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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造假”者学位将撤销
摘    要:根据教育部网站7月16日公布的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现论文作假的学生将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3年内不得再申请学位。指导教师未尽到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将视

关 键 词:处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学位论文  学术道德  申请学位  论文指导  撤销  学位申请  指导教师  规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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