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应加强对医疗事故责任举证倒置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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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庄将协.药剂科应加强对医疗事故责任举证倒置的认识[J].海峡药学,2003,15(6):10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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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庄将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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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立医院,福州,3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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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1号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于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五十五次常务会会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这对我们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提出更多要求.对于在整个医院医疗过程中占很重要部分的医院药事工作,也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在我国.规范医院药事工作.是有一整套比较完整、严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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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事故 药剂科 举证倒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文章编号: | 1006-3765(2003)06-01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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