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鱼胆致食物中毒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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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冬梅 高成忠 曲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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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敦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敦化,13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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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9月10日,敦化市女性居民姚某,于21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休克等症状。家人立即送市医院诊治。接诊医生疑为食物中毒,即通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人员。经流行病学调查、临床分析、实验室检验,确诊为鱼胆所致食物中毒。 1 临床资料 姚某于2003年9月10日19:00时食用约6.5 kg重的鲢鱼生鱼胆1个,2 h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休克等症状。家人送至市医院就诊。实验室检查,肌肝值900 μmol/L(正常值为44~116 μmol/L),尿素氮44 mmol/L(正常值2.5~6.3 mmol/L)。患者无肾病史,故诊断为鱼胆致食物中毒。进行催吐、洗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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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食用鱼胆 食物中毒 临床资料 致敏作用 |
修稿时间: | 2003-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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