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医疗废物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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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美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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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石家庄05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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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医疗废物中存在含有传染性病菌、病毒、化学污染及放射性有害物质,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在国外被视为“顶级危险”和“致命杀手”,在我国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被列为头号危险废物。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治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国务院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对医疗废物应进行严格的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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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安全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 危险废物 无害化处理 有害物质 化学污染 疾病传播 |
文章编号: | 1001-9561(2006)05-0419-01 |
收稿时间: | 2005-09-02 |
修稿时间: | 2005-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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