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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论文写作中的作者署名和工作单位
摘    要:<正>1.直接参与选题、设计、研究、观察、资料分析与解释或撰写文稿关键内容,能对文稿内容负责,并同意文稿发表者,才可作为作者署名。2.作者姓名的排序不分院所、科室,统一按对本文贡献大小的顺序排列在题名之下。作者排序应由全体作者讨论后在投稿前确定,投稿后一般不得改动。若作者系文稿的整理、执笔、综合者,其姓名一般放在文末,并加括号,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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