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商务部联合印发通知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统计试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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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中国中医药报》2019年1月30日讯:2019年1月25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统计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在国家服务贸易统计直报系统中增设中医药服务贸易子系统,增加具有代表性的中医药服务贸易指标,遴选全国中医药服务贸易有基础的企事业单位参与报送。《通知》明确,试点统计对象具体可为省级中医医院、独立设置的中医药高等院校、省会城市中医医院、民营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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