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例HIV感染者阳性告知的实践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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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吉,刘芝荃,余小仪.32例HIV感染者阳性告知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艾滋病性病,2006,12(5):452-453,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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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吉 刘芝荃 余小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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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槎头劳教所卫生所,广东,广州,510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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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劳教人员实行艾滋病病毒(HIV)感染者血清学检测阳性结果告知,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传播,为HIV感染者提供关怀的重要环节。为探索劳教所HIV感染者阳性告知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建立切实可行的心理咨询与行为矫治措施。对劳教所的32名HIV确认阳性感染者,按照告知时机、内容、技巧、注意事项等程序,在解教前1个月内实施阳性告知。掌握阳性告知的原则、相关知识和心理咨询技巧,是成功实施阳性告知的关键。提高干警知识和管理水平,消除恐惧和歧视,对劳教人员实施有效的行为矫治措施,对预防HIV在所内的传播流行,也为降低劳教人员解教出所后对社会的潜在威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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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艾滋病病毒(HIV)感染者 阳性结果 告知 |
文章编号: | 1672-5662(2006)05-0452-03 |
收稿时间: | 2005-08-19 |
修稿时间: | 2005-08-192006-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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