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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了解深圳市光明新区学龄前儿童医院急诊伤害分布情况,为伤害事件预防与控制提供依据。方法采用统一的调查表对2010—2011年在深圳市光明新区伤害监测哨点医院急诊科就诊的所有首诊0~7岁学龄前儿童伤害病例进行患者一般信息、伤害事件的基本情况、临床信息及伤害涉及物品进行调查,并运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进行分析。结果 2010—2011年学龄前儿童累计伤害病例3 034例,男、女病例分别为2 016、1 018例;1、2、3岁年龄组发生最多,分别为706例(占23.33%)、708例(占23.34%)和519例(占17.11%)。伤害发生的主要原因为跌倒/坠落(1 136/3 034,占37.44%)、动物伤(672/3 034,占22.15%)、钝器伤(316/3 034,占10.42%)和机动车车祸(292/3 034,占9.62%);发生地点主要是家中(1 509/3 034,占49.74%)、公共居住场所(595/3 034,占19.61%)、公路/街道(560/3 034,占18.46%)。伤害事件均为非故意性伤害事故,轻度伤害为主(2 624/3 034,占86.49%),造成重度伤害(9例)的主要原因为机动车车祸(5例)。伤害事件绝大部分都发生在10—22时段之间,占总登记数的86.88%(2 636/3 034),在17—20时段(1 115/3 034,占36.75%)呈小高峰。结论跌倒/坠落、动物伤是造成学龄前儿童伤害的主要原因,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预防需采取不同措施预防学龄前儿童不同原因伤害事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2.
目的分析慈溪市学龄前儿童伤害的流行特征,为采取有效的防制措施提供依据。方法选取慈溪市3家伤害监测哨点医院,收集2013年学龄前儿童首诊伤害病例的信息,对学龄前儿童伤害的流行特征进行分析。结果共收集到学龄前儿童伤害病例5 203例,男女性别比1.79∶1;外地儿童的比例高于本地儿童,3~6岁组占65.17%。伤害主要原因是跌倒/坠落、交通事故和动物伤,男童、0~3岁组病例中跌倒/坠落所占比例较高;伤害发生的两个高峰期是4—5月份和7—8月份,伤害发生高峰时段为17:00—20:00;发生地点前三位是家庭、公路/街道和公共居住场所;伤害严重程度以轻伤为主。结论跌倒/坠落和交通事故是学龄前儿童伤害的主要原因,家庭是学龄前儿童伤害的首要发生场所,应针对这些特点采取预防措施,以有效减少学龄前儿童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3.
目的了解江西省农村儿童伤害流行病学特点,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对2009—2013年伤害监测哨点医院儿童伤害资料进行描述性分析。结果前5位伤害是跌倒/坠落伤、动物伤、机动车车祸、烧烫伤、钝器伤,前4位伤害主要发生在2~6岁,钝器伤和非机动车祸主要发生在10~14岁;重度伤害主要由跌倒/坠落和机动车车祸、溺水引起;主要发生在家中、学校、公路/街道等,占82.76%;故意伤害以10~14岁为主,占50.80%,主要是钝器伤,占48.22%;发生时间集中在上午7—11时与下午2—5时,占77.21%。结论应对儿童在家中、公路/街道、学校及白天自由活动时间进行重点监管;推行非机动车准许驾骑起始年龄限制制度;做好暴力倾向学生的心理辅导、学生刀具的使用管理、近水玩耍儿童的的监护;把2~6岁儿童的跌倒/坠落、动物伤、机动车祸、烧烫伤和7~14岁钝器伤、非机动车祸作为日常防控的重点,降低儿童伤害发生率。  相似文献   

4.
目的了解新疆地区伤害病例流行特征,丰富伤害数据资料,为建立伤害预警方式,制定伤害防控措施提供线索。方法对13 340例非致死性伤害监测病例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全部伤害监测病例中,平均年龄为(30.38±21.357)岁,性别比(男:女)为1.4∶1,伤害原因位居前三位的是跌倒/坠落(47.3%),钝器伤(14.4%)及烧烫伤(9.8%);伤害性质主要为挫伤/擦伤(59.1%)、锐器伤(15.3%);伤害发生地点主要集中在家中(33.6%)、公共居住场所(28.9%)和公路/街道(15.1%);一般在休闲活动(51.8%)、生命活动(11.4%)、步行(9.7%)和工作(9.0%)中较容易发生伤害;伤害受伤的部位以头部(44%)、上肢(19.4%)、下肢(15.8%)为主。结论新疆地区伤害以男性多见,25~44岁是伤害发生的高频阶段,跌倒/坠落伤是主要的伤害类型,不同性别、年龄伤害发生原因、场所及受累部位存在差别,应根据人物特性及所处阶段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可进一步开展新疆地区伤害预防工作。  相似文献   

5.
目的了解广州市0~6岁儿童伤害发生情况,为今后制订学龄前儿童的伤害干预政策提供依据。方法以2014-2019年广州市伤害监测信息系统中报告的0~6岁学龄前儿童伤害病例资料为研究对象,用SPSS20.0对数据各特征构成比进行描述,用卡方检验进行差异分析。结果 2014-2019年共报告0~6岁学龄前儿童伤害病例32 974例,男女性别比为1.56∶1,其中0~3岁23 466例,4~6岁9 508例;0~6岁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前5位依次为跌倒坠落(37.78%)、烧烫伤(27.93%)、动物伤(11.35%)、钝器伤(11.28%)、刀/锐器伤(3.88%),0~3岁与4~6岁组伤害原因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276.536,P0.01);0~6岁儿童烧烫伤的主要原因是开水或奶,涉及物品主要为饮水容器;4~6岁儿童因电、火、煤气、香烟等导致的烧烫伤(54例,4.79%)明显高于0~3岁儿童(147例,2.54%),两年龄组烧烫伤主要原因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1.416,P0.01)。伤害发生以家中为主,多发于7~10月,超过九成儿童为轻度伤害,经门诊治疗后可出院。结论广州市0~6岁儿童主要伤害原因为跌倒坠落,伤害地点主要为家中,第3季度为伤害发生高峰;0~3岁和4~6岁儿童主要伤害原因构成有所不同,宣教应有所侧重。  相似文献   

6.
目的了解北京市通州区甘棠卫生院伤害就诊病例分布特征,为社区伤害干预提供科学依据。方法以2012年7月1日~2013年6月30日首次在该医疗机构(包括急诊室、其他门急诊及临床科室)就诊,被诊断为伤害的病例为研究对象。结果共收到报告病例1558例,其中男、女性别比为2.77∶1;以外省市人口为主,有888人,占57.00%;本区人口伤害高发年龄为25~44岁,占41.34%;伤害发生地点以家中为主,占41.50%;伤害原因以钝器伤为主,占34.60%,其次为跌倒/坠落(占29.27%)和刀/锐器伤(占25.22%)。结论钝器伤与跌倒和坠落是伤害发生的主要原因,应作为防治的重点;还应重视老年人口及外来人口的伤害干预;医院伤害监测真实反映伤害发生情况,是获得本非致死性伤害信息的重要来源。  相似文献   

7.
目的 了解2016—2020年深圳市南山区学龄前儿童伤害监测病例的流行特征,为儿童伤害预防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利用伤害监测信息管理平台收集的学龄前儿童伤害病例数据,分析伤害发生的流行病学特征。结果 2016—2020年共报告学龄前儿童伤害患者29β328例,平均年龄(2.63±1.52)岁,男女性别比为1.49∶1,以非故意伤害为主(99.86%),且多为轻度伤害(94.46%)。伤害发生年龄集中在1~<3岁(41.75%)。伤害多发于第四季度(27.32%)、一天中的16:00~20:00时(46.39%)较多。跌倒/坠落是伤害发生的首因(68.10%),其构成比随年龄的增长呈下降趋势(P<0.01)。发生地点以家中(67.85%)、公路/街道(13.33%)、公共居住场所(8.47%)为主,并随年龄的增长,伤害发生在家中的比例逐渐减少,发生在公路/街道的比例逐渐增加(均P<0.01)。伤害发生时活动主要为休闲活动(90.23%)。伤害性质多为挫伤/擦伤(51.31%),其次为锐器伤/咬伤/开放伤(26.64%),其比例随年龄的增长逐渐增加(P<0.01)。伤害部位以头部(44.29%)为主。结论 跌倒/坠落是造成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的主因,应根据年龄特征对学龄前儿童采取有效伤害预防措施。  相似文献   

8.
目的了解2006-2011年宁夏银川市伤害监测病例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伤害预防控制策略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收集银川市3家伤害哨点监测医院2006-2011年的伤害报告卡资料,按照WHO伤害监测指南分类标准进行归类。统计分析使用全国伤害管理软件及Excel2010。结果 2006-2011年共收集伤害病例70 404例,男女性别比为2.17︰1,其中25~44岁组病例数所占比例最高(42.93%),职业以商业、服务业人员和在校学生居多;伤害发生原因前3位依次为道路交通伤害(33.30%)、跌倒/坠落(22.30%)和钝器伤(16.46%);伤害发生地点主要为公路/街道(38.36%)、家中(21.33%)和公共居住场所(14.09%);伤害病例以非故意伤害(94.95%)和轻度伤害(71.55%)为主。历年数据显示,伤害报告数量逐年稳步增加,各年度伤害病例分布特征无明显变化。结论数据分析显示,银川市伤害发生的人群主要为青壮年,发生的地点主要为公路/街道,发生的原因主要为道路交通伤害,为制定有针对性的伤害预防控制策略提供了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9.
目的了解湖北省伤害监测点0~14岁儿童伤害流行情况,为制定伤害干预策略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2016年湖北省3个伤害监测点哨点医院首次因伤害就诊的儿童伤害病例进行分析。结果共报告14岁以下儿童伤害病例2 805例,男童1 908例。前3位伤害原因为跌倒/坠落(56.97%)、动物伤(13.12%)和道路交通伤(9.66%);伤害发生地点主要为家中(54.69%)、学校与公共场所(19.82%)和公路/街道(16.47%);伤害发生时的主要活动是休闲活动(36.90%);伤害性质以挫伤/擦伤(33.44%)为首位;伤害部位主要是头部(36.72%)。结论跌倒/坠落是造成儿童伤害的主要原因,家中是伤害首要发生地点。应加强对儿童的安全教育,提高儿童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减少环境隐患和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10.
目的了解深圳市光明新区学龄前儿童医院急诊伤害分布情况,为伤害事件预防与控制提供依据。方法采用统一的调查表对2010—2011年在深圳市光明新区伤害监测哨点医院急诊科就诊的所有首诊0-7岁学龄前儿童伤害病例进行患者一般信息、伤害事件的基本情况、临床信息及伤害涉及物品进行调查,并运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进行分析。结果2010-2011年学龄前儿童累计伤害病例3034例,男、女病例分别为2016、1018例;1、2、3岁年龄组发生最多,分别为706例(占23.33%)、708例(占23.34%)和519例(占17.11%)。伤害发生的主要原因为跌倒/坠落(1136/3034,占37.44%)、动物伤(672/3034,占22.15%)、钝器伤(316/3034,占10.42%)和机动车车祸(292/3034,占9.62%);发生地点主要是家中(1509/3034,占49.74%)、公共居住场所(595/3034,占19.61%)、公路-/街道(560/3034,占18.46%)。伤害事件均为非故意性伤害事故,轻度伤害为主(2624/3034,占86.49%),造成重度伤害(9例)的主要原因为机动车车祸(5例)。伤害事件绝大部分都发生在10-22时段之间,占总登记数的86.88%(2636/3034),在17-20时段(1115/3034,占36.75%)呈小高峰。结论跌倒/坠落、动物伤是造成学龄前儿童伤害的主要原因,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预防需采取不同措施预防学龄前儿童不同原因伤害事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11.
目的 了解中国儿童道路交通伤害门/急诊病例变化趋势及现况特征,为制定相关干预措施和政策提供依据.方法 利用2006-2013年全国伤害监测系统(NISS)数据,分析儿童道路交通伤害病例变化趋势及人口学、伤害事件和临床等现况特征.结果 2006-2013年NISS儿童道路交通伤害病例数量呈上升趋势,一直居儿童非故意伤害发生原因的第二位,但占儿童非故意伤害病例总数的比例呈下降趋势.2013年儿童道路交通伤害男女性别比值为1.82,17岁年龄段占10.86%;机动车车祸病例占66.44%,7、8月、周末和17:00-18:00时为高发期,65.42%的伤害是发生在驾乘交通工具时;伤害性质73.53%为挫伤/朦伤,伤害部位33.81%为头部,轻病例占76.42%,伤者74.86%的就医结局为治疗后回家.结论 儿童道路交通伤害问题不容忽视,中学高年级男生和学龄前男童是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干预的重点人群,应针对不同年龄和性别儿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相似文献   

12.
[目的]通过对0~14岁儿童死亡资料的分析,掌握山东省儿童伤害的死亡特点,为制定干预政策提供依据。[方法]利用山东省第三次死因调查资料,对山东省2004-2005年0~14岁儿童伤害的死亡特点进行描述和分析。[结果]2004-2005年山东省0~14岁儿童伤害的死亡率为16.09/10万,标化死亡率为15.95/10万,意外伤害死亡率为15.19/10万,标化死亡率为14.78/10万。伤害死亡率总体趋势为随年龄增高而开始降低(P〈0.05).前五位的死因分别为淹溺、公路交通事故、意外窒息、自杀和意外跌落。0~岁年龄组伤害的主要死因是意外窒息,1~岁年龄组伤害的主要死因是交通事故和淹溺,5~岁及以上年龄组伤害的主要死因是淹溺和交通事故。[结论]淹溺和交通事故死亡是我省伤害的最主要原因,要根据不同年龄的伤害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降低其发病率和死亡率。  相似文献   

13.
意外损伤住院的6岁以下儿童相关因素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研究6岁以下儿童意外损伤的危险因素,为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分析我院1994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收治的儿童意外损伤中6岁以下儿童病例的损伤类别、年龄、性别、住院时间及费用等特点。结果:741例6岁以下儿童意外损伤占同期儿童意外损伤总住院人数的55%。意外损伤的前4位原因是烧、烫伤、意外跌落、交通事故和意外中毒。男女比为1.65:1。烧、烫伤随年龄增长明显减少,而交通事故伤随年龄增长逐渐增多。住院费用最高及住院时间最长的是交通事故伤。结论:6岁以下儿童是意外损伤的高危人群,在年龄、性别及意外损伤类别上有其特点。社会、学校及家庭应密切配合,研究儿童意外损伤的各种危险因素,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  相似文献   

14.
查达永  雷马香  闵闽  杨林 《中国妇幼保健》2012,27(11):1690-1692
目的:了解广州市白云区学龄前儿童伤害的特征,为预防与控制伤害提供流行病学资料。方法:通过广州市儿童伤害监测网络,调查白云区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情况及相关因素。结果:儿童伤害发生率在学龄前儿童随年龄增长而降低,男童伤害发生率明显高于女童(P<0.01);伤害多发生在幼儿园和家中;伤害发生部位以头面部居多,其次为腕和手;伤害多发生在玩耍/娱乐活动中;儿童伤害的首位原因为跌伤,其他依次为:钳锐器伤、烧烫伤、道路交通伤、动物伤;跌落和道路交通伤是致死的主要原因。结论:减少儿童伤害需要社会各部门的参与,应采取综合措施进行干预。  相似文献   

15.
[目的]分析宁波市海曙区道路交通伤害所致住院病例的流行病学特征,为相关部门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提供依据.[方法]通过《宁波市住院伤害监测报告卡》收集海曙区2015—2019年报告的道路交通伤害所致住院病例,分析其流行病学特征和住院费用的影响因素.[结果]2015—2019年共报告道路交通伤害住院病例8 543例,其中男女性...  相似文献   

16.
目的了解2006—2010年海南省定安县伤害变化趋势,为制定伤害预防控制策略提供依据。方法应用伤害监测资料,对伤害结果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 2006—2010年发生伤害例数合计17 638例。男性11 812例,女性5826例,男女性别比为2.03∶1。2008—2010年伤害病例前3位为跌倒/坠落、动物伤和钝器伤,伤害病例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主要为家务、农牧渔水利业和在校学生三类人群。2010年学龄前儿童伤害比例达12.25%,为历年最高。2006—2010年伤害发生地点主要在家中和公路/街道;伤害性质主要是非故意伤害,由暴力、攻击引起的故意伤害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分别为16.47%、11.33%、5.80%、4.03%和3.78%。结论 2007—2010年伤害报告人数较稳定,伤害前3位原因跌倒/坠落、动物伤和钝器伤。对不同人群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预防。  相似文献   

17.
【目的】 了解南宁市2~6岁学龄前儿童的意外伤害现状,为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 以2008年10月—2009年9月期间南宁市六县六城区2~6岁的学龄前儿童为研究对象,采用统一调查表进行意外伤害调查。 【结果】 南宁市2~6岁学龄前儿童的意外伤害发生率为25.9%,男女童之间、不同年龄组别儿童之间的意外伤害发生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伤害类型居前三位分别是跌倒/坠落(34.9%)、交通事故(27.7%)、碰撞/挤压(12.9%);受伤部位以头颈最多见(45.4%);伤害发生以夏季高发,发生地点排前三位是:家里(36.7%)、路上(34.3%),幼儿园(12.7%);大多数(90.4%)可治愈,少部分(5.8%)致残,伤害治疗以自费为主。 【结论】 南宁市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较高,应加强学龄前儿童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18.
目的 分析482例儿童意外伤害原因及特点,以期为儿童意外伤害的防范提供参考。方法 收集武汉大学人民医院自2014 年8月-2016年8月收治的482例儿童意外伤害病例资料,回顾分析其致伤原因及特征,探讨其伤情特点和防范措施。结果 482例意外伤害患儿中,学龄前期患儿意外伤害所占比为42.1%(203/482),明显高于其他年龄组(P<0.001);幼儿期和学龄前期儿童跌倒摔伤分别占81.8%(18/22)和49.3%(100/203),学龄初期和中期儿童打闹伤分别占63.0%(80/127)和60.8%(79/130),明显高于其他损伤类型(P<0.001);幼儿期和学龄前期的儿童口腔颌面部损伤分别占68.2%(15/22)和44.8%(91/203),学龄初期和中期的儿童四肢损伤分别占59.1%(75/127)和60.8%(79/130),明显高于其他部位损伤(P<0.001)。所有伤害类型中,交通意外伤98.0%(48/49)合并骨折或脏器损害,93.9%(46/49)为重度损伤,人均救治费用为21 038.4元,其伤害程度和人均救治费用均高于其他伤害类型。结论 儿童意外伤害原因及特点与年龄关系密切,应根据儿童所处年龄段开展针对性的预防和干预措施。  相似文献   

19.
目的掌握乌鲁木齐市伤害的流行特征,为制订伤害预防与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在乌鲁木齐市选择三级甲等医院1家,二级医院2家,作为伤害监测哨点医院,所有在哨点医院就诊的首诊伤害患者为监测对象。结果伤害发生前5位原因依次为跌倒/坠落(38.92%),机动车车祸(18.11%),钝器伤(14.93%),刀/锐器伤(12.00%),其他(4.68%);伤害性质以挫伤/擦伤(40.43%)为主,其次为骨折(21.53%),和锐器伤/咬伤/开放伤(15.52%);伤害发生地点主要是公路/街道(30.28%),其次是家中(21.90%)和公共居住场所(21.29%);以休闲活动时发生伤害为主(62.54%);非故意伤害占81.70%;50.42%的伤害病例经治疗后回家,观察/住院和死亡分别占47.95%和0.29%。结论乌鲁木齐市0~14岁和65岁以上居民伤害以跌落为主,男性青壮年以交通事故伤害为主。提高中小学生和老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培养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是主要的预防措施。  相似文献   

20.
湖北省麻城市农村留守儿童非致死性伤害特征研究   总被引:3,自引:1,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目的 了解湖北省农村中小学留守儿童伤害特征,评价父母外出打工对儿童伤害造成的影响.方法 采用现况研究方法和面对面访谈法,于2006年9月对麻城市区和白果镇、宋埠镇的6所中小学校进行调查.结果 共调查3019名学生,其中留守儿童1182名(39.15%).留守率男生为39.92%,女生为37.98%.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均外出者占62.29%,父母一方外出者占37.71%.伤害总发生率为179.1‰,留守儿童的伤害发生率为253.0‰,高于非留守儿童(119.8‰),且留守男生的伤害发生率最高达到316.4‰.留守儿童前三位伤害类型均是跌落伤(84.6‰)、机械伤(40.6‰)和动物伤害(36.4‰).留守儿童伤害发生的地点主要是在家中、学校和道路.总住院时间达208 d,需要治疗的伤害总费用共47 268元,人均201元.结论 农村中小学校留守儿童占较高比例,留守儿童的伤害发生率较高,伤害负担较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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