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儿科学
耳鼻咽喉科学
妇产科学
基础医学
口腔科学
临床医学
内科学
皮肤病学与性病学
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特种医学
外国民族医学
外科学
学报及综合类
眼科学
药学
预防医学、卫生学
中国医学
肿瘤学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症”、“证”、“征”的用法应规范
引用本文:
吴淑芬.“症”、“证”、“征”的用法应规范[J].河北医科大学学报,2005,26(6):568-568.
作者姓名:
吴淑芬
摘 要:
“症”用于“症状”、“并发症”、“病症”。“证”用于“适应证”、“禁忌证”、“证候”。“征”用于“综合征”、“体征”、“指征”、“征象”。
关 键 词:
“症”
“证”
“征”
“适应证”
“综合征”
并发症
禁忌证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