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药品名称规范的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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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军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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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信谊医药有限公司,西安,71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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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药品名称有通用名和商品名。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通用名,是药品的法定名称,不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商品名称命名原则》命名并经审查批准的药品名称为商品名,商品名可以用作商标进行注册,注册后加注册标记(r)、或"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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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药品监督管理 药品名称 合理用药 |
文章编号: | 1008-049X(2007)04-0401-02 |
修稿时间: | 2006-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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