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关于血压计量单位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作者姓名:
1998年7月27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血压计量单位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通知》指出:考虑到我国国情并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血压计量单位的使用情况,为更有利于医疗诊断工作和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现对血压计量单位的使用做如下补充规定: 1.在临床病历、体检报告、诊断证明、医疗证明、医疗记录等非出版物中可使用毫米汞柱(mmHg)或千帕斯卡(kPa)。 2.在出版物及血压计(表)使用说明中可使用千帕斯卡(kPa)或毫米汞柱(mmHg)
如果使用mmHg应注明mmHg与kPa的换算关系。 3.根据国际交流和国外学术
摘 要: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