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非法行医行为的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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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相吉.试论非法行医行为的定罪处罚[J].中国社区医学,2004,10(4):7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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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相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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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非法行医是1994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后才正式提出的。在此之前,由于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滞后,“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对无证非法行医还是实行鼓励政策。随着改革开改,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基本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无证行医对公民生命健康的危害日显突出,严重损害了公共卫生管理秩序。为加强医疗卫生秩序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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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行医 医疗卫生事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加强医疗 无证行医 严重 行为 定罪处罚 秩序 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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