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渠道发掘案源 提高药械稽查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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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希军.多渠道发掘案源 提高药械稽查效能[J].齐鲁药事,2006,25(11):656-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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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希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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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庆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庆云,25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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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面对近年来药械市场的监管形势,如何挖掘案源,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已成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从多年的药械稽查工作中,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案源发现规律,希望对广大药械稽查人员在日常执法办案能有所帮助。一、从日常监管中积累案源。日常监管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主要工作,目前,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都对管理相对人进行了信用分类管理,根据相对人的各种违法违规情况的不良行为记录,有重点地对信用不良单位强化监管,重点关注,以求发现案件线索。二、在稽查的重点环节中获取案源。确定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如城乡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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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稽查工作 药械 发掘 药品监管部门 查处力度 |
文章编号: | 1672-7738(2006)11-065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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