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根据卫生部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协议,我们考察团一行四人于1985年2月1日到3月7日赴日、美两国进行了考察。在日、美两国共参观访问了二十二个单位,其中政府和州的管理部门五个、大学和科研单位六个、职业病防治单位七个、工厂四个。现将两个国家的考察情况介绍如下: 在组织机构与监督管理方面,日、美两国对劳动卫生工作都很重视,机构也比较健全。大型企业均设有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如产业医生、工业卫生学家(或公共卫生护士、卫生管理员)。小型企业往往是委托附近的医疗保健机构,承担劳动卫生和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如日本神奈川县预防医学协会,京都工厂保健会等单位,其主要任务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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