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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精神病防治院改名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启事
摘    要:自我院确定为“世界卫生组织上海市精神卫生研究培训合作中心”以来,对外合作交往日益频繁。为了适应新形势、开创精神卫生工作新局面,经上海市卫生局批准,我院自1985年3月起,更名“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下设临床、预防、研究、教学等机构。现拟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和项目,在“立足本市”的前题下,承担兄弟单位委托的精神卫生技术咨询、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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