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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精神病学协会(APA)关于“精神错乱辩护”的声明〔上〕(1982年12月)——对辛克利行刺里根总统案件的判决
作者姓名:贾谊诚  纪述茂
作者单位:上海铁道医学院,西安精神病防治院
摘    要:多年来,“精神错乱辩护”(Insanity Eefense)一直是争论最激烈的问题。在美国,随着约翰·辛克利因患精神分裂症刺杀里根总统而宣告判决无罪后,公众的意见变得更尖锐化了,政界和许多知名人士纷纷要求修改联邦和州的精神错乱辩护法。美国国会作证说,准备采纳关于修改联邦精神错乱辩护的大量法律提案。人们都在问:精神病学界对此持什么立场?以辛克利案件的判决为催化剂,美国精神病学协会成立了一个以 Roth 为首的四人小组,详尽地研究了这一长期存在的争论,并力图找出一个精神病学界能站得住脚的立场。1982年5月 Roth 小组起草了第一个草案,以后又将修改稿分发给75位美国知名的专家传阅;再后,将绝大多数的建设性意见、建议与评论吸收到第三次方案中,即下面所公布的这个声明。正如美国精神病学协会主席 H.Keith.H.Brodie 所指出的:这个声明代表了他们对这一问题的立场,是一个供制定政策考虑的文件。其中许多问题也是我们正在面临或即将要遇到的;为此,我们将该声明全译于下,以供国内同道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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