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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制度下对制剂收入核算的探讨
作者姓名:王伟华 王玉香
作者单位:[1]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2]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肿瘤医院
摘    要:1999年1月1日实施的新的《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制剂收入的核算列在“在加工材料”科目中进行。从目前各医院的制剂室规模来看,规模小的只是对药品的简单再加工,其核算的程序和方法可按新会计制度规定的在总账“在加工材料”科目中设置明细科目“制剂加工”中进行核算即可。但较有规模的制剂加工核算是难以反映出制剂成果的。下面对较有规模的(或制剂业务较为复杂的)制剂

关 键 词:医院会计制度 制剂收入 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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