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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法律意识做好新条例下病案复印工作
作者姓名:徐泽吟
作者单位:362000,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医院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病案作为医疗卫生科技档案,是医院和医务工作人员医疗行为过程的客观记录与文字见证,它具有医疗、教学、科研、法律等多方面的重要价值。同时,在法制社会中,病案资料也是司法部门判决的重要证据,更是解决医疗事件的重要依据。根据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明确规定,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有权复印病案资料的客观部分,体现了信息共享、病案信息服务于社会。

关 键 词:病案资料  法律意识  复印工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自我保护意识  医疗卫生  医务工作人员  法制社会  改革开放  科技档案
文章编号:1005-619X(2006)01-0047-03
修稿时间:2005-11-22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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