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飞行员使用抗抑郁药的相关安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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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勇胜(摘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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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假设可能遇到一定的标准问题的情况下,澳大利亚民用航空医学安全决策部门(CASA)负责制定标准的人员,自1989年以来已经对使用抗抑郁药的飞行员和空管人员(ATC)进行了医学鉴定。在取得合适对照的情况下,对发生过飞行事故、事故伴随事件、伤害他人(因服药)病史的空勤人员作了追溯研究。包括全部使用了抗抑郁药,并鉴定为飞行合格的飞行员和空管人员。有飞行事故和事故伴随事件病史的人员,在服抗抑郁药的同时仍被鉴定为飞行合格。他们与对照组一起通过非鉴定数据库和伤害事件数据库比较,这两个数据库分别由澳大利亚交通安全局和国内民用航空医学安全决策部门掌握。飞行事故被定为三种类型:与飞行员有关、与飞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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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航飞行员 抗抑郁药 安全问题 飞行事故 医学鉴定 医学安全 民用航空 澳大利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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