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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危机干预的主攻方案
作者姓名:李国瑞
作者单位:[1]华东师范大学心理系教授
摘    要:当灾难发生后,对所有经历的人应该及时进行危机干预,包括参与救灾的工作人员、目睹灾难惨烈状况的人,尤其是对那些产生严重应激障碍的人,及时地给予心理干预更显得十分必要。对于一般应激障碍反应不是十分严重的人,给予心理干预的时间最晚要控制在危机发生后的四周以内进行。

关 键 词:心理干预  危机干预  应激障碍  工作人员  生后  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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