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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郁气滞证及其相关证候的诊断标准
引用本文:范隆昌,黄柄山,李爱中.肝郁气滞证及其相关证候的诊断标准[J].黑龙江中医药,1989(5).
作者姓名:范隆昌  黄柄山  李爱中
摘    要:诊断标准包括主症、次症和典型舌脉。主症是诊断不可缺少的条件,次症仅为诊断的辅助条件,典型舌脉在诊断中占重要位置,但并非必备条件。一、肝部气滞 1.主症:①情志异常变化,精神抑郁,闷闷不乐,多疑善虑,悲伤欲哭。②两肋、乳房、少腹、阴部等肝经所过部位胀窜疼痛。③胸闷不舒,善长太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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