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项目名称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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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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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三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3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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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规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项目名称的使用。方法:对目前各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所使用的许可项目名称进行分类并逐类进行分析。结果:以经营活动名称、行业类别名称和某种公共场所的一部分设施的名称为公共场所许可项目名称是不合适的,而以法定28种公共场所的具体名称作为许可项目名称原则上是正确的。结论:确定公共场所项目名称,应以法定28种公共场所的具体名称为准,有变化的可作适当的变通,但应由有权机关决定。公共场所许可项目名称的最后一个字应有表示“场所”的含义,如宾馆的“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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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场所卫生 许可项目名称 确定 |
文章编号: | 1001-9561(2006)05-0389-02 |
收稿时间: | 2005-09-07 |
修稿时间: | 2005-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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