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的了解辽宁省本溪市中心医院药品不良反应(ADR)的发生情况,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方法收集该院2009-2010年上报的219例ADR报表,对患者性别、年龄、给药途径、所涉及的药品种类、临床表现等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发生年龄,以31~60岁年龄段发生ADR比例最高(48.86%);给药途径方面,静脉滴注引起的ADR比例最高(88.58%);药品类别方面,抗菌药引起ADR比例最高(52.97%);ADR所累及的器官或系统以皮肤及附件损害占首位(48.86%)。结论医院应重视和加强ADR的报告和监测工作,更好地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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