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的:为贯彻落实“一法两纲”,实现北京市“十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中将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的目标。方法:对密云县1991~2003年孕产妇死亡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结果:活产数49725例,死亡12例。平均死亡率24.13/10万;死因顺位依次是羊水栓塞、产后出血、肝病、心脏病和脑血管畸形破裂出血;直接产科因素占66.67%。结论: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密云县降低孕产妇死亡干预措施”和“密云县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规范”,不断加强高危孕产妇筛查、监护和管理,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依法监督,使孕产妇平均死亡率由“八五”时期(1991~1995年)的42.63/10万降到“九五”时期(1996~2000年)的10.82/10万,2000~2003年连续4年未发生孕产妇死亡,取得了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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