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葬场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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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玉鑫,徐英.火葬场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研究[J].湖北预防医学杂志,1991,2(4):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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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玉鑫 徐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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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宜昌市卫生防疫站 4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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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尸体焚化过程中有臭味等污染大气,火葬场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一定宽度的卫生防护距离,现场实测8501-EY型焚化炉的臭味源强为3319.79臭单位(O、U)/s,用数学模式估算,中小型火葬场卫生防扩距毫:风速<2.0m/s地区为500米,风速2.0~4.0m/s地区为400米,风速>4.0m/s地区为300米,大型火葬场为700米,600米和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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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火葬场 臭味 卫生防护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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