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复苏——2005年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症监护治疗建议的国际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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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绪梅,虞人杰.新生儿复苏——2005年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症监护治疗建议的国际协议[J].新生儿科杂志,2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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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绪梅 虞人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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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邮编10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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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约10%新生儿在出生时需要一些帮助才开始呼吸,仅有1%需要使用各种复苏手段才能存活。虽然绝大多数新生儿不用干预就能顺利完成从宫内到宫外环境的过渡,由于全世界每年有大量新生儿出生,因而还有很多新生儿需要复苏。对于足月、羊水清、呼吸、哭声好及肌张力正常的新生儿只需擦干、保暖,不需要复苏。除此之外,其他新生儿需要评估以决定是否接受下列顺序中的一项或多项复苏步骤:A稳定新生儿的最初步骤(清理呼吸道、摆正体位、刺激呼吸);B人工通气;C胸外按压;D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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