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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举证责任倒置”后护理工作的思考
作者姓名:陈泽萍
摘    要: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不存在医疗过错举措承担举证责任”。这是一种举证责任倒置,指在特殊类型的诉讼中,将本属于原告承担的举证转移给被告,由被告承担举

关 键 词:举证责任 护理管理 防范意识 护理记录 业务素质 护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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