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新《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明确了零售药店分级评估体系,为今后推动药品零售企业管理和政府政策制定提供参考。近日,商务部2012年第58号公告发布了《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于201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巡视员温再兴指出,《规范》是针对药品零售企业服务水平普遍不高,以人为本服务理念欠缺的现状提出的。它规定了零售药 相似文献
2.
3.
近几年来,随着各类零售药店的相继开办,药品零售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些药品的零售价格已经达到了微利的程度,群众也确实感受到了低价药品带来的实惠。但是作为零售药店在药品经营过程中,目前最大的困惑是处方药的销售问题。2000年1月1日,已开始实施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2000年4月1日起大输液、粉针剂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这一规定,对零售药店的销售影响并不大;但从2004年7月1日起,零售药店抗菌药物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的规定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陆续公布增加或转换的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品种,给零售药店… 相似文献
4.
我国医改方案中明确提出医药要分开,《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提出"鼓励连锁药店积极承接医疗机构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而承接医疗机构药房职能是一个系统而又复杂的工程。本文对我国零售药店现状进行分析,提出零售药店承接医疗机构药房职能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我国零售药店驻店药师的工作内容和技巧探讨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和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 ,零售药店逐渐成为药品终端市场。零售药店的驻店药师是药店开展经营和服务的主体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SDA)制定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中要求 ,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1]。驻店药师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技巧将直接影响药店的效益、信誉度以及消费者用药的效果 ,因此 ,有必要对零售药店驻店药师的工作内容和技巧加以探讨和研究。1熟悉药店所销售药品的情况消费者选择在药店购药 ,大多是因为在零售药店购药方便、快捷… 相似文献
6.
《中国药房》2015,(16):2302-2304
目的:了解3类零售药店(城市连锁药店、城市单体药店、乡镇单体药店)在处方药管理和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发展,促进居民合理、安全用药。方法:通过设计调查问卷与实地观察,对枣庄市2014年4-5月60家零售药店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有无执业药师在岗、特殊管理药品的销售是否规范等一系列问题进行调查统计并提出建议。结果与结论:在调查统计的60家零售药店中,包括城市连锁药店20家、城市单体药店20家和乡镇单体药店20家;仅14家(23.3%)药店凭处方出售处方药,3家(5.0%)城市连锁药店有执业药师且在岗;多家药店的抗生素、特殊管理药品、处方药未按有关规定销售。零售药店处方药管理和销售中存在多种违规问题。建议完善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并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管,以保障患者合理、安全用药。 相似文献
7.
2008年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零售药店不规范经营非药品的行为,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零售药店的健康发展出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对规范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进一步做出了明确规定。笔者作为基层的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现就零售药店经营非药品以及如何规范其经营行为,做一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8.
《中国药房》2020,(3):270-275
目的:了解辽宁省现有零售药店布局的合理性,并从政府角度对零售药店的布局合理化进行探讨。方法:通过引入覆盖半径概念,以人口数量、区域面积、零售药店数量、零售药店的店均保障人数、应有药店数(根据覆盖半径和区域面积计算得到)与现有药店数的差值以及两零售药店间的最短距离为指标,对辽宁省14个市的零售药店整体布局和沈阳市具体布局进行分析,提出优化零售药店布局的思路。结果与结论:辽宁省各市现有零售药店数量与人口数量和区域面积的相关性整体未表现出明显规律,存在一定程度的随机性。各市零售药店的店均保障人数为1 917~4 157人,其中营口等其余10个市零售药店的店均保障人数则低于省平均水平,朝阳等3个市的店均保障人数较多,发展空间较大。沈阳市铁西区等8个区县现有零售药店数均尚未满足消费者实际需求(现有药店数较应有药店数少2~3 921家),而沈河区等3个区现有零售药店数量远远超出了应有数量(现有药店数较应有药店数多142~248家),所有区县均存在相邻零售药店间距过小的问题(距离最小值均<500 m)。辽宁省的零售药店分布不平衡,部分地区存在需求不足的情况。政府在优化零售药店布局时,应建立公平(用未覆盖的需求区域与其最近的零售药店之间的最大距离来衡量)和效率(用对现有布局的所需零售药店数与新建零售药店数之和来衡量)的双目标评价体系,分析并构建适用于符合我国国情的零售药店布局选址模型,并通过现实约束条件和客观约束条件的参数的实际情况进行考量,从而实现零售药店整体优化。 相似文献
9.
《医药导报》2001,20(6):398
为了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 ,促进零售药店合理布局 ,方便群众购药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 0 0 1年 2月 9日印发文件 ,制定了《零售药店设置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印发各地 ,要求各地药监局根据《规定》的精神 ,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 ,制定本省 (区、市 )零售药店设置的具体规定 ,并报国家药监局备案。《规定》如下。第一条 为加强对零售药店 (以下简称药店 )的监督管理 ,促进药店的合理布局 ,方便群众购药 ,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城市 (包括县级市 )、县城、镇 (包括乡镇 )设置药店必须配有执业药… 相似文献
10.
11.
目的:比较陕西省公立医院和零售药店基本药物的价格及可获得性状况,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推行提供实证支持和对策建议。方法:采用世界卫生组织(WHO)和世界健康行动组织(HAI)共同制定的WHO/HAI调研手册,利用其中的标准化调研方法对120家公立医院和120家零售药店的38种基本药物进行调研。结果与结论:公立医院和零售药店的基本药物可获得性存在差异,原研药的零售价远远超过国际参考价,最低价格仿制药的零售价相对合理,公立医院和零售药店基本药物的可负担性情况基本一致。零售药店的平均可获得性均高于公立医院;零售药店和公立医院基本药物的可获得性高低分布基本一致;无论在公立医院还是在零售药店,原研药的零售价均较高,最低价格仿制药的零售价相对合理;公立医院原研药的中位价格比(MPR)值高于零售药店,最低价格仿制药的中位MPR值低于零售药店;无论在公立医院还是在零售药店,原研药的可负担性均较差,最低价格仿制药的可负担性均良好。结论: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力度,制定合理的基本药物补贴、采购机制和价格,加强政府监管,是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康、顺利推进的必要措施。 相似文献
12.
本文分析了我国零售药店开展药学服务存在的问题,指出开展药学服务能够提升零售药店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带来经济效益。通过提升药学技术人员的药学服务能力、配备必要设备、建立顾客健康档案等措施能够推进零售药店的药学服务工作。 相似文献
13.
未来随着“互联网+”医保结算服务工作的推进,处方外流将成为零售药店新的销售和利润增长点。湖北省卫健委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互联网医院药学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在处方调配章节中明确,互联网医院幵具并审核合格的处方可以通过三种渠道取药,一是互联网医院实体医疗机构调配取药,二是委托第三方药品配送企业配送,三是流转至零售药店取药。 相似文献
14.
15.
16.
最近,国家医药管理局下发了《医药商品零售企业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服务规范》并于1996年10月10日在全国正式实施.这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医药商品零售企业(以下简称零售企业)服务质量,规范企业行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服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商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要求,国家医药管理局为落实国务委员彭佩云关于把加强医药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药品管理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把药店办成受群众欢迎的放心药店的有关指示,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1994年9月24日以国发「1994」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1996年4月16日以国办发「1996」14号“关于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整顿治理医药流通秩序,净化医药市场,为人民群众提供安 相似文献
17.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五部门联合制定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6年11月15日正式施行。《办法》针对当前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不平等交易现象,对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的行为作出了强制约束。业内人士认为,《办法》可能对商超、家电等零售市场产生一些影响,但由于医药零售企业规模尚小,目前仅排名前100位的企业年销售额能够达到1000万元以上,尚不具备规模,影响比较小。离药店有点远《办法》中,被关注的规定主要有两条,一是零售商禁止收取合同外的促销服务费,不得擅自中止… 相似文献
18.
19.
20.
犤本刊讯犦广东省东莞市药监局最近召开了由全市零售药店负责人参加的“千人大会”,全面加速推进零售药店开展GSP认证的工作。东莞市是广东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医药流通业尤其繁荣。近年来,随着药品零售市场的进一步开放,零售药店似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不但本地医药企业,而且省内乃至全国各地一些著名连锁公司也抢滩东莞办连锁药店。据统计,目前东莞市共有零售药店2298家但绝大多数尚未实施GSP改造和认证,GSP认证任务十分艰巨。为加快认证步伐,东莞市药监局抽调精干力量,专门成立了一个“零售企业认证中心”,接受省药监局委托,对零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