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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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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饮酒后血中乙醇的监测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目的 建立血中乙醇的测定方法 ,研究饮酒后乙醇在血中的代谢状况 ,调查酒后驾车肇事者血中乙醇的浓度水平 ,探索简便、快速检测血中乙醇的实用方法。方法 采受试者手指末梢血 ,处理后直接进样 ,气相色谱法分析。对饮酒量与不同代谢时间的血中乙醇浓度进行相关性分析 ,对酒后肇事驾驶员血中乙醇浓度水平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本文建立的方法 ,血中乙醇的最小检出浓度为 0 .0 0 5mg/ml。当标准溶液在0 .0 75 8~ 1 .5 6 1mg/ml浓度范围内 ,相对标准偏差为 4 .2 5 %~ 2 .89% ;实验数据表明 ,饮酒量与血中乙醇浓度显著相关 (R2 =0 .9732 )。调查结果显示 ,大于 80 % (共 1 0 5例 )酒后肇事驾驶员血中乙醇超过 89.9mg/dl。结论 血中乙醇直接进样气相色谱分析法 ,简便、准确 ,具有实用价值。驾驶员血中乙醇含量接近 90mg/dl时 ,行为能力受影响 ,易肇事  相似文献   

2.
驾驶员饮酒与机动车道路伤害的关系   总被引:13,自引:1,他引:13  
目的探讨驾驶员饮酒与机动车道路伤害之间的关系.方法采用病例对照研究方法,以2001年11月至2002年8月在沈阳市皇姑区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的驾驶员406例为病例,同期、同地区内于随机时间、随机道路上正常行驶的驾驶员438例为对照.采用统一的问卷对驾驶员进行面询,调查内容包括一般情况,发生事故前/调查时(对照)饮酒情况,进行呼出气酒精检测和血液乙醇定量检测.并对驾驶员、道路交通管理人员进行深入访谈,探讨酒后驾车的原因.结果酒后驾车发生道路伤害的危险性是未饮酒驾车的4.13倍(OR=4.13,95%CI1.66~10.28),随驾驶员饮酒量增大,发生道路伤害的危险性逐渐增高,呈剂量反应关系(趋势χ2=9.20,P<0.05).饮啤酒后6h内驾车发生伤害事故的危险性增高(OR=1.72,95%CI0.67~4.42).驾驶员酒后驾车原因多为对饮酒后驾车的危害认识不足.结论饮酒后驾车是造成机动车道路伤害的危险因素.饮啤酒亦会增加道路伤害发生的危险性.为加强对酒后驾车的预防和控制,必须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正确认识饮酒对驾驶安全的危险性.  相似文献   

3.
《jkrs》2010,(6)
<正> 统计调查,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有数十万起。酒后驾车的致命车祸风险,比未受酒精影响的驾驶员高17倍。  相似文献   

4.
[目的]了解不同储存容器对血液乙醇浓度的影响,为司法判定酒后或醉酒驾车提供科学证据。[方法]抽取2011年1月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成年男性驾驶员心腔血每人3份,分别储存于真空抗凝管、真空普通管和普通采血管。立即测量各管中血液乙醇浓度,选取其中血液乙醇浓度大于20mg/100mL的血样作为研究样本(共20份)。[结果]不同储存容器中血液乙醇浓度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浓度大小为真空抗凝管〈真空普通管〈普通采血管(P〈0.01)。[结论]3种储存容器以真空抗凝管对血液乙醇浓度影响最小。涉嫌酒后驾驶人员的待检血样,应储存于真空抗凝管中,有利于保证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  相似文献   

5.
统计调查,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有数十万起。酒后驾车的致命车祸风险,比未受酒精影响的驾驶员高17倍。  相似文献   

6.
目的了解南京市摩托车驾驶员酒后驾驶发生情况及相应的影响因素。方法采用现况调查方法,收集合并2012年4月-2013年8月期间南京市10个交警大队机动车驾驶员呼气酒精浓度(BAC)测试和问卷调查中有关摩托车驾驶员的数据进行分析。结果符合条件的样本共468例,酒后驾驶(BAC〉Omg/100mL)发生率为12.18%,其中按照(GBl9522-2010)规定饮酒后驾车和醉酒后驾车发生率分别为9.40%和0.21%;晚上及深夜酒后驾驶发生率高于白天即=14.877,P=0.001);周末酒后驾驶发生率高于工作日(X2=9.513,P=0.006);驾龄3年以上的驾驶员酒后驾驶发生率高于3年及以下的驾驶员(X2=5.427,P=0.020);驾车时间在0.5时及以下驾驶员酒后驾驶发生率高于0.5时以上的驾驶员(Fisher确切概率法,P=0.017);未戴头盔的摩托车驾驶员酒后驾驶发生率高于带头盔者(X2=6.247,P=0.012)。结论南京市摩托车驾驶员酒后驾驶发生率较高,提示应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预及强化执法活动。  相似文献   

7.
目的建立血液中的乙醇浓度的顶空气相色谱内标定量测定方法。方法采用顶空气相色谱法,加入硫酸铵降低乙醇在血液中的溶解度,以内标法定量。结果乙醇在0.2~10mg/ml范围内,乙醇与内标物的峰面积比值与浓度呈线性关系(r=0.9987),平均回收率为99.5%~102.9%,相对标准偏差为1.57%~3.26%。结论该方法简便、快速、灵敏、准确,适用于酒后驾车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的测定。  相似文献   

8.
血液中乙醇浓度(blood alcohol concentration,BAC)是判断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一项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饮酒驾车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 mg/100 ml、<80 mg/100 ml的驾车行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80 mg/100 ml属于醉酒驾驶.将2005-2011年检测的2 595份涉嫌交通肇事人员血样中乙醇浓度的定量结果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9.
道路伤害的病例对照研究   总被引:7,自引:2,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目的:探讨道路伤害危险因素。方法:采用病例对照研究方法,于2001年11月至2002年8月收集沈阳市皇姑区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事故组驾驶员406例,并同期在皇姑区内于随机时间、随机地点调查道路上正常行驶的对照组驾驶员438名。采用统一问卷、面询方法,调查内容包括驾驶员的一般情况,连续驾驶时间,事故/调查前睡眠状况,急、慢性困倦程度(采用Stanford和Epworth困倦量表测量),饮酒,吸烟,驾驶安全态度和行为,车速,车辆状况等。结果:处于慢性困倦状态的驾驶员发生事故的危险性是非困倦状态驾驶员的1.98倍(OR=1.98,95%CI:1.26—3.12),事故组驾驶员的困倦程度高于对照组,但差异无显著性(OR=2.38,95%CI:0.89—6.31)。夜班或倒班发生事故的危险是常白班的2.09倍(OR=2.09,95%CI:1.48—2.94),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危险性是非酒后驾车的3.59倍(OR=3.59,95%CI:1.13--11.39),无人约束时会违章的驾驶员发生事故的危险性是不违章驾驶员的1.73倍(OR=1.73,95%CI:1.22—2.46)。结论:慢性困倦、夜班或倒班、酒后驾车、违章等是道路伤害的危险因素,急性困倦可能是道路伤害的一个潜在危险因素。  相似文献   

10.
机动车驾驶员道路交通伤害危险因素分析   总被引:3,自引:4,他引:3  
目的 探讨道路交通伤害中机动车驾驶员生理、心理、行为等因素与交通事故发生的关系,为进一步预防道路交通伤害提供依据.方法 采用病例对照研究方法,通过问卷调查收集事故驾驶员和非事故驾驶员的生理、心理、行为等相关情况,采用SPSS11.5软件对事故组和非事故组的调查指标进行单因素分析和多因素分析.筛选机动车驾驶员交通伤害的危险因素.结果 共调查了170名事故驾驶员和167名非事故驾驶员.非条件Logistic多因素回归分析结果表明,驾驶员的文化程度、饮酒史、酒后驾车史、超载驾驶和既往交通事故史是道路交通伤害的危险因素,其OR值及95.0%CI分别为:4.508(1.585~12.819),7.311(3.477~15.370),43.054(14.675~126.314),3.057(1.210~7.726),20.057(5.974~67.342).结论 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经常超载驾驶,有饮酒史、酒后驾车史和既往交通事故史与道路交通伤害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11.
孙海明  赵敏 《大众医学》2009,(11):53-53
据统计调查,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有数十万起,酒后开车的驾驶员卷入致命车祸的风险比未受酒精影响的驾驶员高17倍。那么,为什么明知危险,还偏要以身赴险呢?  相似文献   

12.
目的 了解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现状.为开展有针对性的干预提供依据。方法20lO年9一iO月在浙江省6个县(市、区)采用拦截式调查法开展为期1周的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调查。结果 共调查16467名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血液酒精浓度(BAC)>0mg/100m1]、饮酒驾驶(20 mg,/100 ml≤BAC<80mg/100 m1)与醉酒驾驶(BAC≥80 mg/100 ml)的比率分别为1.82%、1.03%和O.27%。城市地区驾驶员酒后、饮酒和醉酒驾驶的比率均高于农村地区,男性驾驶员酒后、饮酒、醉酒驾驶的比率均高于女性驾驶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60.20%的酒后驾驶的驾驶员为35—49岁年龄段.且随年龄增长,驾驶员酒后、饮酒和醉酒驾驶的比率均呈上升趋势。晚问23时至次日凌晨1时发生酒后、饮酒和醉酒驾驶的比率最高。摩托车驾驶员酒后、饮酒和醉酒驾驶的比率分别为9.27%、5.01%和1.57%,均高于其他汽车驾驶员。结论 浙江省酒后驾驶情况处于相对较低水平,但依然存在.尤其在晚间23时至次日凌晨l时的时段,发生率较高。城市地区驾驶员、男性驾驶员以及摩托车驾驶员是酒后驾驶的高危人群,需在今后的酒后驾驶宣传教育和执法干预活动中加以重点关注。  相似文献   

13.
饮酒与道路交通事故相关性研究进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近年来饮酒与交通事故有关的文献进行综述,显示:饮酒后,由于酒精对人的信息接受和感知能力、反应和操作能力及自我控制和定向能力的严重损害而对人的驾驶能力有严重影响,疲劳、人格、药物、年龄、职业等因素也影响到酒精与交通事故的关系,血液酒精浓度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呈正相关,驾驶员酒后驾车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14.
道路交通伤害一直是全球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其中酒后驾车是重大的危害因素之一。酒精因其化学特性,对驾驶员的驾车带来严重的生理影响。随着驾驶员血酒精浓度的升高,发生道路交通伤害的危险度迅速上升。酒后驾车的驾驶员主要以男性、低年龄层、低教育或文化程度、离异或单身、较高家庭收入、蓝领阶层、较早开始饮酒、有过酒后驾车经历的驾驶员居多。对酒后驾车的预防及控制需要从强制干预、经济干预、教育干预和工程干预四个方面共同进行。本文主要阐述了酒后驾车对人体产生影响的机制、危害,酒后驾车的研究历史,目前全球及国内酒后驾车现状以及酒后驾车最新预防控制研究进展。  相似文献   

15.
交通事故与驾驶员因素的关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目的 探讨驾驶员的生活事件、驾驶紧张、寻衅性驾驶等因素对交通事故的影响。方法 采用生活事件量表、驾驶紧张问卷、寻衅性驾驶行为问卷等测试了 90 5名汽车驾驶员 ,并调查了交通事故经历和影响事故的因素。结果 事故驾驶员的生活事件、驾驶紧张和寻衅驾驶得分分别为 2 1.79± 14 .10、2 3.81± 11.86、9.4 2± 8.2 5 ,明显高于无事故组 (分别为 16 .82± 8.4 5、2 0 .0 9± 10 .6 3、5 .6 6± 7.5 4 ) ,差异有显著性 (P <0 .0 1) ;且交通事故次数与生活事件、驾驶紧张、寻衅性驾驶、疲劳驾驶、每周驾车时间、饮酒指数有明显的相关 (P <0 .0 5 )。Logistic回归 (Forward :LR法 )分析表明 ,交通事故与每周驾驶时间、疲劳驾驶、寻衅性驾驶、饮酒指数的关系密切。结论 驾驶员的生活事件、驾驶紧张、寻衅性驾驶是影响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16.
目的 探讨机动车驾驶员道路交通伤害(RTI)的危险因素,为进一步预防和控制RTI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收集柳州市2000-2009年的RTI数据,用SPSS 13.0统计软件对机动车驾驶员的性别、年龄、驾龄、各种交通行为等进行单因素和多因素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多因素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表明,疲劳驾车、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及违章变更车道是机动车驾驶员RTI的主要危险因素,其OR值(95% CI)分别为4.73(1.94~11.87)、9.89(5.52~36.45)、11.55(3.93~58.63)、3.78(1.94~7.85).结论 疲劳驾车、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及违章变更车道与RTI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17.
目的了解镇江市丹徒区综合干预酒后驾驶效果。方法采用路边随机拦截呼气酒精测试及问卷调查的方式,分别在干预前后调查驾驶员,比较酒驾率的变化。结果基线调查的2014年,调查1 322名驾驶员中,酒驾率为2.87%;比较不同驾车时间、车辆类型、出行目的、饮酒频率及是否知道酒驾最低血液酒精浓度等,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在加强健康教育与执法干预1年后的2015年,调查1 328名驾驶员中,酒驾率为1.05%;比较不同车辆类型、是否知道酒驾最低血液酒精浓度等,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干预前后调查的酒驾均为轻度酒后驾驶,酒驾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丹徒区酒驾综合干预后酒驾率下降,但酒驾依然存在,需继续加强干预措施。  相似文献   

18.
驾驶员酒后不能驾车人人皆知,但驾驶员吸烟影响安全行车不一定人人都知道。最近美国马萨诸塞洲有人调查发现司机吸烟易发生交通事故和违反交通规则。他们的统计是,在一年中一次或一次以上的交通事故发生相对危险性与不吸烟者之比为1.41:1,发生交通事故比不吸烟者多50%,研究者认为吸烟能提高大脑兴奋度,有提神解乏、促进心理活动等作用,在香烟的作用下,司机更易冒险开车,造成车祸的可能性增加。当今,有关驾驶员吸烟影响安全开车的  相似文献   

19.
目的评价柳州市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行为的干预效果。方法干预前后分别对严重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并对相关驾驶员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严重交通事故由48起下降至23起,下降52.08%,比例从48%下降到28.75%。酒后驾驶由50人降至24人,下降52.00%,比例从39.37%降至25.26%。事故主要发生在21时至次日3时,以30岁组、摩托车驾驶员高发,驾龄越长酒后驾驶事故发生率越高。结论柳州市酒后驾驶导致的机动车严重交通事故经过干预后明显降低,说明采取的干预措施对遏制酒后驾驶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张奎  廖志钢  刘莉  赵敏  喻安孝  余舰 《现代预防医学》2011,38(5):845-846,849
[目的]探讨不同血液乙醇浓度对家兔脑基底动脉内皮细胞热休克蛋白70(HSP70)表达的影响。[方法]通过灌胃的方法建立血液乙醇浓度梯度的家兔动物模型,用气相色谱仪测定各灌胃量组血液乙醇浓度;通过免疫组化的方法检测脑基底动脉内皮细胞HSP70的表达。[结果]家兔灌酒后血液乙醇浓度持续增高,灌胃后1.5~2h,血液乙醇浓度达到峰值;灌酒后血液乙醇浓度与灌酒量存在正相关关系。各酒精灌胃组脑基底动脉内皮细胞HSP70均有表达,且表达量随灌酒量的增加而增多,各组之间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家兔脑基底动脉内皮细胞的应激反应程度与血液乙醇浓度存在正相关关系(r=0.969,P﹤0.0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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