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法》对高校心理咨询工作的影响初探——对北京高校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的访谈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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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晨琛,郭小迪,黎玮轩,张伊汀,刘梦林,宋亚男,钱铭怡.《精神卫生法》对高校心理咨询工作的影响初探——对北京高校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的访谈研究[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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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晨琛 郭小迪 黎玮轩 张伊汀 刘梦林 宋亚男 钱铭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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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行为与心理健康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学工处;北京大学物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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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了解《精神卫生法》对高校心理咨询产生的影响,并探究改善方法。方法:对12名北京地区高校心理咨询中心的负责人进行半结构化访谈,受访者平均年龄(40±7)岁,均为心理学或相关学科硕士或以上学位。采用内容分析法对访谈誊录稿进行编码分析。结果:12名受访者全部对《精神卫生法》有所了解,并且根据《精神卫生法》修改了心理咨询中心的规章制度。受访者提到《精神卫生法》增强了从业者的法制观念、明确了各主体责任、明晰了高校咨询师工作边界等,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无法区分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且不明确是否能为有诊断的学生提供咨询等问题。受访者在行业规范、监管部门和从业资质方面提出了建议。结论:《精神卫生法》的实施加强了高校心理咨询从业者的法制观念,明确了其职责。但其对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区分尚未明确,缺乏对心理咨询行业的规定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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