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长期医嘱执行单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
作者姓名:李森
作者单位:辽宁省人民医院护理部,110016,沈阳市
摘    要:自2002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背景下,临床医务人员如何将医疗行为的原始证据完整、真实和客观地保留下来,显得尤为重要[1]。为此,卫生部、辽宁省卫生厅在2002年相继出台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护理病历书写要求及质量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规范医疗文件书写,力求真实、客观、准确、及时反映患者在接受治疗护理过程中的全貌,使医疗护理文件成为医疗机构的重要举证材料,使其具有法律效应。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得到各级医院及护理人员广泛重视与认同。

关 键 词:长期医嘱执行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举证责任倒置  最高人民法院  临床医务人员  医疗行为  诉讼证据
修稿时间:2007-01-04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