司法机关的衔接机制,明确假劣药认定检验受理、结论出具和使用、收费及经费保障相关要求。  相似文献   

6.
杨曾让 《中国药事》1999,13(5):298-299
我国《药品管理法》将被处罚的药品按其不同的情形分为假药、按假药处理的药品及劣药等3类,而它们在生产、经营、使用的不同环节及不同的药品类别中各有不同的表现情形。准确认定假药、劣药对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实属必要。1 假药的认定药品质量标准规定了有效成分或主成分的药品,通过定性检测未检出有效成分或主成分可定为假药。未明确规定成分或主成分名称的中西成药及中药材,可按规定的鉴别反应检定。鉴别反应不符合规定时应视为他种药品或非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假药。动、植物基源不符合规定的中药材,如确认为同名异物品、人工伪制品…  相似文献   

7.
目的 解析药品监督管理实践中出现的三种特殊情形法律处理的难题,寻求解决之策.方法 结合药品监督管理及药品检验的实际,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立法本意及相关法律规定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得出结论.结果 与结论实践中出现的三种特殊情形需要补充到《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按假药论处制度中,并对《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进行相应的修改才可以解决三种特殊情形法律处理的难题.  相似文献   

8.
李怀胜 《中国药事》2020,34(5):508-513
目的: 结合《药品管理法》相关条款的修订,分析其对刑法药品犯罪罪名适用的影响,并确立药品犯罪条款的立法完善思路。方法: 检索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与药品犯罪相关的条文,分析其修订目的,对照刑法和药品犯罪相关司法解释,分析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犯罪的司法适用造成的冲击与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完善性思路。结果与结论: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重新界定了假药和劣药,导致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适用范围的限缩,但是不能简单化理解为将进口国内未上市的药品行为除罪化,同时在二元化立法模式下,《药品管理法》部分处罚条款的适用范围会非常狭窄,而假药、劣药证据标准的提高会给刑事司法造成直接的冲击。应结合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对刑法相关条文和刑法司法解释进行修改和更新。  相似文献   

9.
目的:梳理分析假劣药认定检验研究现状和存在的薄弱环节,为下一步完善假劣药认定检验工作及开展相关研究提供参考。方法:采取系统综述的方法,对2010~2020年发表的假药、劣药检验相关文献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结果与结论:关于假劣药认定检验的研究报道不多,关于技术方法方面的内容相对较多,制度机制研究相对较少。做好假劣药认定检验工作,除了需要药品检验机构积极开发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提升假劣药认定检验能力之外,还需要加强制度机制方面的研究,完善假劣药认定检验相关法规制度,明确检验报告在认定假劣药中的法律作用,健全药品检验机构之间的协作及与药监部门、司法机关的衔接机制,共同提升假劣药认定检验的效率和效果。  相似文献   

10.
目的优化监管工作中对劣药的界定方法,为完善法律、改进监管措施提供参考。方法从监管实践案例出发,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分析劣药的界定,以及监管处理方式和存在的问题。结果与结论劣药的产生有主观故意和非主观故意等之分,现行法律体系中应对劣药的不同情形进行说明,区分对待,需改进假药劣药的简单划分,应采取更灵活的监管手段,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相似文献   

11.
邵蓉  蒋正华  黄泰康 《中国药房》2010,(17):1539-1540
目的:为修订《药品管理法》中与医疗机构使用假、劣药有关的规定提供参考。方法:通过对《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涉及到的相关法理知识以及《药品管理法》其他相关条款的分析,结合立法宗旨、立法本意对医疗机构使用假、劣药行为进行解析。结果与结论:《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存在严重立法瑕疵,禁止生产销售假、劣药,而没有禁止医疗机构"使用",尽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已做了补救,但还需要立法机关高度重视,在下一轮修订中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郭晓丹  杨悦  谈圣采 《中国药房》2010,(25):2326-2329
目的:为我国《药品管理法》进出口相关规定的修订提供建议。方法:通过查阅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A)和药品进出口相关规定及程序,采用文献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进行研究。结果:美国建立了完善的进出口法律法规体系,FD&CA经过多次修订和补充,法律条文多而细,考虑问题十分全面,既规范了进出口行为,又扩大了销售。结论:我国应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口的管理,重点是完善《药品管理法》,关键是要对进口实施全程监管,进口程序和规定要灵活,并要强化对出口药品和特殊药品的管理。  相似文献   

13.
邵蓉  肖恺  蒋正华 《中国药事》2010,24(8):736-739,758
目的通过对《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八十一条"适用情形的分析,提高该条款在相关假、劣药案件处理过程中适用的准确性。方法从假劣药界定的情形入手,结合当事人应尽的法定义务,对各情形的假、劣药案件是否适用"八十一条"逐一分析、归纳。结果与结论将假、劣药案件依假劣药情形的不同分为三类:"不能适用"、"可以(应当)适用"及"需要判断才能决定是否适用"《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为执法部门把握裁量尺度,准确适用该条款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4.
孙云龙  韦冠  马爱霞 《中国药房》2012,(48):4518-4522
目的:为江苏省完善省级基本药物增补目录,提高儿童用药可及性、安全性提供参考。方法:对江苏省基本药物目录中儿童用药的可获得性进行调查分析,通过描述性分析方法对目前江苏省基本药物目录、处方集中儿童用药的分类、数量与剂型等进行统计、分析,并以世界卫生组织(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2010版)、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处方集为参照标准,对相关数据进行比较研究。结果与结论:目前,江苏省基本药物目录中儿童可用药物数量繁多,但分布不均衡,适合儿童品种剂型偏少,尚不能满足儿童用药需求,且处方集中包含项目和用法用量规定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建议该省尽快出台保障儿童用药政策规划,尝试制订省级基本药物儿童用药增补目录并配套规范处方集。  相似文献   

15.
由一起行政诉讼案引发的对我国药品立法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邵蓉  李奕璋  蒋正华 《中国药房》2010,(21):1925-1927
目的:为修订《药品管理法》中与药品定义以及非药品冒充药品有关的规定提供参考。方法:通过笔者亲自参与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律适用中遭遇的尴尬入手,分析存在的相关法律瑕疵。结果与结论:我国《药品管理法》中有关药品定义的规定不够精确、规范,且不利于将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形界定为假药,应借鉴其他国家立法经验,在新一轮修订中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目的探讨现行立法中假药定义存在的问题,为《药品管理法》的修订和完善提供参考。方法主要采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并结合各种类型药品的特点和药品标准的实际情况,通过分析得出结论。结果与结论现行《药品管理法》中的假药定义不能有效地适用于各种类型药品的假药判定,需要进行改进。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