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对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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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仇永贵.《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对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的影响[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5,21(12):833-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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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仇永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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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226001,江苏省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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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医疗纠纷的处理经过了重法律裁决--卫生行政部门定性处理--医法结合处理的三个阶段.特别是1987年国务院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医疗事故的处理进入了医法结合的阶段,卫生行政部门设立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来负责医疗纠纷的技术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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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鉴定工作 管理问题 司法鉴定 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纠纷 鉴定委员会 国务院 新中国 |
收稿时间: | 2005-10-20 |
修稿时间: | 2005年10月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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