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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有效监管,确保消费者的用药安全。方法分析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与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工作的现况,以及药品零售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结果与结论强制GSP认证不能有效监管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应当将GSP认证变为GSP检查,建立对药品零售企业的GSP长效监管机制,并调整《药品经营许可证》发放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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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药学》2001,1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的管理,规范GSP的认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GSP认证是国家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手段,是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情况的检查认可和监督管理的过程。 第三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GSP监督实施规划及GSP认证的组织、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国际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互认工作。 第四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以下称局认证中心)承办GSP认证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申请GSP认证企业的初审和取得GSP认证企业(以下称认证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六条 GSP认证实行GSP检查员制度。GSP检查员聘任和管理的规定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制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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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上海已有一些超级市场经营常用药品,目前,上海正在从下列几个方面对超级市场经营常用药品进行管理: 1.超市经营常用药品,必须由超市连锁公司向上海市医药管理局商业处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再向上海市医药管理局质量处、上海市卫生局药政处及市工商管理局企登处申领药品经营(零售)企业合格证、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并由上海市医药管理局对批准同意经营常用药品的连锁超市门店统一编发标有“沪医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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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认证是国家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手段,是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情况的检查认可和监督管理的过程。GSP认证申请,使药品经营企业在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实施细则》开展经营质量管理活动的基础上,经过全面的自查与内审,认为已达到GSP标准,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申请,其上报的GSP申报材料主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及实施GSP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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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院用药评价与分析》2004,(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废止原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有关规定 本刊讯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废止国药管市[2000]166号文件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4]467号)。《通知》指出,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方式分为批发和零售;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是药品零售经营方式的一种表述,应按药品零售经营和药品零售企业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监管。2004年4月1日起,施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有关规定的通知》(国药管市[2000]166号)文已不再适用,予以废止。“2004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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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根据刚刚颁布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具备能够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保证24小时供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同时切实保证药品质量。《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配备作出了具体规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为了解决农村用药问题,促进村级药品零售网点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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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宏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05,(4)
案例:合法的药品零售企业A向合法的药品零售企业B销售药品(首次),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无证经营药品为案由,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对A进行了处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从具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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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日益增多,为了了解这些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状况,笔者于2004年5月对铜陵市40余家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药店)进行了调查与分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